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预算决算
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文化、旅游及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实施意见、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监管全市文化、旅游及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宣传工作,把握正确舆论、创作导向。
2、编制全市文化、旅游及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年度计划、规范性文件、行业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指导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及开发;负责全市文化、旅游统计工作。
3、推进全市文化、旅游及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搭建形式多样的文化、旅游及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投融资机构平台。
4、制定全市文化、旅游及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领域继承、开发、创新的政策措施;扶持传承性、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和旅游品牌,推动全市文化、旅游及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监管全市文化、旅游及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大型活动。
5、指导文化、旅游及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商品的开发生产和推介销售;指导景区制定规划及开发建设;推进全市文化、旅游及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的公共服务。
6、指导全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影剧院、广播电视台(站)、乡镇、街道社区综合文化站、纪念馆和旅游景点、旅行社、旅游星级宾馆饭店的文化建设;指导全市文化、旅游产业信息化建设;推进全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的发展。
7、制定全市文化、旅游及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市场发展规划;负责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介;制定开拓国内、出入境旅游客源市场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管全市文化、旅游及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市场安全及经营活动,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指导协调全市文化、旅游及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应急处置和救援。
8、制定全市文化、旅游及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市场 “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组织全市文化、旅游及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活动;负责旅游经营单位,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及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监管工作。
9、审核申报经营出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资质;组织申报审批旅游景区的质量等级和宾馆饭店、农家乐的星级评定;指导全市旅游交通公司、旅游景区(点)旅游专线的设置。
10、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工作,发布假日旅游信息,监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积极推动全市旅游与文化、体育、工业、农业、林业等相关产业的深度融合发展。
11、指导全市图书发行事业和出版物发行单位经营活动,依法审核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著作权集体管理和涉外代理等机构;负责全市报纸、期刊、内部图书资料、音像及电子报刊等出版物的监管;负责对全市印刷企业实施行业监管。
12、引导全市文化、旅游产业社会投资,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申报、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市级重大文化、旅游及广播影视项目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负责监管全市文化、旅游建设发展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13、指导全市对外的文化、旅游及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著作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文化、旅游产品商品进出口工作。
14、负责全市文物事业监管工作,做好区域内文物的普查、保护、研究、开发和利用工作。
15、负责全市广播影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的技术服务工作;负责监管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网络视听节目播放的监测和安全。
16、制定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17、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规划科、宣传科、非遗科、文化产业科、旅游监管科、文化市场科、传媒管理科、旅游推介科、公共文化科、艺术管理科、新闻出版科、旅游信息科、天水市文物局、行政审批科。
2、所属二级单位
(1)天水广播电视台 (正县级)
(2)天水市博物馆(天水市伏羲庙管理局,正县级)
(3)天水市西秦腔研究院(副县级)
(4)天水市歌舞艺术研究中心(副县级)
(5)天水市图书馆(副县级)
(6)天水市文化馆(副县级)
(7)天水美术馆(天水书画院,副县级)
(8)天水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副县级)
(9)天水市广播电视微波总站(正科级)
(10)天水电视调频转播台(正科级)
(11)天水卫星电视地面收转站(正科级)
(12)天水监测台(正科级)
(13)天水市文化艺术研究所(正科级)
(14)天水市文化产业办公室(正科级)
(15)天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正科级)
(16)天水市文化旅游培训中心(正科级)
二、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为31508.38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30314.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985.37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4753.39万元,增长19.08%,主要是政策性调资,人员经费增加,包机补贴增加航线。
2.上级补助收入53.55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6.21万元,增长95.87%。
3.事业收入494.92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9.11万元,减少1.81%。
4.其他收入431.94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86.71万元,增加76.14%。主要为差额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5.无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6.上年结转和结余867.92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03.39万元,减少10.64%。主要原因是天水电视台台站搬迁项目经费使用,结转结余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支出为31508.38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8882.39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3300.34万元,减少14.8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经费减少。
项目支出12176.01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0423.38万元,减少594.73%。主要由于包机补贴增加航线。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0314.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98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294万元,增长26.2%。主要是政策性调资,人员经费增加,包机补贴增加航线。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9985.3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045.7万元,增长25.25%主要是政策性调资,人员经费增加,包机补贴增加航线;完成年初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87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文化旅游服务,完成年初预算388.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共文化服务经费增加。较上年增加43.27万元,增加343.41%,主要是公共文化经费增加。
2.科学技术支出17.78万元。较上年增加17.78万元。主要是新增文化创作费用。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978.0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289.02%,较上年增加6476.63万元,主要有原因是文化传媒经费增加。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经费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2.9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抚恤金,完成年初预算51.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政策性调资,人员经费增加。较上年减少911.46万元,减少48.89%,主要是退休人员转入社保。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2万元。较上年减少4.73万元,减少79.49%,主要是退休人员转入社保。
6.城乡社区支出10286.98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包机补贴,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场增加航线,包机补贴增加。较上年增加2756.39万元,增加36.6%,主要是增加航线,包机补贴增加。
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83.32万元,主要用于旅游产业发展,完成年初预算64.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旅游产业发展经费增加。较上年减少545.91万元,减少44.41%,主要是单位合并,功能科目调整增。
8.住房保障支出6.48万元,主要为退休人员住房补贴。较上年增加4.81万元,增加288.02%,主要是退休人员住房补贴增加。
9.其他支出2.75万元。较上年减少97.25万元,减少3536.36%,主要是包机补贴押金转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981.37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5694.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39.27万元、津贴补贴1387.73万元、奖金165.71万元、绩效工资240.61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6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18万元、离休费23.17万元、退休费857.94万元、抚恤金63.31万元、奖励金971.88万元、生活补助8.91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1228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8.82万元、印刷费96.15万元、水费6.18万元、电费116.19万元、邮电费29.29万元、取暖费18.79万元、物业管理费2.76万元,差旅费255.6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2.75万元,维修(护)费2569.61万元、租赁费148.99万元、会议费34.69万元、培训费43.7万元、公务接待费7.64万元、专用材料费167.22万元、劳务费653.61万元、委托业务费2149.91万元、工会经费37.48万元、福利费51.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2.8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53.39万元、专用设备购置3770.25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10万元,对企业补助1468.84万元。
五、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51.65万元,决算51.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9.57%。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1.29万元,增长28.13%;增长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维修费用增加。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因参加省政府在香港举办的文旅项目推介及产品展示活动出境1批次,共计2人,文旅局因公出境支出2.75万元。较2017年增加2人,增加费用2.75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截止2018年底,全系统公务用车28辆,其中:文旅局1辆、调频台1辆、微波站1辆、秦剧团1辆、图书馆2辆、博物馆4辆、歌舞团3辆、美术馆1辆、电视台14辆,无新购置车辆。文旅局一辆公务用车已于公车改革时交于机关事务管理局拍卖,由于车辆流拍,导致无相关资料下账,故暂时存在单位账面;博物馆1辆车辆,实际已报废,由于历史原因,无相关资料下账,故暂时存在单位账面。全系统2018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04万元。较2017年减少3辆,减少9.6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0.9万元,主要由于车辆修理费用增加。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7.64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1.91万元,下降20%,变动原因为: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其中文旅局国内公务接待共49批次,接待人次590人,较上年减少2.6%,减少0.1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94.82万元,比2017年增加减少5911.82万元,降低55.74%。主要原因是:包机补贴单独核算。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98.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92.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209.0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6.7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398.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
1.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213.78万元。
2.天水广播电视台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5675.42万元。
3.天水市博物馆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451.75万元。
4.天水市西秦腔研究院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2.09万元。
5.天水市图书馆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15.15万元。
6.天水市文化馆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17.72万元。
7.天水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1.89万元。
8.天水电视调频转播台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19.45万元。
9.天水市文化艺术研究所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0.96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部门固定资产配置、使用及处置严格按照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股相关要求配置、使用、处置等本单位固定资产,无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或处置国有资产取得的收益,严格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固定资产管理。
1.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资产占有情况为: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879.49平方米,价值2.6万元(1992年房屋价值,土地600平方米名义价值入账);
(2)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541件,价值52.01万元;
(3)通用设备情况311件,价值224.75万元;
(4)专用设备情况3件,价值4.29万元;
(5)无形资产5件,价值115.81万元。
(6)车辆1辆,价值27.75万元。
2.天水广播电视台资产占有情况为: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63.87平方米,价值29.31万元;
(2)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7件,价值23.98万元;
(3)通用设备情况3001件,价值6178.33万元;
(4)专用设备情况241件,价值228.45万元。
(5)车辆14辆,价值511.15万元。
3.天水市博物馆资产占有情况为: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0061.81平方米,价值6411.25万元;
(2)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612件,价值519.55万元;
(3)通用设备情况581件,价值906.10万元;
(4)专用设备情况54件,价值1134.1187万元;
(5)图书、档案41件,价值1.66万元。
(6)文物和陈列品2194件,价值2216.84万元。
(7)车辆4辆,价值88.26万元。
4.天水市西秦腔研究院资产占有情况为: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309平方米,价值157.69万元;
(2)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34件,价值0.96万元;
(3)通用设备情况89件,价值53.38万元;
(4)专用设备情况631件,价值328.53万元。
(5)车辆1辆,价值10.58万元。
5.天水市歌舞艺术研究中心资产占有情况为: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5250平方米,价值486.13万元;
(2)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83件,价值4.18万元;
(3)通用设备情况147件,价值221.35万元;
(4)专用设备情况280件,价值434.68万元。
(5)车辆3辆,价值65.38万元。
6、天水市图书馆资产占有情况为: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5336.54平方米,价值3079.24万元;
(2)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4178件,价值99万元;
(3)通用设备情况225件,价值285.66万元;
(4)专用设备情况260件,价值10.07万元;
(5)图书、档案208505件,价值806.78万元。
(6)文物和陈列品6726件,价值10.05万元。
(7)车辆2辆,价值22.44万元。
7、天水市文化馆资产占有情况为: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6582平方米,价值648.87万元;
(2)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54件,价值18.58万元;
(3)通用设备情况206件,价值99.01万元;
(4)专用设备情况72件,价值81.81万元;
(5)文物和陈列品4件,价值17.37万元。
8、天水美术馆资产占有情况为: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586平方米,价值439.19万元;
(2)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76件,价值37.88万元;
(3)通用设备情况17件,价值60.14万元;
(4)文物和陈列品614件,价值203.37元。
(5)车辆1辆,价值14.85元。
9、天水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资产占有情况为:
(1)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33件,价值1.07万元;
(2)通用设备情况27件,价值7.37万元;
(3)专用设备情况2件,价值0.82万元。
10、天水市广播电视微波总站资产占有情况为:
(1)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8件,价值2.69万元;
(2)通用设备情况29件,价值94.74万元;
(3)专用设备情况16件,价值2.8万元。
(4)车辆1辆,价值21.34万元。
11、天水电视调频转播台资产占有情况为: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778.2平方米,价值276.12万元;
(2)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42件,价值3.51万元;
(3)通用设备情况99件,价值173.4万元;
(4)专用设备情况1件,价值0.78万元。
(5)车辆1辆,价值21.47万元。
12、天水卫星电视地面收转站资产占有情况为:
(1)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50件,价值5.06万元;
(2)通用设备情况55件,价值63.15万元。
13、天水监测台资产占有情况为:
(1)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4件,价值0.67万元;
(2)通用设备情况13件,价值5.36万元;
(3)专用设备情况1件,价值27.30万元。
14、天水市文化艺术研究所资产占有情况为:
(1)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1件,价值0.58万元;
(2)通用设备情况27件,价值9.28万元。
15、天水市文化产业办公室资产占有情况为:
(1)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3件,价值0.08元;
(2)通用设备情况15件,价值4.01万元。
16、天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资产占有情况为:
通用设备情况10件,价值6.62万元。
17、天水市文化旅游培训中心资产占有情况为: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09.65平方米,价值35.48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其中局机关共涉及资金10528.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1%。共组织对包机补贴、春节文化活动经费等8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528.78万元。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包机补贴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00万元,执行数为10283.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3%。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全年实际执飞850班次航班,二是完成吞吐量180000人次,航班执飞班次和旅客吞吐量较往年均大幅提升。主要问题:一是受航空市场总体影响,票价低,航班收益率底。原因:新开南京、杭州航线需要经过市场的培育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航线的宣传促销;二是提升服务质量,制定有效促进航班收益的相关制度和政策。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针对我市航空市场的需求,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市委、市政府决定从4月起,我市将执飞重庆=天水=西安航线、天津=天水航线、西安=天水=杭州航线、西安=天水=南京航线;以满足旅游航空市场需求,同时要求市财政进一步加大旅游航班包机补贴保障力度,确保天水机场航线航班持续运营,有效增加航班数,切实提高旅客吞吐量,助力天水旅游产业发展和对外开放。项目实施中,市文旅局、市财政局、天水机场和有关航空公司共同认真细致地准确核对每月航线航班运营补贴数据报表,对报表数据客观存在的问题及时协商提出解决思路和办法,保证了运营数据报表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时,共同建立了政府、机场和航空公司三方定期会商制,根据协议规定,每月由天水机场提出下个月的航班运营优惠政策和团队折扣,共同研究制定票价政策,协同加强航线航班对外宣传,实时监测航班运营情况,实现了包机补贴资金效益最大化。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