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预算决算
天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天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公开时间:2021-3-12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我单位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天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隶属于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国家、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组织筛选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国家、省级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点保护项目;负责保护队伍及传承人的培训培养;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和研究;对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资料进行挖掘认定、征购并分类保护。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核定编制人数为3人,现在职人数3人。
三、单位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1年收入预算40.117342万元,与2020年40.12万元基本持平。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117342万元,与2020年40.12万元基本持平;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
(二)全年支出
2021年支出预算40.117342万元,与2020年40.12万元基本持平。
1、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40.1173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210242万元,公用经费2.9071万元,与2020年预算基本持平。
2、项目支出
2021年我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0.936938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37504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2.0837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2.9592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1年我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单位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
(二)培训费
培训费0.2367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0067万元。
(三)会议费
2021年会议费0万元。
(四)机关运行费
2021年机关运行费2.0333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通用设备情况10件,价值66150元。
(三)单位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1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件:天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