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预算决算

天水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2024-01-18
点击:

天水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公开日期:2024年1月18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空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市文化市场执法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依法在秦州区、麦积区范围内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市场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二、机构设置

市文化市场执法队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五个科组,分别是:综合科、保障科、执法一组、执法二组和执法三组。天水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编制47人,实有在职42人,退休9人。其中参公24人,机关工勤1人,事业17人(含事业工人5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4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693.92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3年预算增加51.75万元,增长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3.9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693.92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3年预算增加51.75万元,增长8%。其中:基本支出693.92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按照政府支出功能科目分类统计(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主要是: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39.8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64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34.28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50.1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3.92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比2023年预算增加51.75万元,增长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引进人才人员的加入和正常晋升,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4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3.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25.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日常公用经费68.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项目支出

2024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与上年持平。

4.培训费3.12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14万元,下降0.2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各项支出,相关经费支出内容、标准、预算均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

5.会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方面的支出。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上年末本单位固定资产金额为55.2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400平方米,价值0万元(合署办公,无产权)。共有公务用车1辆,价值15.7万元。无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024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3.66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本单位不涉及非税收入。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无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因此无需进行绩效目标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0、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天水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4年1月18日

附件:市文化执法队2024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2024执法队预算公开表.xlsx
附件【2024执法队预算批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