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2号)、《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2002〕8号)等相关规定,经天水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医学专家组现场医学鉴定,现将张安勤等19名因病非因工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影响劳动能力鉴定等级的问题,可通过电话、信函、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职工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劳动能力鉴定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一、公示对象
简要情况见附件。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20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市人社局失业工伤保险管理科:0938—8393532
通讯地址:天水市秦州区七里墩天河广场D座1区
邮政编码:741000
附件:2025年第二批因病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汇总表
天水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