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职工发生工伤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职工发生工伤还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用人单位应该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同时《工伤保险条例》...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职工发生工伤还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用人单位应该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同时《工伤保险条例》...
为进一步强化工伤保险管理工作,规范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日常管理和医疗服务行为,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安全运行,为工伤职工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根据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关于印发《甘肃省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管理办法》(甘人社通〔2024〕246号)精神,12月27日,市社保中心组织召开全市工伤保险就医结算工作会议,各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市社保中心副主任何有胜主持会议,市社保中心主任魏雪出席会议并讲话。...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甘肃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12月份经审核拟认定工伤的9名职工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影响认定工伤的问题,可通过电话、信函、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人民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认定工伤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认定。一、公示对象简要情况见附件。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甘肃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11月份经审核拟认定工伤的14名职工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影响认定工伤的问题,可通过电话、信函、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人民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认定工伤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认定。一、公示对象简要情况见附件。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
NEWS11月15日上午,2024年“社保服务进万家”主场活动在辽宁省大连市举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李忠、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张立林出席启动仪式。今年“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的主题为“政策面对面 服务零距离”,于11月15日至21日在全国同步开展,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组织一系列丰富多样的活动。开展“零距离”政策解读,深入社区、乡村、企业、校园,宣传与企业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保政策。提供“零距离”暖心服务,组织知识普及、...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甘肃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10月份经审核拟认定工伤的10名职工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影响认定工伤的问题,可通过电话、信函、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人民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认定工伤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认定。一、公示对象简要情况见附件。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0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等相关规定,经天水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医学专家组现场医学鉴定,现将栗秉华等111名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影响劳动能力鉴定等级的问题,可通过电话、信函、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职工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劳动能力鉴定的问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甘肃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9月份经审核拟认定工伤的13名职工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影响认定工伤的问题,可通过电话、信函、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人民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认定工伤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认定。一、公示对象简要情况见附件。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公示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5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甘肃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6月份经审核拟认定工伤的9名职工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影响认定工伤的问题,可通过电话、信函、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人民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认定工伤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认定。一、公示对象简要情况见附件。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公示时间: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3日,...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专家分析严某在物流公司工作时受伤且已被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物流公司转让后,承继单位在承继物流公司资产的同时,也应承担其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责任。因此,严某的工伤虽然是在原单位发生的,作为承继单位的贸易公司也应继续支付他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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