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之窗 > 人事管理 > 职称管理 > 正文

转发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07 点击量: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甘人社通〔202566 ,以下简称《办法》)转发你们,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办法》精神

职称评审是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重要方式,关乎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和职业发展。《甘肃省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试行)》的出台,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规范监管程序、创新监管手段,细化和明确了人社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推荐单位)的分工职责,有效避免监管盲区,守牢责任底线为维护职称评审的科学性和权威性,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评审环境提供了制度支撑县区市直有关单位深刻认识《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组织责任部门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各项规定和要求确保职称评审公平公正。

加强监管,确保评审规范有序

县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逐项对照《办法》提出的监管职责监管内容、监管方式、监管措施等要求,进一步完善本辖区、本领域、本单位的职称评审监管体系。按照工作职责,将申报人监管、评审专家监管和职称评审工作人员监管相结合,将评审委员会监管、评委会组建单位监管和申报人所在单位及主管单位监管相结合,将评前、评中和评后监管相结合,靠实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评聘一致原则和总量控制要求将信息化、诚信档案和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注重申报人诚信承诺的同时落实评审专家的诚信承诺及回避制度。

强化担当提高职称工作质量

县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立足职能和权限,在政策实施、综合监管、评委会运行等方面知责担责、各司其职要强化自我监管对照《办法》全面总结评审情况。按要求我市将于每年上半年,按不低于30%的比例对全市职称评审委员会及其组建单位进行抽查,3年内完成全覆盖抽查评审单位职称评审情况、重点督查有问题线索的评审单位、开展评审单位综合评估、评审环境整治等方面进行有效、常态化监管,对评审单位重点监管存在问题的,及时采取提醒、约谈、责令整改等措施,以严的规矩、严的要求、严的标准,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全力确保职称评审安全,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人才评价环境。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