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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决算
2023年度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决算
2023年度
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政策措施。
2.统筹规划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全市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全市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4.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重点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全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5.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6.拟定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产业高质量发展。
7.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发展,对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依法规范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8.指导、管理全市性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全市性重大文化旅游活动。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工作。
9.指导推进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10.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
11.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査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引进、收录和管理。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的评价工作。
12.指导推进全市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协调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3.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推进全市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工作。
14.拟订全市文物工作方针政策和管理制度,负责全市文物事业监管工作,做好区域内文物的普査、保护、研究、开发和利用工作。
15.负责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人才队伍建设。
16.管理天水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17.完成市委、市政府、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省文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内设机构17个: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审计科、政策法规科、产业发展科、资源开发科、宣传推介科、非遗科、市场监管科、科技信息科、公共服务科、艺术管理科、传媒管理科、政务服务科、文物保护科、文物安全监管科。
核定行政编制52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5名;实有在职人员50人,退休人员69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注: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表七、表八为空表,无数据。(以上内容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381.0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575.65万元,下降43.03%,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7381.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77.03万元,占99.95%;其他收入4万元,站0.0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7381.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5.46万元,占13.89;项目支出6355.58万元,占86.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377.0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579.66万元,减少43.06%,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77.0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79.66万元,减少8.33%,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77.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5.37万元,占2.44%;科学技术支出7.10万元,占0.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686.36万元,占89.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72万元,占2.63%;卫生健康支出48.38万元,占0.76%;农林水支出44.83万元,占0.7%;交通运输支出200.00万元,占3.14%;住房保障支出67.26万元,占1.0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387万元,支出决算为6377.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3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5.3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2.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1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39.99万元,支出决算为5686.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4.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441.54万元,支出决算为167.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基数较大。
5.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0.06万元,支出决算为48.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相关支出减少。
6.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4.8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7.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实际下达资金较少。
8.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5.42万元,支出决算为67.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计算基数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1.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07.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4.27万元,下降12.0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113.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1万元,下降4.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各项费用减少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8万元,增长65.34%,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8万元,增长65.34%,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数量增加。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00万元。主要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公务接待增加。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58批次650人,其中:外事接待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6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取暖费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1万元,下降4.7%,主要原因是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等。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0.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1万元,增长730.77%,主要原因是集中支付上年度拖欠费用。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9.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93万元,增长261.88%,主要原因是举办乡村旅游培训班和“三区”人才培训班等开支。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0个,共涉及资金12232.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3年全省文化旅游整合宣传资金、招商引资先进单位表彰奖励金等20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2023年全省文化旅游整合宣传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实施单位为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年初预算数60万元,全年预算数60万元,全年执行数6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经费用于全市文化旅游宣传推介活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整合宣传经费支出60万元、申报媒体平台4个、带动游客3200万人次,游客满意度99%。项目自评得分93.88分,总体评价优。
2.航线补贴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实施单位为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年初预算数3000万元,全年预算数0万元,全年执行数0万元,预算执行率0。航线补贴工作移交市交通局,给我局未下达此项资金,2023年航班停飞,故各项指标未达到预期值。项目自评得分0分,总体评价差。
3.市文旅局支付2022年移动公司业务费用(OA办公系统、云MAS短信、互联网专线)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实施单位为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年初预算数12.67万元,全年预算数12.67万元,全年执行数12.67万元,预算执行率100%。经费用于缴纳2022年移动公司OA办公系统、云MAS短信、互联网专线欠款,按照年初既定绩效目标,完成了各项指标,工作效率提高60%、节能减排率提高40%、使用人员满意度100%。项目自评得分100分,总体评价优。
4.招商引资先进单位表彰奖励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实施单位为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年初预算数10万元,全年预算数10万元,全年执行数1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经费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各项活动。根据年初既定绩效目标,举办招商引资座谈会6次、招商引资“请进来”24次、招商引资“走出去”25次、客商满意度100%。项目自评得分95.46分,总体评价优。
5.伏羲大典环境布置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实施单位为天水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年初预算数440万元,全年预算数415.93万元,全年执行数415.93万元,执行率94.5%。主要用于伏羲大典环境布置,按照年初既定绩效目标完成花卉购置8200支、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群众满意度90%,项目自评得分100分,总体评价优。
6.文投公司收购麦积客运站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实施单位为天水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年初预算数1500万元,全年预算数1000元,全年执行数1000元,预算执行率66.67%。经费计划用于收购天水市羲通公交集团麦积客运站,按照年初既定绩效目标设备设施配套数量82%、工程质量合格率96%、服务客车满意度90%。项目自评得分100分,总体评价优。
7.博物馆新馆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实施单位为天水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年初预算数1000万元,全年预算数0万元,全年执行数0万元,执行率0%。资金用于天水市博物馆新馆建设,完成工程总量的78%,资金未拨付到位,建成总建筑面积23351.25平方米、群众满意度89%,项目自评得分87.07分,总体评价良。
8.天水市博物馆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实施单位为天水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年初预算数2000万元,全年预算数2000万元,全年执行数2000万元,执行率100%。资金用于天水市博物馆新馆建设,完成工程总量的78%,建成博物馆7层、完成停车位建设120个、建成总建筑面积23351.25平方米、群众满意度89%,项目自评得分96.46分,总体评价优。
9.天水市博物馆建设项目(第二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实施单位为天水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年初预算数1900万元,全年预算数1900万元,全年执行数1900万元,执行率100%。资金用于天水市博物馆新馆建设,完成工程总量的78%,建成博物馆7层、完成停车位建设120个、建成总建筑面积23351.25平方米、群众满意度90%,项目自评得分96.46分,总体评价优。
10.天水市博物馆建设项目(建制市县试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实施单位为天水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年初预算数2400万元,全年预算数2400万元,全年执行数2400万元,执行率100%。资金用于天水市博物馆新馆建设债务化解,完成工程总量的78%,建成博物馆7层、完成停车位建设120个、建成总建筑面积23351.25平方米、群众满意度90%,项目自评得分95.19分,总体评价优。
11.天水市图书馆新馆项目(建制市县试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实施单位为天水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年初预算数4000万元,全年预算数4000万元,全年执行数4000万元,执行率100%。资金用于天水市图书馆新馆建设,完成债务化解,建成总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群众满意度90%,项目自评得分100分,总体评价优。
12.天水市图书馆新馆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实施单位为天水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年初预算数500万元,全年预算数0万元,全年执行数0万元,执行率0。资金未下达,完成工程总量的74%,群众满意度85%,项目自评得分86.53分,总体评价良。
13.天水市文化馆新馆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实施单位为天水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年初预算数500万元,全年预算数0万元,全年执行数0万元,执行率0%。资金用于天水市文化馆新馆建设,资金未下达,完成工程总量的85%,群众满意度91%,项目自评得分88分,总体评价良。
14.2023年第二批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文化产业园建设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实施单位为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年初预算数20万元,全年预算数0万元,全年执行数0万元,执行率0%。资金用于文化产业园建设,资金未下达,根据年初目标,产品研发12种,产业收入增幅10%,群众满意度90%,项目自评得分81.38分,总体评价良。
15.2023年第一批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文旅局)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实施单位为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年初预算数125万元,全年预算数18.78万元,全年执行数18.78万元,执行率100%。资金用于乡村旅游培训和陇东南旅游联盟年会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年初目标,承办全省乡村旅游培训班1期,陇东南旅游联盟年会参与人数200人,参训学员满意度100%,项目自评得分84.47分,总体评价良。
16.2023年第一批重大项目前期费省级基建伏羲始祖文化传承创新区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实施单位为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年初预算数154万元,全年预算数154万元,全年执行数154万元,执行率100%。资金用于伏羲庙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规划编制,根据年初目标,编制完成《伏羲庙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规划》初稿,开展编制规划相关调研2次,服务设施建设群众满意度91%。项目自评得分95.79分,总体评价优。
17.2023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实施单位为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年初预算数200万元,全年预算数200万元,全年执行数200万元,执行率100%。资金用于2023年公祭伏羲大典各项工作,根据年初目标,完成乐舞告祭正式演出1场,伏羲文化旅游节带动我市文化旅游经济同比增长20%。项目自评得分100分,总体评价优。
18.2023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实施单位为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年初预算数40万元,全年预算数40万元,全年执行数40万元,执行率100%。资金用于天水雕漆技艺传承保护、资源及存续情况的建档立案,根据年初目标,举办非遗培训班2期,非遗文创产品销售额增长率5%。项目自评得分97.48分,总体评价优。
19.2023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非遗过大年文化进万家”活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实施单位为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年初预算数20万元,全年预算数20万元,全年执行数20万元,执行率100%。资金用于2024年“非遗过大年”展演展示活动,根据年初目标,开展“非遗过大年 龙城闹春”天水市2024年非遗展演活动1场,“非遗过大年 年货集市”非遗产品展示展销8场次,参与群众满意度100%。项目自评得分100分,总体评价优。
20.2023年文艺创作扶持项目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实施单位为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年初预算数1.37万元,全年预算数1.37万元,全年执行数1.37万元,执行率100%。资金用于伏羲文化原创音乐歌曲系列、羲皇故里写生百图项目、致敬平凡英雄——南恒抗疫美术作品汇编的扶持工作。根据年初目标,完成扶持项目3个,繁荣文艺创作效果100%。项目自评得分100分,总体评价优。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