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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

关于对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4号提案的答复

202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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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4号提案的答复


王小宏、马建林、张玉明、赵波、马宝琳、田粉平、安香莙、袁丫丫、马利民、王增梅、宋丕林、县炬炜、王建兴、刘小平、吕江涛、杨会芳、史勤花、张红梅、释信念、柏兰香、陈水叶、问肃生、王守科、何忠兰、夏琪、司强、高金虎、袁小会各位代表: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将岷山文化宫改造成天水大戏院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岷山文化宫改造利用问题,一直有着很高的社会关注度,从2011年开始,我局先后4次办理了关于改建岷山文化宫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并2次以正式文件上报市政府研究解决。去年,天水市人大常委会又将此案作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督办案,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到岷山文化宫进行实地察看,并提出了督办意见建议。今年,我局专门就岷山文化宫改造事宜向市政府提交了专题报告,并进行了多次走访调研和实地考察,认为岷山文化宫有着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它位于岷山路以南,北邻万达广场,东邻市政府政务中心,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剧院主体结构完整,是建设坐标性大剧院的最佳首选。随着市委、市政府将文化旅游产业定位成首位产业,人们对文化旅游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也日益增长。天水作为拥有370万人口的历史文化名城,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应该有一座与之匹配的演出场所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所以,有效利用岷山文化宫闲置资产,改扩建成天水岷山大剧(戏)院,使其成为天水地标性文化设施,成为广大人民群众享受精神文化的场所,是十分必要的。

为了加快推进岷山文化宫改造利用,去年12月底,我局向市政府上报了《将岷山文化宫改建为天水岷山大剧院的报告》(天文旅发〔2019〕251号),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市长王军、副市长张栋梁就报告做出批示,请市自然资源局提出具体意见,市自然资源局在报告中提出,岷山文化宫属于文化设施用地,实施建设天水大剧院项目符合片区规划要求。根据市自然资源局意见,我局积极推进项目进展,与市自然资源局、市国资委、市工信局、市国投公司、岷山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等部门进行了走访对接,于今年2月,再次向市政府上报了《将岷山文化宫改建为天水岷山大剧院的报告》(天文旅发〔2020〕21号),市长王军、副市长张栋梁、汪小娟再次作出批示,请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市工信局先予评估,再划转市文旅局使用。在我局的积极争取和各位代表的共同努力下,岷山文化宫改建事宜取得了市政府领导的同意和支持。下一步,我局会在市政府的支持下,在相关部门的协同下,积极做好岷山文化宫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我们相信,将岷山文化宫改建为一个标准化、现代化的多功能大剧院指日可待。

各位委员,再次对你们提出的建议表示感谢,天水的文化旅游发展需要大家的支持和努力,希望你们一如既往的关注和支持天水的文化建设,多提宝贵意见,促进我市的文化旅游繁荣发展。


 联系单位: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  

电话:6825980


    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