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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202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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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公开时间:2021-3-12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政策措施。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全市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全市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四)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重点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全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五)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六)拟定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产业高质量发展。

(七)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发展,对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依法规范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八)指导、管理全市性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全市性重大文化旅游活动。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工作。

(九)指导推进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十)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

(十一)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査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引进、收录和管理。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的评价工作。

(十二)指导推进全市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协调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三)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推进全市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工作。

(十四)拟订全市文物工作方针政策和管理制度,负责全市文物事业监管工作,做好区域内文物的普査、保护、研究、开发和利用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管理天水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省文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内设机构17个: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审计科、政策法规科、产业发展科、资源开发科、宣传推介科、非遗科、市场监管科、科技信息科、公共服务科、艺术管理科、传媒管理科、传输保障科、政务服务科、文物科。

核定行政编制53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5名;实有在职人员57人,退休人员55人。

三、单位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1年收入预算15713.578368万元,比2020年1063.75万元增加14649.828368万元,增长1377.19%,增加的原因是包机补贴和文化旅游发展专项由市财政局科技文化科预留专项转为我局专项,项目经费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713.578368万元,比2020年1063.75万元增加14649.828368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包机补贴和文化旅游发展专项由市财政局科技文化科预留专项转为我局专项,项目经费增加;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

(二)全年支出

2021年支出预算15713.578368万元,比2020年预算1063.75万元增加14649.828368万元,增长1377.19%。

1、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797.578368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8.262168 万元,公用经费119.316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1.341632万元,减少1.4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1人,人员经费减少。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1491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4661.17万元,增长5753.31%,增长主要原因是包机补贴和文化旅游发展专项由市财政局科技文化科预留专项转为我局专项。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14916万元,其中:全市民俗民间文化保护经费5万元,文物保护经费8万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15万元,文化旅游传媒专项经费100万元,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4748万元,包机补贴1004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509.716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747868 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43.354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50.76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1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比2020年增加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减1万元,增长主要原因物价上涨,接待费用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二)培训费

培训费11.265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7.1455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受疫情影响培训减少,2021年疫情控势良好,加强业务培训。

(三)会议费

会议费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8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提高会议质量,减少会议次数。

(四)机关运行费

2021年机关运行费40.6212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天水市财政局 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2019-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精神,我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严格按照批准的采购预算执行。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部门固定资产配置、使用及处置严格按照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股相关要求配置、使用、处置等本单位固定资产,无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或处置国有资产取得的收益,严格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固定资产管理。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879.49平方米,价值26000元(1992年房屋价值);    

2.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522件,价值498716元;    

3.通用设备情况302件,价值2056713.88元;    

4.专用设备情况3件,价值42900元;    

5.无形资产2件,价值1100001元(其中:土地600平方米名义价值入账)。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精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一是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健全绩效指标体系,按有关规定公开绩效目标。二是扎实开展绩效监控,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方法,按要求认真完成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三是强化结果应用,将绩效自评及重点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完善政策、改进管理和编制以后年度预算的依据。

2021年我单位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分别为:全市民俗民间文化保护经费、文物保护经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文化旅游传媒专项经费、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包机补贴。我单位将继续把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信息公开等一起成为预算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预算绩效目标的上报按照编制绩效目标,报送绩效目标,审核绩效目标的程序,严格进行绩效目标自评和审核。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件: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