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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保中心召开全市工伤保险就医结算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24-12-27 点击量:


进一步强化工伤保险管理工作,规范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日常管理和医疗服务行为,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安全运行,为工伤职工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根据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关于印发《甘肃省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管理办法》(甘人社通〔2024246号)精神,1227日,市社保中心组织召开全市工伤保险就医结算工作会议,各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社保中心副主任何有胜主持会议,市社保中心主任魏雪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集体学习了《甘肃省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甘肃省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管理办法》《关于天水市参保人员工伤医疗(康复)费用实行联网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失业工伤保险科负责同志解读了《天水市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天水市工伤保险康复服务协议》《天水市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协议》。

天水市社保中心28家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签订了《天水市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天水市工伤保险康复服务协议》《天水市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协议》。

会议指出,签订工伤保险联网结算协议,一方面工伤保险联网结算信息化管理的必然要求,是便民利民的具体举措,能够切实减轻工伤职工的就医负担,不断提升工伤保险经办服务便捷和工伤职工幸福感、获得感,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有效解决工伤职工医疗费报销繁琐、垫资困难等问题;另一方面也是各医疗机构业务拓展的重要机遇,是参保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更快捷的途径。

会议强调,各社保经办机构和工伤保险协议机构要切实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刻认识工伤保险就医结算保障劳动者权益、提高救治效率、减轻企业或个人垫付医疗费垫资压力、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等方面的重大意义,围绕“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改革部署,在制度覆盖更公平、保障功能更积极、管理运行更规范、经办服务更暖心上下功夫,加快推动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建设。要明确工作责任,规范工作流程,实行住院报备、工伤医疗联网结算、转诊转院报备制度,严格执行工伤保险“三个目录”。要持续加强沟通交流,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工作,切实让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感受到、享受到联网结算的便利,发挥好异地就医便捷作用,保障好工伤职工权益。要强化基金监管,在就医结算过程中,要认真验工伤职工身份区分“工伤伤情”和“非工伤病情”,非工伤病情发生的费用、协议机构违反相关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规定标准的收费和不符合物价规定产生的费用不予支付,坚决守护工伤保险基金安全。

下一步,市社保中心将切实增强做好工伤保险就医结算服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安全、切实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供稿:市社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