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建议提案办理
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 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104号提案的答复
田溪委员:
您好!“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人发展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天水市文化事业的关心和关注!现将您的提案建议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肯定了近年来我市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尤其是提出今后全面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点任务。建议全面准确,并为进一步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出了强化措施,具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指导意义,我们将对您的建议认真研究,积极吸纳,并全力做好落实工作。
天水市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加大非遗保护力度,严格落实非遗保护传承、弘扬传播和非遗助力乡村振兴、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等重点工作任务,不断提高保护传承水平,取得了良好成效。
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于2005年3月正式启动,2008年7月成立天水市非遗保护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2015年成立市非遗科,麦积区、秦安县相继成立了非遗中心,其他五县区非遗中心加挂在文化馆,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全市目前共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8项、省级73项、市级180项、县级649项;有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6人、省级57人、市级497人,县级1204人;省级非遗扶贫就业工坊10家,市级非遗工坊21家。非遗传习所83个,非遗企业30家,非遗传承基地15个,非遗陈列馆6个,非遗陈列馆6个,乡村记忆馆6个,农耕记忆馆12个,秦安小曲文化交流中心1个。目前,县(区)级、市级、省级和国家级四级名录保护体系已经形成。
一、非遗保护职责落实情况
1.强化组织保障,完善保护机制。2008年7月,我市率先在全省成立了天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核定为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3人),自2011年开始,市政府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上了政府议事日程,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文件;同时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发改、教育、财政、人社、规划、国土、宗教等12个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天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2010年起,市级财政将非遗专项资金列入预算,共投入212.5万元。重大非遗活动市财政拨付资金予以支持,实现了市级财政非遗保护资金的纳入。
2.积极争取资金,提升项目保障水平。2009年以来,争取到国家级非遗项目专项补助资金1626.78万元,省级非遗项目专项补助资金616万元,省级非遗工坊补助资金24万元,秦安小曲文化交流中心项目专项资金1250万元。按照每个项目年度保护规划,全部拨付项目保护单位用于项目保护。
3.完善制度建设,促进规范管理。先后制定出台了《天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所管理办法》《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花儿保护传承条例》《天水市武山旋鼓舞保护传承条例》《天水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各项非遗保护传承条例和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对促进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旅游深度融合,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标志着我市非遗保护传承工作进入了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情况
1.开展调查摸底,摸清资源家底。开展全市非遗线索收集排摸工作。通过普查,基本掌握了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方式,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了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为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为抢救性保护身怀绝技的民间艺人奠定了坚实基础。
2.运用现代技术,开展非遗数字化保护。运用文字、图片、音像、多媒体等方式对非遗项目进行真实、系统、全面记录,对非遗项目、普查成果进行数字化记录、处理和保存,为代表性传承人建立电子档案,逐步建成了非遗保护信息化管理体系。在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开设了非遗专版。组织实施了国家级、省级非遗名录项目“一书一盘”工程,编撰出版非遗保护系列丛书,完成了濒危项目、稀缺资料的抢救、整理工作,征集、编辑出版具有特殊文化价值的非遗代表性实物文图资料。编撰出版非遗保护系列丛书、天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图典、天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汇编等。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传播情况
1.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传承水平。开展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把符合条件的优秀非遗传承人纳入非遗保护传承队伍,传承人队伍数量实现了稳步增长。积极联系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在全市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中评定农村实用文化人才高级职称40人,中级职称104人。2023年30位传承人被省工信厅评定为省级乡村工匠大师,其中,2名市级非遗传承人被命名为国家级乡村工匠名师。
2.强化培训学习,激发传承热情。全市各级政府大力支持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通过建设传习所,每年开展全市传承人培训,对外参加交流,参加培训等活动提高传承能力。从2015年起,先后选派省级以上传承人赴省内外高校参加国家、省上举办的研修班110人次,组织秦安小曲、武山旋鼓舞、清水剪纸等项目传承人长期在中小学学校进行授课,共培养学员5600余人。自2015年以来,我市举办承办全省全市各类培训班10余次,参加培训人数11余人,2023年,在我市承办全省非遗购物节期间,组织950余名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和非遗工作者进行观摩学习和考察交流,培训学习和观摩交流工作的有序开展,大大提高了我市代表性传承人和非遗工作者的保护传承能力,激发了他们保护传承弘扬发展传统文化热情。积极开展非遗社教活动。组织秦州区项目保护单位文化馆、市歌舞艺术研究中心、市博物馆等单位,对全市展演类项目进行了充分调研、查阅资料、举办培训班、研究编排,大胆创新,完成了非遗展演类精品节目的编导工作,通过举办各种特色展示展演活动,进一步促进了非遗项目的活态传承。
3.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制定下发《天水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每年对所有传承人严格开展考核工作,督促、支持各级传承人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切实发挥好传承人作用。对于考核评估不合格的传承人,了解情况,分析原因,因人施策,并积极宣传“一法一条例”等相关政策文件,督促有传承能力的传承人履行义务。
4.举办特色活动,促进活态传承。近年来,我市坚持以春节、“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及重大节会为契机,积极开展非遗宣传展示活动。组织参加国家及省内外 “非遗过大年”“视频直播家乡年”“非遗购物节”、国际非遗节、中国非遗博览会和非遗进校园、进社区、进景区等活动2680余次。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合理利用情况
1.认定非遗工坊,促进群众增收。我市在开展非遗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工作中,充分利用各县区各类非遗资源,把非遗保护传承与精准扶贫、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大力发展乡村文化旅游,全力打造特色乡村文化旅游品牌,使非遗传承保护与乡村旅游发展达到了深度融合。从2023年开始,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乡村振兴局三部门共同开展天水市市级非遗工坊认定工作,目前已认定常记呱呱等21家非遗工坊为天水市市级非遗工坊。非遗工坊的认定,在促进群众就业增收、做强品质类别、提高产销能力、培育特色品牌、振兴传统工艺、助力乡村振兴和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至目前,全市共有省级非遗工坊10家,市级非遗工坊21家,非遗企业30家,县级以上非遗文创项目72件;成立了甘谷雅路人非遗文创产品研发中心,开发的38个新产品进入故宫博物院展示销售。
2.点面结合,促进深度融合。2024年春节以来,随着天水麻辣烫火起来,全市非遗展演展示大放光彩,组织各类非遗展演进景区景点,全力打造特色旅游品牌,使非遗传承保护与旅游发展达到了深度融合。以太昊伏羲祭典为主题,组织举办非遗旅游研学活动,研发了香灰琉璃手串、香灰福袋、龙凤香薰、羲皇福饼、景区打卡本(纪念册)等;推出清水县红堡镇庞公玉雕产业园区、雅路人麻鞋制作体验、大漠行甘谷麻鞋博物馆、八里湾中岔农耕民俗馆、武山水帘洞非遗展示馆作为旅游体验示范点。甘谷雅路人麻鞋非遗工坊将甘谷麻编文创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就业帮扶相结合,助力农村人口脱贫致富,共培养了6000多名手工编织能手,帮助1万余名困难群众脱贫致富,通过“企业+农户”的合作生产方式,在省内先后共设立20个扶贫车间,使1200多名贫困人口实现稳定就业,并将故宫文化元素融入产品的设计制作环节,完成产品设计方案60余种,38个作品进驻故宫,年销售额达1000余万元,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较为突出。通过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挖掘潜力、开拓市场等措施,全方位推动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有效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水平。
下一步,全市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一是加强非遗整体性保护,加快伏羲始祖文化传承创新建设,加快非遗和旅游融合发展。二是加大非遗项目开发利用力度,加大非遗项目宣传力度,积极参加各类非遗展演展销,带动当地百姓增收致富,助力乡村振兴。三是加强与高校、企业合作,加大非遗产品的文创开发,设计开发一批非遗文创产品,打造天水非遗精品,合理利用开发。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天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多提宝贵意见,并一如既往的关心和关注天水非遗保护工作!
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