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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专栏】《甘肃省博物馆免费开放绩效考评办法》(二)
第八条 绩效考评采取定性分析与定量核算相结合、材料审核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第九条 绩效考评采取评分制,总分100分。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次。(一)考评得分在90(含)分以上的,评定为优;(二)考评得分在90 — 75(含)分之间的,评定为良;(三)考评得分在75 — 60(含)分之间的,评定为中;(四)考评得分在60分以下的,评定为差。第十条 绩效考评工作按照“单位自评、市级审核、省级考评”的程序进行。(一)单位自评。各考评单位应于每年6月30日前完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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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专栏】《甘肃省博物馆免费开放绩效考评办法》(一)
第一条 为加强全省博物馆、纪念馆(以下统称“博物馆”) 免费开放工作,充分发挥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 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博物馆事业可持续 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博物馆免费开放绩效考评(以下简称 “绩效考评”),是指运用绩效考评指标体系、通过严格的考评 程序,对博物馆免费开放情况、免费开放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成效进行综合考核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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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专栏】《甘肃省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二)
第三章 申报与下达第十条 纳入中央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名单及补助资金规模由中央有关部门确定,省财政厅、省文物局共同做好我省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的分配、申报等工作。第十一条 中央陈列布展补助资金由省委宣传部和省文物局分别负责汇总、上报。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项目于每年8月底前逐级报省委宣传部,由省委宣传部初审汇总后向中央宣传部申报;其他博物馆纪念馆项目于每年8月底前逐级报省文物局,由省文物局初审汇总后向国家文物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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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专栏】《甘肃省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一)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我省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促进博物馆纪念馆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根据财政部《中央对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88号 )及《甘肃省公共文化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甘政办发〔2020〕106号) 等有关规定,结合甘肃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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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专栏】《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三)
第五章 藏品的保养、修复、复制第二十二条 积极开展藏品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活动、运用传统保护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设备防止自然因素(温度、湿度、光线、虫害、污染等)对藏品的损害。根据需要与可能,建立藏品消毒、修复、复制、标本制作和科学实验等设施。培养专门技术人员,逐步加强藏品保护科技力量。第二十三条 因藏品保护或科学研究的特殊需要,必须从藏品上取下部分样品进行分析化验时,由馆长或其授权的人员组织技术人员会同藏品保管部门共同制定具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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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专栏】《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二)
第三章 藏品库房管理第十条 藏品应有固定、专用的库房,专人管理。库房建筑和保管设备要求安全、坚固、适用、经济。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发生文物损伤要及时处理并报告主管文物行政部门。发生火灾、藏品失窃等案件,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当地公安部门、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和文化部文物局;发生一级藏品损伤等重大事故,应立即上报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和文化部文物局,并查明原因,根据情节轻重给有关人员以必要的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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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专栏】《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一)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博物馆藏品是国家宝贵的科学、文化财富,是博物馆业务活动的物质基础。为了准确鉴别藏品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加强藏品的保护管理,确保藏品的安全,充分发挥藏品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条款,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博物馆应根据本馆的性质和任务收集藏品。藏品必须具有历史的或艺术的或科学的价值。藏品必须区分等级,一般分为一、二、三级。其中,一级藏品必须重点保管。第三条 博物馆对藏品负有科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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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专栏】《博物馆条例》(三)
第四章 博物馆社会服务第二十八条 博物馆应当自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公众开放。第二十九条 博物馆应当向公众公告具体开放时间。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博物馆应当开放。第三十条 博物馆举办陈列展览,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主题和内容应当符合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和维护国家安全与民族团结、弘扬爱国主义、倡导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优秀文化、培养良好风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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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专栏】《博物馆条例》(二)
第二章 博物馆的设立、变更与终止第十条 设立博物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固定的馆址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展室、藏品保管场所;(二)相应数量的藏品以及必要的研究资料,并能够形成陈列展览体系;(三)与其规模和功能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四)必要的办馆资金和稳定的运行经费来源;(五)确保观众人身安全的设施、制度及应急预案。博物馆馆舍建设应当坚持新建馆舍和改造现有建筑相结合,鼓励利用名人故居、工业遗产等作为博物馆馆舍。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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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专栏】《博物馆条例》(四)
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 博物馆取得来源不明或者来源不合法的藏品,或者陈列展览的主题、内容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或者有关登记管理机关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撤销登记。第四十条 博物馆从事文物藏品的商业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文物保护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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