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预算决算
天水市歌舞艺术研究中心2022年度决算说明
天水市歌舞艺术研究中心
2022年度决算说明
2023年8月
一、职能职责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天水市歌舞艺术研究中心经市编委核定职能:负责伏羲祭祀乐舞、天水旋鼓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和秦安蜡花舞、秦州小曲、轩辕鼓舞等民间民俗舞蹈等的发掘、整理、研究、传承工作;负责我市特色文化歌舞类剧目的创作、编排和展演工作;承担市级公益性演出和对外交流演出活动等工作;承担文化大市建设中有关文化艺术、歌舞艺术类课题的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天水舞蹈分校教学、招生等日常工作。
2.机构情况。
天水市歌舞艺术研究中心(西北师范大学体艺中专部天水艺术分校)现为公益性二类事业单位,级别为副县(处)级,财政按在职人员人头费的75%拨款。核定领导职数5个,科级领导职数15个,内设7个机构:办公室、业务科、艺术研究科、教育培训科、外联科、后勤科、党建办。
3.人员情况。
我单位2013年事业单位文化体制改革将单位编制调整为70人,截止2022年年底单位实有人数69人,遗属1人,退休49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近年来受疫情影响,剧场租赁和对外营业性演出活动举步维艰,创收甚微。2022年完成包括伏羲公祭大典、喜迎二十大等重大节庆活动演出6场、“中国旅游日”天水分会场启动仪式、甘肃乡村旅游品牌发布暨乡村旅游欢乐跑活动等文艺演出8场,完成天水市两会会议服务、伏羲文化旅游节优秀剧目展演、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剧场录像等剧场活动8场。
2022年还新创作舞蹈《永远的信仰》、非遗舞蹈《秦州夹板》、《致富路上蜜桃甜》、《陶.大地湾》;情景朗诵作品:《我们的十年》、《群英谱》;情景大合唱《领航新时代》;歌伴舞《美丽的天水我的家》、《天水蓝》、《五十六个民族心向党》、《我们的新时代》、《领航新时代》;相声.快板《夸夸我们的新天水》。还创排抗疫作品的创作11个,分别是歌曲5首《人世间》、《最美》、《平凡天使》、《疫情过后》、《人间星河》;手势舞蹈2部《天水在行动》、《疫情防控.从我做起》;朗诵作品2首《我想对他们说》、《与爱相伴》;情景剧1部《防疫风云》;防疫宣传片1部《我们的天水》。
今年,我中心副主任张文静、杨涛还推出原创作品《铁炉坡》、《美丽的小陇山》、《醉美洮坪》、《乡村新时代》。其中由张文静演唱的原创歌曲《美丽的小陇山》、《醉美洮坪》荣获由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甘肃省总工会举办的“喜迎二十大建功新时代—强国复兴有我”全省企(行)业歌曲征集展演活动优秀作品奖和入选作品奖。
9.艺校工作。
艺校招生、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有序推进。但由于受到疫情影响,本年度仅录取新生20人。本年度参加高考44人,考入山东大学、湖南第一师范、西北民族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等大学42人,高考率95.45%。
10.人才引进
我中心一直以来十分重视人才工作,倡导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不断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目前我中心广大干部思想素质较高,工作认真负责,能积极为业务工作服务,但也存在干部创新意识不强、业务知识不精、人才严重断档等问题。根据我中心实际,确定“以能力建设为中心,加强在职干部培训培养”的人才工作思路。努力塑造一支政治坚定、结构合理、政绩突出的党政领导干部队伍,培养造就一支奋发有为、业务精通、素质较高的业务干部队伍,为我中心开展工作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今年我中心通过特殊人才引进工作,引进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9名,分别是舞蹈演员2名、主持人1名、声乐演员2名、声乐演员兼钢伴教师1名、相声演员兼编导1名、舞美人员1名、电工1名,充实了专业队伍。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901.50万元,全年总支出901.50万元,完成了年初预算安排的收入与支出。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617.32万元,决算901.50万元,其中:
(1)支出预算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41.65万元,决算727.8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07.45万元,决算107.09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31.71万元,决算30.38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36.51万元,决算36.20万元。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财政收入、支出占比100%。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我中心为财政差额补贴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收入支付人员经费和今年所有大型活动收支,而且我中心因为资金紧张,仅有培训费支出。
(2)会议费支出情况:今年无办理大型会议,无支出。
(3)培训费支出情况:培训费2.97万元。
(4)无。
(5)我单位无专职财务人员,所有财务人员均由舞蹈演员、声乐演员、演奏员兼职,单位在会计处理过程中,会发生科目使用不规范、串用科目的情况,有时未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我中心将组织财务人员在今后认真学习改进。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
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617.82万元,决算901.50万元,2021年财政拨款1252.99万元,2022年比2021年减少351.49万元,下降率38%。支出预算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17.82万元,决算901.50万元,比上年减少351.49万元,下降率38%。本年度人员增资、目标责任奖,按市委市政府安排又增加了喜迎二十大专题晚会《喜迎二十大 奋进新时代》演出场次等文化活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1.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1.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48万元,增加5%,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无预算的人员转正定级、工资普调、目标责任奖、五险一金缴费基数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160.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8.96万元,减少70%,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文化活动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取暖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下一步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中心为财政差额补贴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收入支付人员经费和今年所有大型演出活动支出,而且我中心经费紧张,仅有培训费支出。2022年度培训费支出2.97万元,用于演员的培训支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我中心为差额事业单位,预算内无此经费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我中心为差额事业单位,预算内无此经费预算
(3)公务接待费:我中心为差额事业单位,预算内无此经费预算
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受疫情影响,我中心无政府采购。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业务用车2辆,专业舞台用车1辆。办公用房524平方米,价值41.14万元。业务用房2614平方米,价值378.39万元;其他用房2112平方米,价值66.02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中心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中心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20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从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我中心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2、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办团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完成了学生培养、教师工资补助、设备维修等工作任务。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10.25万元,完成预算的51%,因财政资金紧张,剩余资金未拨付执行。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实现艺校学生的培养,解决专业技术人才断代问题;二是壮大演出队伍,提升演出质量;三是维修演出所需要的专用设备,提高演出质量,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本项目未发现偏离绩效目标的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本项目未发生绩效目标偏离。
(2)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三、决算信息来源说明
本套决算依据本单位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会计核算资料编制,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表表相符,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
(一)本套决算主表数据主要依据本单位会计账簿总账及明细账数据填列,预算数据依据本单位预、决算批复文件及预算调整文件填列。
(二)本套决算附表数据主要依据本单位会计账簿、资产、人事台账及相关资料填列。
四、决算编制基本情况
本单位为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 二 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决算编报类型为单户,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填报决算数据。
纳入本套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 1 个,比上年增减 0 个。
五、基础数据核对情况
(一)财政资金对账情况。
1.财政拨款核对情况。
(1)单位本年度实际收到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901.50万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 901.50 万元,无差额。
(2)单位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 0 万元,差额 0 万元。
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资产表中房屋资产问题说明:天水市歌舞艺术研究中心杜家沟、剧院等建筑为上世纪七十年代的建筑,造价低,因此房屋单价未在规定范围内,特此说明。
(2)其他房屋问题:我中心其他房屋为我中心位于秦州区杜家沟的家属院始建于1980年,为政府划拨住宅,使用权面积2552平方米,为全民所有权性质,砖木结构2层,建筑面积848平方米,用于我单位职工及离退休老干部居住。另还有位于秦州区自由路剧院一座,始建于1975年, 是我市重要活动的集会场所,面积1202平方米。位于秦州区重新街职工住房一套70平方米。由于房屋建设年代早,造价就低,这是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已上报核销。
(3)公务用车问题。我中心为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未实行公车改革,人员也没有车补,所拥有的车辆均为业务活动用车。
(4)决算中反映的其他车辆为专业舞台流动车,特此说明。
(二)与上年指标核对情况。
1.2021年财政拨款1252.99万元,全年财政支出1252.99万元,完成了年初预算安排的收入与支出。2022年财政拨款901.50万元,全年财政支出901.50万元,完成了年初预算安排的收入与支出。
2.“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指标本年年初数与上年年末数一致。
3.“基本数字表”指标本年年初数与上年年末数一致。
六、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2022年决算公开表
2、绩效(办团补助)
天水市歌舞艺术研究中心
2023年8月15日
附件【2022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