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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返还长期沉淀个人账户资金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04 点击量:

各参保人家属: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切实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根据《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政策规定,我中心将对因参保人死亡等原因导致个人账户资金长期沉淀的情况开展专项清理和返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范围

截至2025731日,因参保人死亡原因导致参保账户长期沉淀,个人账户余额应返还但未办理清退的参保人员。

二、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1.需提供继承人有效身份证件、参保人死亡证明(如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明等)、继承权相关证明(如公证书、法定继承人关系证明等)。

2.需提供参保人员/继承人/受益人银行卡复印件(需注明开户行、户名、联系方式);

3.需提供参保人缴费凭证及其他必要材料(如委托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办理方式

1.线下办理:携带申请材料至天水市秦州区七里墩天河广场人社大厦二区三楼5号窗口

2.资金返还:审核通过后,个人账户余额将直接汇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办理时限

请相关参保人或继承人于2025731日前提交申请,逾期未办理的,我单位将依法依规对账户资金进行后续处理。

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938--8351176(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请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及家属及时办理,如继承人存在争议,建议通过司法途径明确继承权后办理申领手续感谢您对社会保险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公告。

附件:个人账户长期沉淀人员名单

(长按识别小程序码即可查看)


天水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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