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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 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3号建议的答复
石岚、张芳代表:
你们好!首先感谢你们对文旅事业的关心、关注和支持!你们在市人大八届五次会议所提“关于支持甘谷县毛家坪遗址(先秦)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毛家坪遗址位于甘谷县磐安镇毛家坪村渭河南岸的二级台地上,距县城约25公里,保护面积约60万平方米,该遗址的发掘丰富了甘肃东部以及周代秦文化内涵,将秦文化的编年推进至西周,开辟了考古学上探索早期秦文化的先河,为探讨西戎文化的来源、民族整合问题,秦人西迁问题提供了新的资料。1981年被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19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为了使毛家坪遗址得到有效保护,近年来,市、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毛家坪遗址的保护工作,一是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实地查看、调研指导遗址保护工作,并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为遗址的科学保护、合理利用、有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为了有序推进毛家坪遗址保护工作,早在2014年,我局积极争取,落实专项资金70万元,启动了毛家坪遗址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该规划于2021年5月通过了省级专家评审。2023年12月底国家文物局组织专家评审后原则同意,并提出了修改意见,甘谷县文旅局已组织规划编制方西北大学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中心,正在按照国家文物局的批复意见核准补充完善规划文本,完善后的保护规划按要求逐级报请省政府公布。三是为了加强毛家坪遗址安全防护技防水平,2024-2025年先后争取到位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206万元,实施了毛家坪遗址安防工程,现工程已完工待验收。该项目的实施增强了毛家坪遗址的安全防护能力,为毛家坪保护利用提供了安全保障。四是为全方位保护和早日展示毛家坪遗址这一优秀的历史文化资源,我局始终把毛家坪遗址保护项目的谋划争取和实施作为加强毛家坪遗址的重要工作方法,将毛家坪遗址保护开发利用项目列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项目库以及“十五五”文旅领域重大项目储备库。按照世界文化遗产申报相关要求,我局积极推荐毛家坪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申报资料已上报省文物局。
作为市级主管部门,我们将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持续加大毛家坪遗址的保护与开发利用项目有关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多渠道争取毛家坪遗址保护利用项目专项资金,力争使该遗址早日为地方经济、社会、文化的繁荣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再次感谢你们对文旅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