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预算决算
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文化、旅游及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实施意见、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监管全市文化、旅游及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宣传工作,把握正确舆论、创作导向。
(二)编制全市文化、旅游及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年度计划、规范性文件、行业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指导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及开发;负责全市文化、旅游统计工作。
(三)推进全市文化、旅游及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搭建形式多样的文化、旅游及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投融资机构平台。
(四)制定全市文化、旅游及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领域继承、开发、创新的政策措施;扶持传承性、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和旅游品牌,推动全市文化、旅游及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监管全市文化、旅游及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大型活动。
(五)指导文化、旅游及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商品的开发生产和推介销售;指导景区制定规划及开发建设;推进全市文化、旅游及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的公共服务。
(六)指导全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影剧院、广播电视台(站)、乡镇、街道社区综合文化站、纪念馆和旅游景点、旅行社、旅游星级宾馆饭店的文化建设;指导全市文化、旅游产业信息化建设;推进全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的发展。
(七)制定全市文化、旅游及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市场发展规划;负责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介;制定开拓国内、出入境旅游客源市场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管全市文化、旅游及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市场安全及经营活动,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指导协调全市文化、旅游及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应急处置和救援。
(八)制定全市文化、旅游及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市场 “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组织全市文化、旅游及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活动;负责旅游经营单位,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及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监管工作。
(九)审核申报经营出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资质;组织申报审批旅游景区的质量等级和宾馆饭店、农家乐的星级评定;指导全市旅游交通公司、旅游景区(点)旅游专线的设置。
(十)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工作,发布假日旅游信息,监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积极推动全市旅游与文化、体育、工业、农业、林业等相关产业的深度融合发展。
(十一)指导全市图书发行事业和出版物发行单位经营活动,依法审核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著作权集体管理和涉外代理等机构;负责全市报纸、期刊、内部图书资料、音像及电子报刊等出版物的监管;负责对全市印刷企业实施行业监管。
(十二)引导全市文化、旅游产业社会投资,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申报、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市级重大文化、旅游及广播影视项目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负责监管全市文化、旅游建设发展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十三)指导全市对外的文化、旅游及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著作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文化、旅游产品商品进出口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文物事业监管工作,做好区域内文物的普查、保护、研究、开发和利用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广播影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的技术服务工作;负责监管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网络视听节目播放的监测和安全。
(十六)制定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规划科、宣传科、非遗科、文化产业科、旅游监管科、文化市场科、传媒管理科、旅游推介科、公共文化科、艺术管理科、新闻出版科、旅游信息科、天水市文物局、行政审批科。
(二)所属二级单位
1、天水广播电视台 (正县级)
2、天水市博物馆(天水市伏羲庙管理局,正县级)
3、天水市西秦腔研究院(副县级)
4、天水市歌舞艺术研究中心(副县级)
5、天水市图书馆(副县级)
6、天水市文化馆(副县级)
7、天水美术馆(天水书画院,副县级)
8、天水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副县级)
9、天水市广播电视微波总站(正科级)
10、天水电视调频转播台(正科级)
11、天水卫星电视地面收转站(正科级)
12、天水监测台(正科级)
13、天水市文化艺术研究所(正科级)
14、天水市文化产业办公室(正科级)
15、天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正科级)
16、天水市文化旅游培训中心(正科级)
17、甘肃大地湾文物保护研究所(副县级)
(三)各单位人员构成情况
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编制57人,实有51人;事业工勤编制编制9人,实有5人;离退休人员5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4人。
所属二级单位人员构成情况为:
天水市市图书馆事业编制41人,实有48人,退休职工19人。
天水市文化馆事业编制43人,实有在职38人,离休1人,退休职工25人。
天水市博物馆事业编制101人,实有在职98人,退休职工14人。
天水美术馆事业编制12人,实有在职12人,退休职工6人。
天水市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参公事业编制15人,实有在职16人,离退休职工4人。
天水市秦剧团事业编制75人,实有在职69人,退休职工59人。
天水市歌舞团事业编制70人,实有在职58人,退休职工53人。
天水广播电视台事业编制170人,实有在职94人,退休职工42人。
天水市文化艺术研究所事业编制5人,实有在职6人,退休职工3人。
天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事业编制3人,实有在职4人。
天水市文化产业管理办公室事业编制3人,实有在职4人。
天水电视调频转播台事业编制30人,实有在职25人,退休职工13人。
天水市广播电视微波总站事业编制24人,实有在职22人,退休职工9人。
天水卫星电视地面收转站事业编制11人,实有在职9人,退休职工10人。
天水监测台事业编制6人,实有在职6人,退休职工8人。
天水市文化旅游培训中心事业编制12人,实有在职5人,退休职工10人。
甘肃大地湾文物保护研究所事业编制23人,实有在职12人,退休职工3人。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30万元,部门其他收入(伏羲庙捐款收入,主要用于伏羲庙保护维修)180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57.95万元减少447.95万元,下降5.6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按照2018年收入情况,对2019年预算收入进行调整。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4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30万元。比2018年预算收入7877.95万元预算减少447.95万元,下降5.6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按照2018年支出情况,对2019年预算进行调整。
(一)基本收入
2019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10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收入5609.09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收入17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700.4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收入280.17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66.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0.09万元,伏羲庙捐款收入180万元。
2018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57.95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收入5337.97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收入1893.49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78.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8.14万元,伏羲庙捐款收入180万元。
2019年财政预算收入比2018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57.95万元减少447.95万元,下降5.6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按照2018年收入情况,对2019年预算收入进行调整。
(二)基本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37.82万元,公用经费1122.18万元。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6878.95万元,其中: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5846.21万元,公用经费1032.7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318.95万元,下降4.6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按照2018年支出情况,对2019年预算进行调整。
(三)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8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70万元。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999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29万元,下降12.9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按照2018年支出情况,对2019年预算进行调整。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870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项目支出870万元。
(四)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为65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127.45万元,与上年1804.55万元相比,减少677.1万元,降幅为60.0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266.72万元,与上年278.35万元相比,减少11.63万元,减幅为4.3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400.09万元,与上年368.14万元相比,增加31.95万元,增幅为0.79%。主要增加原因为,社会保障服务体系政策调整。
(五)非税收入
2019年本部门无非税收入。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七)上年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1、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上年无结转结余。
2、天水市博物馆上年结转结余303.2万元,主要包括:(1)南宅子安防提升改造资金上年结转53.5万元,截止2018年底该项目已支付工程总价的70%,下一步待第三方(省公安厅下属检测机构)完成检测后付款至工程总价的90%。(2)文化体系服务资金上年结转244万元,该项目实施方案2018年11月由甘肃省文物局进行了批复,计划2019年1月经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招标,待招标完成后组织实施,2019年6月底全部完成。(3)伏羲庙防雷工程资金上年结转5.7万元,该结转资金为项目质保金,该工程已于2018年8月进行了验收,按合同规定验收合格一年后付质保金。
3、天水市西秦腔研究院,上年无结转结余。
4、天水市歌舞艺术研究中心,上年无结转结余。
5、天水市图书馆,上年无结转结余。
6、天水市文化馆,上年无结转结余。
7、天水美术馆,上年无结转结余。
8、天水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上年无结转结余。
9、天水市广播电视微波总站,上年无结转结余。
10、天水电视调频转播台,上年无结转结余。
11、天水卫星电视地面收转站,上年无结转结余。
12、天水监测台,上年无结转结余。
13、天水市文化艺术研究所,上年无结转结余。
14、天水市文化产业办公室,上年无结转结余。
15、天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上年无结转结余。
16、天水市文化旅游培训中心,上年无结转结余。
17、甘肃大地湾文物保护研究所,上年无结转结余。
四、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本级和16个二级单位。
(一)因公出国(境)预算费用0元,因公出国(境)费由市财政按现行方式集中管理,根据工作需要核拨,实际执行数将在部门决算中反映。
(二)2019年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8.8万元,与上年8.4万元相比,增加0.4万元,增幅为0.0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业务量增加。
(三)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预算13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12.6万元相比增加0.4万元,减幅为0.3%。增加的主要原因:正常增幅。
(四)2019年会议费支出预算26万元,与上年20.5万元相比增加5.5万元,增幅为2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照2018年会议费支出情况,对2019年会议费预算进行调整。
(五)2019年培训费支出预算33.65万元,与上年29.19万元相比增加4.46万元,增幅为13.2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照2018年培训费支出情况,对2019年培训费预算进行调整。
(六)2019机关运行费支出预算223.67万元,与上年755.63万元相比减少531.96万元,减幅为70.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2018年支出情况,对2019年预算进行调整。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天水市财政局 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精神,我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严格按照批准的采购预算执行,采购预算总额6271.031万元。(详见附件)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部门固定资产配置、使用及处置严格按照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股相关要求配置、使用、处置等本单位固定资产,无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或处置国有资产取得的收益,严格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固定资产管理。
1、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资产占有情况为: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879.49平方米,价值26001元(1992年房屋价值,土地600平方米名义价值入账);
(2)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541件,价值520106元;
(3)通用设备情况311件,价值2247511.53元;
(4)专用设备情况3件,价值42900元;
(5)无形资产5件,价值1158100元。
2、天水广播电视台资产占有情况为: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63.87平方米,价值293110.35元;
(2)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7件,价值239810元;
(3)通用设备情况3001件,价值61783310.21元;
(4)专用设备情况241件,价值2284505元。
3、天水市博物馆资产占有情况为: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0061.81平方米,价值64112529.51元;
(2)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612件,价值5195516.61元;
(3)通用设备情况581件,价值9061018.38元;
(4)专用设备情况54件,价值11341187.48元;
(5)图书、档案41件,价值16617.8元。
(6)文物和陈列品2194件,价值22168445.19元。
4、天水市西秦腔研究院资产占有情况为: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309平方米,价值1576996.06元;
(2)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34件,价值9620元;
(3)通用设备情况89件,价值533795元;
(4)专用设备情况631件,价值3285334元。
5、天水市歌舞艺术研究中心资产占有情况为: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5250平方米,价值4861315.69元;
(2)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83件,价值41773.2元;
(3)通用设备情况147件,价值2213505.96元;
(4)专用设备情况280件,价值4346812元。
6、天水市图书馆资产占有情况为: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5336.54平方米,价值30792449.94元;
(2)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4178件,价值990020.53元;
(3)通用设备情况225件,价值2856592元;
(4)专用设备情况260件,价值100745元;
(5)图书、档案208505件,价值8067811.31元。
(6)文物和陈列品6726件,价值100499.5元。
7、天水市文化馆资产占有情况为: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6582平方米,价值6488667.47元;
(2)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54件,价值185750元;
(3)通用设备情况206件,价值990097元;
(4)专用设备情况72件,价值818107.18元;
(5)文物和陈列品4件,价值173664.49元。
8、天水美术馆资产占有情况为: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586平方米,价值4391895.77元;
(2)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76件,价值378812.59元;
(3)通用设备情况17件,价值601426.05元;
(4)文物和陈列品614件,价值2033650元。
9、天水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资产占有情况为:
(1)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33件,价值10670元;
(2)通用设备情况27件,价值73720元;
(3)专用设备情况2件,价值8200元。
10、天水市广播电视微波总站资产占有情况为:
(1)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8件,价值26935元;
(2)通用设备情况29件,价值947360.42元;
(3)专用设备情况16件,价值28020元。
11、天水电视调频转播台资产占有情况为: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778.2平方米,价值2761159.11元;
(2)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42件,价值35117元;
(3)通用设备情况99件,价值1734020元;
(4)专用设备情况1件,价值7810元。
12、天水卫星电视地面收转站资产占有情况为:
(1)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50件,价值50560元;
(2)通用设备情况55件,价值631530元。
13、天水监测台资产占有情况为:
(1)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4件,价值6650元;
(2)通用设备情况13件,价值53630元;
(3)专用设备情况1件,价值273000元。
14、天水市文化艺术研究所资产占有情况为:
(1)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1件,价值5820元;
(2)通用设备情况27件,价值92760元。
15、天水市文化产业办公室资产占有情况为:
(1)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3件,价值790元;
(2)通用设备情况15件,价值40100元。
16、天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资产占有情况为:
通用设备情况10件,价值66150元。
17、天水市文化旅游培训中心资产占有情况为: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09.65平方米,价值354765元。
18、甘肃大地湾文物保护研究所资产占有情况为: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55863.94平方米,价值12965004.79元;
(2)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512件,价值607330.2元;
(3)通用设备情况121件,价值3173320.63元;
(4)专用设备情况13件,价值2298510.08元;
(5)图书、档案1378件,价值24161元。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1个。
1、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包机补贴10000万元
项目概况: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实现天水航空市场的保障功能,方便群众出行的便捷,拉动我市航空旅游市场的发展,完成航班运营财政补贴工作。拉动我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提升我市综合性实力,打开天水的空中之路,促进天水的商贸流通水平,拉动天水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保持现有天水=天津航线,重庆=天水=西安航线,西安=天水=南京(每周一、三、五、日四班)和西安=天水=杭州(每周二、四、六三班)四条航线,开通西安=天水=张掖=敦煌航线。
项目绩效目标:保证航班执飞,提升服务质量,提高航班上座率和旅客吞吐量,完成年旅客吞吐量15万人次。加快旅游航空市场培育,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稳定现有执飞航线,提高航班上座率,降低市财政包机补贴。
2、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50万元
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相关条款,国务院、中央办公厅,各部位和甘肃省政府,省文化厅,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盖工作现状,以及适应“十三五”期间,我市非遗保护不断发展的新形势,面临的新任务,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市是非遗大市向非遗强市迈进,特设立非物质文化保护专项经费。非遗保护经费是项目涉及市级项目保护,市级传承人传承保护,非项项目数字化保护,整体性保护,生产性工艺项目保护,对外文化交流保护利用设施保护等非遗保护的主要方面,全部资金50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一是全市市级以上非遗项目展示展演项目,参展参演率达到98%;二是全市国家级工艺类项目列入国家非遗传统工艺振兴项目计划,达到66%;三是全年培训省级以以上传承人54人,达到96%,市级传承人56%;四是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组织28个项目参加,达到品牌非遗项目的98%;五是完成其他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率达100%。
3、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全市民俗民间保护经费10万元
项目概况:对民俗民间文化进行普查、收集、整理,并加以深化、推广。重点要对一些濒危灭绝的民间艺术、民间绝技等做到录音、录像、文字记录,传授推广,避免出现“人亡艺绝”的现象。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形成保护意识。
项目绩效目标:进一步加强天水民间民俗文化的研究,进行数字化保护。调动全社会力量,利用各种有效渠道,深入进行民俗民间文化保护的传播宣传工作。加强全市区域内的民俗民间文化的研究和保护。建立工作机制,深入挖掘资源优势。
4、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扫黄打非经费20万元
项目概况:依据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扫黄打非”工作的意见》(甘发﹝2012﹞18号)文件精神;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印发《2018年全省“扫黄打非”工作市州考核细则》(甘扫黄密电发﹝2018﹞23号)第七条2项规定,“市级‘扫黄打非’专项经费列入本地区财政预算并不少于20万元”。“扫黄打非”工作是我市意识形态领域每年的一项重要和常态化工作,需要一定的经费来保障各项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省“扫黄”办的工作要求和年初工作安排,开展“扫黄打非”人员培训班、县区和市州互查、出版物市场暗访及案件查处和重大案件督办、“扫黄打非”进基层等相关工作。
项目绩效目标:提高“扫黄打非”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及执法水平,加强兄弟单位业务交流,规范我市出版物市场经营秩序,加强案件查办力度,增强基层单位工作积极性,建好示范点为全市“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维护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
5、天水市艺术研究所文化创作研究经费5万元
项目概况:伏羲文化、大地湾文化研究工作。发掘整理秦早期文化、天水三国古战场文化、麦积山石窟文化工作。天水民间民俗文化创作工作。
项目绩效目标:积极研究伏羲文化、大地湾文化、秦早期文化、三国古战场文化、麦积山石窟文化,为开发伏羲文化资源,探索中华古文化文明渊源提供科学论证。深入挖掘、整理天水众多石窟文化方面的资料,进一步弘扬我市悠久灿烂的历史文化,加快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研究天水地方民俗文化,进行详细的田野调查,深入分析天水民俗文化传承困境产生的原因,探索有效的传承方式和途径,更好的传承和保护天水民俗文化的精华。
6、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文化旅游传媒专项经费150万元
项目概况:《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国务院《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新闻出版总署《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天水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的加大财政金融支持的相关规定。广播电视基础设施运行维护。农家书屋管理员培训;优秀农家书屋及管理员表彰奖励;农家书屋出版物及设备补充更新;数字书屋建设管理;依托农家书屋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推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阅读教育)均等化、标准化等。在西安、天津、南京、杭州、重庆、成都等主要客源地城市的旅游推介。
项目绩效目标:确保广播电视节目正常安全播出,确保党和国家的政策得到及时有效宣扬。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广播电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基本阅读权力,着力解决农村图书匮乏现状,解决农村广大农民群众买书难、看书难等问题;增强农家书屋管理的规范性、活动的创新性、服务的多样性,为农家书屋的正常运行提供保障,进一步发挥农家书屋学习平台、信息窗口、基层阵地、培训基地和文化娱乐场所的基本功能,推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阅读教育)均等化、标准化等;提高农家书屋管理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更好的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服务。旅游推介主要针对天水周边关中地区城市、四川以及飞机航线直达城市,实施将会加大天水旅游对主要客源地的宣传推介力度,提高天水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吸引更多的游客利用高铁、飞机直达的便捷条件来我市观光旅游,实现最大化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7、天水市文化旅游综合执法支队文化旅游市场稽查经费5万元
项目概况:根据文化部和职能职责有关要求,天水市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承担着文化市场、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市场的监管,承担全市“扫黄打非”工作任务,为切实履行监管,需要每年对全市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素质。我支队申请每年拨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培训经费5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执法培训工作形成常态化、制度化,提高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加强与山东省聊城市、东营市对口执法交流,加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查处力度,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规范全市文化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全市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8、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文物保护经费10万元
项目概况:根据文物保护法相关法规要求,文物管理是属地管理原则,天水市作为全省文物大市,拥有着丰富的可移动和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文物安全管理的压力大,难度强,长期没有形成文物安全专项经费的常态化拨付,给文物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制约,今年中央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要求将文物工作作为政府日常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要求将文物工作的经费管理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因而为了更好的提高天水文物事业的管理能力。
项目绩效目标:文物安全督查工作形成常态化,制度化;文物安全演练普及化,降低文物安全风险;3文物安全培训,增强文物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4文物安全防范项目正常有序开展,安全防范项目尽快投入使用,增强文物安全技防能力,降低文物安全风险。文物安全督查工作形成常态化,制度化。
9、天水电视调频转播台设备维修维护经费10万元
项目概况:天水电视调频转播台是我市骨干发射台,也是国家无线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单位之一,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6】79号)。我台为了做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保证我台在广播电视转播工作中“高质量,不间断,既经济,又安全”的十二字方针,特申请此项经费。
项目绩效目标:根据台内各部发射机的运行状态,制定相应的检修制度,保证发射机的各种指标达到最佳状态。按照巩固成果,扩大范围,提高质量,改善服务的要求,进一步巩固农村广播电视建设成果,完善农村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高农村广播电视无线覆盖水平,逐步消除“盲区”。该项目为国家广播电视无线覆盖工程,主要解决我市边远地区广大农民群众收听收看中央广播电视节目。
10、天水卫星电视地面收转站设备维修维护经费5万元
项目概况:为了保障电视转播系统的正常运行,必须配套设备维修维护资金,主要用于天馈系统维护维修,部件更换;发射线机单元盒维修更换;发射机日常维护维修零部件更换;供电系统维护维修、配件更换;避雷地线、保护地线维护维修、更换;转播信号源设备设施维护维修更换;监测监视设备维护维修更换;转播系统数字化过渡设备设施更新等。
项目绩效目标:以开路无线发射方式为天水市市区、秦州、麦积两区部分区域群众提供中央电视台、甘肃电视台、天水电视台等多套电视节目信号,覆盖人口约30万。
11、天水广播电视台办台补贴420万元
项目概况:根据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承办广播电视各项宣传活动,做好中央、省广电节目的转播工作,做好本台广电节目播出、传输和发射工作,做好各类新闻、专题、文艺节目的采编、录制、播出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
项目绩效目标:推动全台业务正常运行,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采编、制作和播出工作的顺利进行,完成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宣传任务,营造健康向上的舆论环境,为广大市民提供新闻和生活服务信息。
12、天水市文化馆免费开放市级配套10万元
项目概况:举办普及性文化艺术类培训,公益性讲座、展览、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基层文化骨干业务辅导,业务活动用房小型修缮及零星业务设备更新等。
项目绩效目标: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实施公益文化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大力开展公共文化活动,为我市群众文化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13、天水市文化馆群众文化活动10万元
项目概况: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业务费及活动所需设备购置费。
项目绩效目标:更大程度的满足群众文化需求,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14、天水市西秦腔研究院办团补助10万元
项目概况:天水市西秦腔研究院属于财政差额拨款单位,有光明剧院一座,承担着天水市大型戏曲演出及文化下乡演出,每年为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按照当年节庆安排各项演出任务,我院按照上级安排排练演出,对于演出的设备,服装,舞美道具都要进行购置、更换、维修保养,因此必须保证最少10万元的专用材料费;同时通过“出精品、上大戏、弘扬民族文化”为宗旨,进一步提升文艺水平;作为天水市唯一一个市级戏曲院团,天水市西秦腔研究院要以传承、表演、培养戏曲人才为主坚持文艺创新,力争创排更多的优秀剧目,丰富群众戏曲文化,宣传天水文化底蕴,培养更多的戏曲人才。
项目绩效目标:更新设备及演出服装,培养优秀戏曲人才,创排更多的优秀剧目,丰富群众戏曲文化,宣传天水文化底蕴。
15、天水市歌舞研究中心办团补助20万元
项目概况:为深入贯彻我习近平总书记对文艺工作者长期服务基层的号召,进一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激发全面决胜小康的豪情,提振实现美好生活的信心,天水市歌舞艺术研究中心作为天水市文化宣传的窗口单位,始终发挥自身特色优势,以唱响主旋律,提振精气神,用文艺的形式在全社会营造团结奋进的浓厚氛围,以优秀的文艺作品和积极向上的文艺活动,宣传党的各项精神。以讲政治、讲规矩、讲团结、讲合作,努力创作一批优秀的音乐、歌舞、曲艺等作品,创作多部(台)丰富多彩的剧目、专题晚会,展示十八大以来天水市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发展取得的重大业绩,讴歌我市在近几年中取得的重大成就。
项目绩效目标:解决天水市文艺队伍人才建设,用于贴补教师工资,留住较强师资队伍。解决我中心专业设备的购置,更新专业设备,紧跟专业演出剧场的设备要求。解决天水市文艺队伍人才建设,用于学生、演员排练学习场地。
16、天水市博物馆文物征集费40万元
项目概况:博物馆作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直接标志。天水市博物馆是国家一级博物馆,是集藏品管理、研究、展示为一体的文化公益性事业单位,承担着社会流散文物的征集、馆藏文物的保管、修复、研究和展示功能,同时承担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伏羲庙和胡氏古民居建筑南宅子的管理职能,还承担着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传传承项目——太昊伏羲祭典的保护传承工作。天水市博物馆通过对藏品及藏品相关知识的研究和展示,为社会公众提供天水市历史文化相关知识;利用馆藏文物,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讲座和培训工作;利用博物馆藏品研究成果,面向学校开展社会教育活动和送文化到基层工作;为市内高校研究单位提供有关藏品研究的服务。
项目绩效目标:天水市博物馆承担着天水市区域内社会流散文物的征集和民俗文物的征集职能。通过文物征集项目工作,解决天水市博物馆馆藏文物体系不够完善,馆藏精品文物数量较少,不能够满足展览展示需要的问题,具有项目实施的现实意义。
17、天水市博物馆南北宅子维修维护项目经费100万元
项目概况:天水市博物馆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直接标志。天水市博物馆是国家一级博物馆,是集藏品管理、研究、展示为一体的文化公益性事业单位,承担着社会流散文物的征集、馆藏文物的保管、修复、研究和展示功能,同时承担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伏羲庙和胡氏古民居建筑(南北宅子)的管理职能,还承担着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项目——太昊伏羲祭典的保护传承工作。天水市博物馆通过对藏品及藏品相关知识的研究和展示,为社会公众提供天水市历史文化相关知识;利用馆藏文物,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讲座和培训工作;利用博物馆藏品研究成果,面向学校开展社会教育活动和送文化到基层工作;为市内高校研究单位提供有关藏品研究的服务。
项目绩效目标:天水市博物馆承担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胡氏古民居建筑(南北宅子)的管理职能和馆藏文物的展示功能。通过南北宅子的强电改造、北宅子的安消防升级改造和陈列展览等工作,提高胡氏古民居文物建筑本体的防火安全性和展示文物的安全防范能力以及天水民俗文物的展览展示,具有项目实施的现实意义。
18、天水市图书馆免费开放市级配套10万元
项目概况:为了保证免费开放工作经费的正确充分使用,我馆按照《省文化厅关于做好“三馆一站”免费开放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主要用于免费开放对外宣传,制作展板、传单、编印资料等;完善免费开放服务配套设施;举办公益性主题讲座、展览、报告会;开展学校、社区基层图书室及馆外图书流通点的业务辅导和建设工作;开展全民阅读推广、优秀图书推介、优秀影片展播活动和业务活动用房小型修缮及零星业务设备更新等。
项目绩效目标:我馆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升服务能力,丰富服务内容,所有支付都紧紧围绕免费开放工作进行,加强资金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做到帐目日清月结,账物相符,专款专用,确保了免费开放经费国家拨款和地方配套部分的落实到位并合理使用,全面推进图书馆免费开放工作。
19、天水市图书馆建设专项经费80万元
项目概况:该项目属于市财政直接下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事业经费,用于购置我馆各种馆藏文献,具体包括中文图书、报刊、资料,古籍征集以及古籍保护等。其中购书经费60万,古籍保护经费10万,古籍征集费5万,图书信息资源工作经费5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按照上级要求,围绕免费开放长效机制的建立,规范和加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断的推动图书馆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的提高,为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20、美术馆免费开放市级配套10万元
项目概况:免费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项目绩效目标:提高文化保护,使省内外有关人士及时了解天水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新变化为天水的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21、美术馆优秀书画作品收藏10万元
项目概况:收藏地方历史名人优秀书画作品,吸引广大人民群众走进美术馆,提供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发展成果。
项目绩效目标:吸引广大人民群众走进美术馆,提供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发展成果。
六、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经济分类: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履行职能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转移性支出:反映政府的转移性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基本支出:反映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奖金: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含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运行与维护费用。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专业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
生活补助: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等。
采暖补贴: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向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住房采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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