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开区组织人事局,各企业:
为进一步完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推进全市劳动保障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促进企业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发展,树立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良好社会形象。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规定,按照《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6〕1号)和《甘肃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甘人社通〔2017〕161号)《关于加强天水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天人社发〔2017〕300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3年度企业劳动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和评价工作时间
2024年4月24日至6月20日
二、审查和评价工作内容
(一)劳动用工情况书面审查。天水市行政区域内(含省劳动保障监察局下划管辖的中央、省部属和外省驻天水)的各类用人单位均在审查和评价范围内。市、县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自开展工作。
评价内容包括:1.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2.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3.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的情况;4.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5.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6.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7.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8.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9.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情况;10.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二)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情况审查。重点审查对象为在天水市行政区域内承揽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类企业。主要内容包括:1.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情况;2.“五项制度”落实情况;3.“标准化工地”建设情况。
(三)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划分。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未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评为A级。用人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为C级,同时列入劳动保障监察重点对象并进行约谈:1.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三次以上(含三次)的;2.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3.因使用童工、强迫劳动等严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4.拒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行政处理决定或者行政处罚决定的;5.无理抗拒、阻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6.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但不属于C级所列情形的,评为B级。
三、审查和评价工作方法
用人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一式二份如实填报《劳动保障年检手册》(附件1)《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自查表》(附件2)《天水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申报表》(附件3)。工程建设领域还需填报《建筑单位在建项目统计表》(附件4)《在建工程项目情况表》(附件5)。
以上附件可登录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tianshui.gov.cn/rsj/)在“根治欠薪进行时”专栏中下载。
同时报送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2.2023年12月份全部从业人员花名册(包含员工身份证号码、入职时间、工作岗位及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等基本信息);工会或单位开具的在职人员总数证明;
3.2023年第四季度工资支付凭证。由职工签字确认的全体职工工资表(含聘用合同制职工、短期勤杂工、农民工)。银行代发工资的,提供银行打印代发的员工工资表并盖章;
4.集体合同凭证和劳动合同书(用工30人以下的单位全部送审,30人以上的送审30份,并提供本单位全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的人数证明);
5.2023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清算表;
6.执行非标准工作时间的单位,申报《不定工时(综合计算工时)申报审批表》复印件及批复文件;
以上应报送的材料如有缺项或有疑义的,须做出书面说明,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下属单位自查情况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加注意见后再报送审查机构。无主管部门的单位自查完毕,提交相关资料报送审查机构。
四、审查和评价工作程序
1.集中审查。2023年5月至6月10日,各级劳动监察机构对企业送审资料进行集中审查评价,集中审查评价过程中,应当结合日常巡视检查、举报投诉查处和各类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全国、全省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其他渠道反映线索情况,以及上级部门转办督办案件查处情况进行全面综合的审查评价。
2.征求意见。6月10日至15日,各级劳动监察部门对初选企业书面征求同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改、财政、住建、交通、水务、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工会组织等方面的意见。
3.确定评价结果。6月20日之前,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参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定等级。
4.公示。确定参评企业拟评定等级后,在各级人社部门官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用人单位对评定等级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评审部门提出异议。公示期满后,人社部门将审查评定结果告知企业,并在新闻媒体或人社部门行政官网向社会公布。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在《劳动保障年检手册》和《天水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申报表》上加注意见后,退还企业一份,存档一份,并保留3年备查。
五、审查和评价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推行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加强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严密组织实施。要通过开展劳动保障资料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树立企业诚实守信的社会形象,增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严格规范审查,注重工作成效。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涉及面广、业务性强、工作量大,各县区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此工作按时高效完成。采取用人单位主动申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存在严重违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行为、审查不合格的单位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改正;对提供年审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材料不齐全造成审查困难的,责令限期补充报送;对拒绝申报材料、不按要求申报或隐瞒事实真相、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要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依法立案查处、给予行政处罚,确保集中审查和诚信评价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三)创新工作思路,建立长效机制。要充分利用“陇明公”和“互联网+监管”平台,创新年审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企业信息基础台账,加强预警预测,对企业用工情况实行动态监控和分类监管。同时,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管理制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确定后,根据企业守法情况和诚信评价标准,实行分类动态监管。
(四)认真做好资料报送和总结工作。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开区组织人事局要对应审用人单位全面审查和客观综合评价,于2024年6月20日前将本县区工作审查(评价)结果和工作情况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监察一科:毛书彦 联系电话:0938—8318033
电子邮箱:tsldjc@163.com
附件:
1.《劳动保障年检手册》
2.《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自查表》
3.《天水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申报表》
4.《建筑单位在建项目统计表》
5.《在续建工程项目情况表》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