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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决算
2023年度天水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部门决算
2023年度
天水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天水市文化市场执法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依法在秦州区和麦积区范围内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市场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市场监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有关文化市场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制订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重特大案件、跨区域案件的办理、查处和协调工作;负责秦州区和麦积区文化市场日常执法工作;负责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信息化平台运行、数据管理和建设工作;负责开展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教育;负责对全市文化市场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负责全市文化市场举报投诉的受理、登记、转办、交办、督办及答复工作。
3.负责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文化艺术经营活动和演出市场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方面的违法行为;查处社会艺术水平等级活动和文物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4.负责查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方面的违法出版活动;查处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及著作权侵权行为。
5.负责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行为;查处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查处电影放映中的违法行为。
6.负责查处旅行社违法经营行为;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查处非法从事导游业务行为及旅游市场其他违法行为。
7.负责查处体育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和体育市场非法经营等行为。
8.承担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工作。
9.承担全市“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10.完成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和秦州区、麦积区党委政府以及上级文化市场执法机构交办的其他相关执法任务。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内设综合科、保障科、执法一组、执法二组、执法三组5个科组。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细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细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详细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表七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故表八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51.1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4.08万元,下降3.57%,主要原因:2022年采购了执法车辆。2023年无此项开支,因此收支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651.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1.11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651.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1.11万元,占10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51.11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8.38万元,下降1.27%。主要原因:2022年采购了执法车辆。2023年无此项开支,因此收支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1.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38万元,下降1.27%。主要原因:2022年采购了执法车辆。2023年无此项开支,因此收支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1.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19.20万元,占79.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56万元,占8.84%;卫生健康支出29.01万元,占4.46%;住房保障支出45.34万元,占6.9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42.17万元,支出决算为651.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9%。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8.51万元,支出决算为519.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2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3.35万元,支出决算为57.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2人,追加了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增多。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22万元,支出决算为29.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6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2人,追加了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增多。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09万元,支出决算为45.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2人,追加了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增多。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1.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06.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87万元,下降2.86%,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2人。
公用经费45.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49万元,增长26.6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办公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支出也相应增多。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维修费、福利费、公务运行维护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7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2022购置了公务用车。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7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2022购置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7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2023年执法检查业务活动增多,燃油量增加。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2万元,增长302.91%,主要原因是新增2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5.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日常业务执法。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以及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单位整体绩效自评结果为优。全年预算数为642.17万元,执行数为642.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履职目标和效果目标:2023年我单位在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等方面均表现良好,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优秀。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未发现偏离绩效目标的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规范单位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切实提升单位预算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整体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2023年项目绩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