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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安全监管科

2023-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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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拟定全市文物安全项目规划、年度计划,参与起草文物安全保护有关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负责全市文物安全防范、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文物安全监督、考核、培训、宣传工作;负责推进文物保护法制体系建设,监督文物保护公益诉讼;组织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违法重大案件,协助配合查处和督办重大文物犯罪案件和安全事故;组织开展全市文物行政执法督察工作;负责文物安全专项资金申请和技术方案审核申报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开展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监督管理工作。

科长:张陆军

电话:0938—681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