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涉企优惠政策
天水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扶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奖励政策的通报
各县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各文化旅游相关单位:
近年来,全市文化旅游行业紧紧围绕建设文化旅游强市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六稳”“六保”决策部署,认真学习各级关于加快发展文化旅游业的有关精神,积极打造文化旅游品牌,着力壮大文化旅游产业规模,深入推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优化发展环境,全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了全市文化旅游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为充分调动全市文化旅游行业发展文化旅游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动促消费扩内需,刺激文化旅游市场活力,拉动文化旅游市场持续回暖升温,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文化旅游强市的实施意见》(市委发〔2018〕12号)及相关扶持政策,决定对2018年以来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方面有突出贡献的文化旅游相关单位予以奖励,具体名单如下:
一、 旅游星级饭店
按照《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全市旅游饭店业发展意见(试行)的通知》(天政办发〔2018〕109号),对成功创建为国家四星级旅游饭店的秦安县大地湾印象酒店奖励100万元。
二、 乡村旅游
按照《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全市乡村旅游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天政办发〔2018〕107号),对成功创建为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的12个村进行奖励:
(一)对2018年创建并于2019年评定为“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的秦州区平南镇孙集村、麦积区麦积镇后川村和麦积村、武山县龙台镇董庄村、秦安县陇城镇凤尾村分别奖励20万元。
(二)对2019创建并于2020年评定为“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的秦州区玉泉镇李官湾村、麦积区麦积镇红崖村、麦积区甘泉镇甘江村和峡门村、麦积区党川镇花庙村、清水县陇东乡谢沟村、张家川县马鹿镇花园村分别奖励20万元。
三、旅行社引客游天水
按照《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旅行社引客游天水奖励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天政办发〔2018〕110号),对2018年至2019年符合条件的6家旅行社共奖励27.48865万元。分别是:天水百事通国际旅行社奖励72600元、天水嘉恒旅行社天水分公司奖励62010元、天水秦之旅旅行社奖励57425元、天水盈科美辰国际旅行社天水分公司44661.5元、甘肃大自然国际旅行社奖励19530元、天水永安国际旅行社奖励18660元。
天水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