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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决算

2023-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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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度

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政策措施。

2.统筹规划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全市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全市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4.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重点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全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5.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6.拟定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产业高质量发展。

7.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发展,对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依法规范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8.指导、管理全市性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全市性重大文化旅游活动。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工作。

9.指导推进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10.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

11.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査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引进、收录和管理。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的评价工作。

12.指导推进全市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协调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3.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推进全市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工作。

14.拟订全市文物工作方针政策和管理制度,负责全市文物事业监管工作,做好区域内文物的普査、保护、研究、开发和利用工作。

15.负责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人才队伍建设。

16.管理天水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17.完成市委、市政府、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省文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内设机构17个: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审计科、政策法规科、产业发展科、资源开发科、宣传推介科、非遗科、市场监管科、科技信息科、公共服务科、艺术管理科、传媒管理科、政务服务科、文物科、文物安全监管科。

核定行政编制52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5名;实有在职人员53人,退休人员62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2956.6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1193.54万元,下降46.35%,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2956.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56.69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2956.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1.34万元,占8.89%;项目支出11805.35万元,占91.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2956.69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11193.54万元,下降46.35%。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56.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975.54万元,下降63.25%。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2021年度天水市市级乡土人才考核奖补资金”项目。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799.03万元,支出决算为1595.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6.02万元,支出决算为128.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发放抚恤金。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11万元,支出决算为41.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减少。

5.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0.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

6.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4.8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调整。

7.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4.15万元,支出决算为53.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1.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32.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1.92万元,下降5.66%,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119.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4.02万元,下降44.0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2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4.02万元,下降44.0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1万元,下降77.3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3.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74万元,下降5.1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6000.00万元,本年支出600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天水市伏羲庙景区停车场和游客服务中心项目建设6000万元。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42万元,支出决算为2.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6万元,下降39.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2.42万元,支出决算为2.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6万元,下降39.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269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有项目5个,涉及资金5400.41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1个开展绩效自评,涉及资金60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3个项目自评结果为“优”,2个项目自评结果为“良”,1个项目自评结果为“中”。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立项依据充分、预算编制合理、绩效目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预算执行进度较快;建立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措施,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2022年文化人才专项经费等6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项目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2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98.97万元,执行数为398.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包括文化旅游传媒专项经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春节文化活动经费、全市民俗民间文化保护经费、文物保护经费、文化旅游市场稽查经费等22个子项目,除天水机场执飞班次和旅客吞吐量受疫情影响未完成目标值,其他指标均达到或超额完成目标值,总体评价优。

2022年文化人才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75.2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7.4446万元,执行数1.4446万元,完成预算的1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用于市级选派人员到县区开展“三区”文化人才工作和举办培训班。全年选派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3人到县区开展工作,选派人员补助标准人均不高于2万元,对口服务县区文化发展水平得到提升,服务人群满意度100%,疫情原因培训班推迟至2023年举办,总体评价中。

天水市博物馆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8.7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000万元,执行数1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资金用于天水市博物馆新馆建设,完成工程总量的70.5%,五层钢结构吊装完成90%,四层楼承板钢筋绑扎完成65%。因疫情耽误工程进度,设备设施配置数完成10%,其他指标均达到目标值,总体评价良。

天水市图书馆新馆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7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2000万元,执行数2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资金用于天水市图书馆新馆建设,完成工程总量的76.5%,完成消防穿线80%,完成电井电缆桥架安装。因疫情耽误工程进度,设备设施配置数完成50%,其他指标均达到目标值,总体评价优。

天水市文化馆新馆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7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2000万元,执行数2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资金用于天水市文化馆新馆建设,完成工程总量的74.5%,完成室内消防穿线,完成地下室消防喷淋安装,完成消防排烟安装。因疫情耽误工程进度,设备设施配置数完成50%,其他指标均达到目标值,总体评价优。

天水市伏羲庙景区停车场和游客服务中心项目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8.1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6000元,执行数6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受疫情影响,设备设施配置完成率5%,2022年底完成拆迁工作,基坑支护桩150根,冠梁140米,土方开挖外运2万余方,其余指标均完成目标值。服务对象综合满意度100%,总体评价良。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单位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4.28分,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2年度整体绩效自评表

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决算公开表

天水市文化馆新馆项目

天水市图书馆新馆建设项目

天水市伏羲庙景区停车场和游客服务中心项目

天水市博物馆建设项目

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提前下达2022年文化人才专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