天水市圆满完成本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标工作
天水市2025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日前已全面完成,惠及全市15.82万名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职)人员。此次养老金调整继续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为确保调标待遇及时准确发放到位,天水市社保中心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提前与财政、银行等部门沟通协调,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同时加强与各县区联动,前期完成了基本信息核验、系统数据比对等基础性工作。调待文件下发后,加班加点调度市县两级社保经办机构高效完成数据比对核验、...
天水市2025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日前已全面完成,惠及全市15.82万名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职)人员。此次养老金调整继续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为确保调标待遇及时准确发放到位,天水市社保中心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提前与财政、银行等部门沟通协调,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同时加强与各县区联动,前期完成了基本信息核验、系统数据比对等基础性工作。调待文件下发后,加班加点调度市县两级社保经办机构高效完成数据比对核验、...
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是保障社保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权益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防范化解社会保险基金安全风险隐患,加强待遇资格认证经办管理,有效遏制社会保险待遇暂停和停发人员数量增长态势,落实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要求,5月中旬至7月上旬,天水市社保中心印发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实施为期2个月的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质效提升行动。本次质效提升行动聚焦强化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管理,旨在进一步提升资格认证覆盖面,...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73号)和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49号)精神,为规范工作流程,落实“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2025年第七批共18名拟提前退休职工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拟提前退休人员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面谈等形式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各参保人员家属: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政策规定,我中心将对因参保人死亡等原因导致个人账户资金长期沉淀的情况,开展专项清理和返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清理范围截至2025年7月31日,因参保人员死亡原因导致参保账户长期沉淀,个人账户余额应返还但未办理清退的参保人员。二、办理流程(一)申请材料1.需提供继承人有效身份证件、参保人死亡证明(如死亡医学证明、...
广大天水市市本级离退休人员: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为向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人员提供便利、优质的服务,自2022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远程自助认证服务新方式。远程自助认证不受时间地点限制,可以多次认证,365天(一年)之内至少完成一次资格认证即可。请广大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通过“甘肃人社认证”手机APP 和“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微信公众号及时进行资格认证。为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73号)和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49号)精神,为规范工作流程,落实“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2025年第五批共18名拟提前退休职工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拟提前退休人员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面谈等形式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73号)和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49号)精神,为规范工作流程,落实“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2025年第四批共25名拟提前退休职工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拟提前退休人员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面谈等形式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73号)和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49号)文件精神,为规范工作流程,落实“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2025年第三批共16名拟提前退休职工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拟提前退休人员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面谈等形式反映(...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24年12月15日起,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范围从36个先行城市(地区)同步扩大到全国。《通知》规定,在现有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和公募基金产品基础上,将国债、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73号)和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49号)文件精神,为规范工作流程,落实“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2025年第一批共6名拟提前退休职工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拟提前退休人员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面谈等形式反映(...
--国家部门--
--省市部门--
--县区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