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预算决算
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公开时间:2021-3-12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政策措施。
(ニ)统筹规划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全市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全市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四)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重点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全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五)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六)拟定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产业高质量发展。
(七)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发展,对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依法规范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八)指导、管理全市性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全市性重大文化旅游活动。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工作。
(九)指导推进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十)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
(十一)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査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引进、收录和管理。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的评价工作。
(十二)指导推进全市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协调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三)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推进全市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工作。
(十四)拟订全市文物工作方针政策和管理制度,负责全市文物事业监管工作,做好区域内文物的普査、保护、研究、开发和利用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管理天水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省文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教育科、财务审计科、艺术管理科、公共服务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产业发展科、资源开发科、市场监管科、宣传推介科、科技信息科、传媒管理科、传输保障科、政务服务管理科、文物科、直属机关党委。
(二)所属二级单位
1、天水市博物馆(副县级)
2、天水市西秦腔研究院(副县级)
3、天水市歌舞艺术研究中心(副县级)
4、天水市图书馆(副县级)
5、天水市文化馆(副县级)
6、天水美术馆(天水书画院,副县级)
7、天水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副县级)
8、天水市广播电视微波总站(正科级)
9、天水电视调频转播台(正科级)
10、天水卫星电视地面收转站(正科级)
11、天水监测台(正科级)
12、天水市文化艺术研究所(正科级)
13、天水市文化产业办公室(正科级)
14、天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正科级)
15、天水市文化旅游培训中心(正科级)
16、甘肃大地湾文物保护研究所(副县级)
(三)各单位人员构成情况
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编制53名,后勤服务编制5名,实有在职人员57人;退休人员55人。
所属二级单位人员构成情况为:
天水市图书馆事业编制41人,实有48人,退休职工17人。
天水市文化馆事业编制46人,实有在职40人,离休1人,退休职工25人。
天水市博物馆事业编制102人,实有在职98人,退休职工20人。
天水美术馆事业编制12人,实有在职12人,退休职工6人。
天水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编制49人,实有在职47人,退休4人。其中参公31人,事业16人。
天水市西秦腔研究院事业编制75人,实有在职67人,退休职工62人。
天水市歌舞艺术研究中心事业编制70人,实有在职61人,退休职工49人。
天水市文化艺术研究所事业编制6人,实有在职6人,退休职工3人。
天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事业编制3人,实有在职3人。
天水市文化产业管理办公室事业编制3人,实有在职3人。
天水电视调频转播台事业编制29人,实有在职29人,退休职工13人。
天水市广播电视微波总站事业编制22人,实有在职21人,退休职工10人。
天水卫星电视地面收转站事业编制10人,实有在职10人,退休职工10人。
天水监测台事业编制6人,实有在职6人,退休职工8人。
天水市文化旅游培训中心事业编制12人,实有在职10人,退休职工11人。
甘肃大地湾文物保护研究所事业编制18人,实有在职18人,退休职工2人。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1年收入预算21478.48万元,比2020年6534.04万元增加14944.44万元,增长228.71%,主要为包机补贴和文化旅游发展专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478.48万元,比2020年6534.04万元增加14944.44万元,增加的原因是;结转结余资金万元,比2020年 万元增加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包机补贴和文化旅游发展专项由市财政局科技文化科预留专项转为我局专项。
(二)全年支出
2021年支出预算21478.48万元,比2020年预算6560万元增加14918.48万元,增长227.42%。
1、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6178.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90.22万元,公用经费888.2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65.26万元,增长2.75 %,增长主要原因是正常晋升,人员经费增加。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1530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4779.17万元,增长28.37%,增长主要原因是包机补贴和文化旅游发展专项由市财政局科技文化科预留专项转为我局专项。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涉密项目不公开)
2021年项目支出15300万元,其中:全市民俗民间文化保护经费5万元,文物保护经费8万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15万元,文化旅游传媒专项经费100万元,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4748万元,文化创作研究经费4万元,文化旅游市场稽查经费4万元,图书馆免费开放市级配套10万元,天水市图书馆建设专项90万元,文化馆免费开放市级配套10万元,群众文化活动经费10万元,美术馆免费开放市级配套10万元,优秀书画艺术品收藏经费10万元,文物征集费40万元,天水市博物馆所辖单位维修经费100万元,调频台设备维修维护费5万元,地面站设备维修维护费5万元,天水市歌舞艺术研究中心办团补助20万元,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22万元,天水市西秦腔研究院办团补助14万元,戏曲文化传承活动经费3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108.2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2.34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309.48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388.38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1年本部门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23.14万元,比2020年增加0.84 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9.1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减0.84万元,增长主要原因物价上涨,接待费用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比2020年预算无变化
(二)培训费
培训费43.0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3.71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受疫情影响培训减少,2021年疫情控势良好,加强业务培训。
(三)会议费
会议费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0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提高会议质量,减少会议次数。
(四)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760.5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98.77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正常增长。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天水市财政局 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精神,我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严格按照批准的采购预算执行。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部门固定资产配置、使用及处置严格按照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股相关要求配置、使用、处置等本单位固定资产,无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或处置国有资产取得的收益,严格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固定资产管理。
1、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资产占有情况为: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879.49平方米,价值26000元(1992年房屋价值);
(2)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522件,价值498716元;
(3)通用设备情况302件,价值2056713.88元;
(4)专用设备情况3件,价值42900元;
(5)无形资产2件,价值1100001元(其中:土地600平方米名义价值入账)。
2、天水市博物馆资产占有情况为: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0061.81平方米,价值64112529.51元;
(2)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694件,价值13247347.83元;
(3)通用设备情况668件,价值11307956.84元;
(4)专用设备情况73件,价值11688147.48元;
(5)图书、档案41件,价值16617.8元;
(6)文物和陈列品2182件套,价值14995228.52元;
(7)无形资产6套,价值2806020元。
3、天水市西秦腔研究院资产占有情况为: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309平方米,价值1576996.06元;
(2)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34件,价值9620元;
(3)通用设备情况89件,价值533795元;
(4)专用设备情况708件,价值3461830.36元。
4、天水市歌舞艺术研究中心资产占有情况为: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5250平方米,价值4861351.69元;
(2)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13件,价值41773.2元;
(3)通用设备情况153件,价值2263005.96元;
(4)专用设备情况301件,价值4702464元。
5、天水市图书馆资产占有情况为: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5336.54平方米,价值30792449.94元;
(2)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4232件,价值1221720.53元;
(3)通用设备情况336件,价值3013352元;
(4)专用设备情况260件,价值100745.1元;
(5)图书、档案236388件,价值9481058.59元;
(6)文物和陈列品6726件,价值100499.50元。
6、天水市文化馆资产占有情况为: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6582平方米,价值6488665.47元;
(2)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12件,价值256460元;
(3)通用设备情况54件,价值372060元;
(4)专用设备情况61件,价值784642.18元;
(5)文物和陈列品5件,价值190664.49元。
(6)无形资产价值1元。
7、天水美术馆资产占有情况为: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586平方米,价值4391895.77元;
(2)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76件,价值378812.59元;
(3)通用设备情况17件,价值601426.05元;
(4)专用设备情况46件,价值7180元;
(5)文物和陈列品616件,价值2133650元。
8、天水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资产占有情况为:
(1)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83件,价值49920元;
(2)通用设备情况70件,价值275439元;
(3)专用设备情况2件,价值8300元。
9、天水市广播电视微波总站资产占有情况为:
(1)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9件,价值27715元;
(2)通用设备情况30件,价值950385元;
(3)专用设备情况16件,价值28020元。
10、天水电视调频转播台资产占有情况为: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778.2平方米,价值984212.11元;
(2)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42件,价值35117元;
(3)通用设备情况135件,价值6780167.89元;
(4)专用设备情况1件,价值7810元。
11、天水卫星电视地面收转站资产占有情况为:
(1)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50件,价值50560元;
(2)通用设备情况56件,价值651030元。
12、天水监测台资产占有情况为:
(1)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57件,价值53090元;
(2)通用设备情况52件,价值1305330元;
(3)专用设备情况1件,价值273000元。
13、天水市文化艺术研究所资产占有情况为:
(1)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1件,价值5820元;
(2)通用设备情况27件,价值92760元。
14、天水市文化产业办公室资产占有情况为:
(1)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3件,价值790元;
(2)通用设备情况15件,价值40100元。
15、天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资产占有情况为:
通用设备情况10件,价值66150元。
16、天水市文化旅游培训中心资产占有情况为: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09.65平方米,价值254765元。
17、甘肃大地湾文物保护研究所资产占有情况为: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5440.36平方米,价值12090300.79元;
(2)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525件,价值615180.2元;
(3)通用设备情况146件,价值3256710.63元;
(4)专用设备情况16件,价值2310860.08元;
(5)图书、档案1378件,价值24161元。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1年本部门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9个。
1、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15万元
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相关条款,国务院、中央办公厅,各部位和甘肃省政府,省文化厅,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盖工作现状,以及适应“十三五”期间,我市非遗保护不断发展的新形势,面临的新任务,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市是非遗大市向非遗强市迈进,特设立非物质文化保护专项经费。非遗保护经费是项目涉及市级项目保护,市级传承人传承保护,非项项目数字化保护,整体性保护,生产性工艺项目保护,对外文化交流保护利用设施保护等非遗保护的主要方面,全部资金15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一是全市市级以上非遗项目展示展演项目,参展参演率达到98%;二是全市国家级工艺类项目列入国家非遗传统工艺振兴项目计划,达到66%;三是全年培训省级以以上传承人54人,达到96%,市级传承人56%;四是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组织28个项目参加,达到品牌非遗项目的98%;五是完成其他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率达100%。
2、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全市民俗民间保护经费5万元
项目概况:对民俗民间文化进行普查、收集、整理,并加以深化、推广。重点要对一些濒危灭绝的民间艺术、民间绝技等做到录音、录像、文字记录,传授推广,避免出现“人亡艺绝”的现象。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形成保护意识。
项目绩效目标:进一步加强天水民间民俗文化的研究,进行数字化保护。调动全社会力量,利用各种有效渠道,深入进行民俗民间文化保护的传播宣传工作。加强全市区域内的民俗民间文化的研究和保护。建立工作机制,深入挖掘资源优势。
3、天水市艺术研究所文化创作研究经费4万元
项目概况:伏羲文化、大地湾文化研究工作。发掘整理秦早期文化、天水三国古战场文化、麦积山石窟文化工作。天水民间民俗文化创作工作。
项目绩效目标:积极研究伏羲文化、大地湾文化、秦早期文化、三国古战场文化、麦积山石窟文化,为开发伏羲文化资源,探索中华古文化文明渊源提供科学论证。深入挖掘、整理天水众多石窟文化方面的资料,进一步弘扬我市悠久灿烂的历史文化,加快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研究天水地方民俗文化,进行详细的田野调查,深入分析天水民俗文化传承困境产生的原因,探索有效的传承方式和途径,更好的传承和保护天水民俗文化的精华。
4、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文化旅游传媒专项经费100万元
项目概况:按照广播电视有关法规,进行日常的设备维护保养、检修、更换等,确保广播电视设备设施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保证广播电视节目正常安全播出。依据天水市关于加快建设文化旅游强市的实施意见,进行文化旅游宣传、推介。根据天水市《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公共文化机构要积极开展咨询、展览等活动。根据平安文化旅游市场建设相关要求,对县区文化旅游市场规范化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督查,有效促进各县区文化旅游市场健康规范有序管理。
项目绩效目标:确保广播电视节目正常安全播出,确保党和国家的政策得到及时有效宣扬。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广播电视公共文化服务。广播电视做为党和国家的主流宣传媒体,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对及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人民群众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所取得的成就,向受众传播知识,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对社会经济活动、对社会舆论进行监督等方面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实现旅游对外宣传的长期性、持续性和有效性,实现文化旅游产业健康持续的发展。旅游推介主要针对天水周边关中地区城市、四川以及飞机航线直达城市,实施将会加大天水旅游对主要客源地的宣传推介力度,提高天水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吸引更多的游客利用高铁、飞机直达的便捷条件来我市观光旅游,实现最大化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通过市级层面的监督管理,有序规范全市文化旅游市场,促进各级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全面展开。
5、天水市文化旅游综合执法支队文化旅游市场稽查经费4万元
项目概况:根据文化部和职能职责有关要求,天水市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承担着文化市场、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市场的监管,承担全市“扫黄打非”工作任务,为切实履行监管,需要每年对全市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素质。我支队申请每年拨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培训经费5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执法培训工作形成常态化、制度化,提高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加强与山东省聊城市、东营市对口执法交流,加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查处力度,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规范全市文化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全市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6、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文物保护经费8万元
项目概况:根据文物保护法相关法规要求,文物管理是属地管理原则,天水市作为全省文物大市,拥有着丰富的可移动和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文物安全管理的压力大,难度强,长期没有形成文物安全专项经费的常态化拨付,给文物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制约,今年中央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要求将文物工作作为政府日常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要求将文物工作的经费管理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因而为了更好的提高天水文物事业的管理能力。
项目绩效目标:文物安全督查工作形成常态化,制度化;文物安全演练普及化,降低文物安全风险;3文物安全培训,增强文物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4文物安全防范项目正常有序开展,安全防范项目尽快投入使用,增强文物安全技防能力,降低文物安全风险。文物安全督查工作形成常态化,制度化。
7、天水电视调频转播台设备维修维护经费5万元
项目概况:天水电视调频转播台是我市骨干发射台,也是国家无线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单位之一,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6】79号)。我台为了做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保证我台在广播电视转播工作中“高质量,不间断,既经济,又安全”的十二字方针,特申请此项经费。
项目绩效目标:根据台内各部发射机的运行状态,制定相应的检修制度,保证发射机的各种指标达到最佳状态。按照巩固成果,扩大范围,提高质量,改善服务的要求,进一步巩固农村广播电视建设成果,完善农村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高农村广播电视无线覆盖水平,逐步消除“盲区”。该项目为国家广播电视无线覆盖工程,主要解决我市边远地区广大农民群众收听收看中央广播电视节目。
8、天水卫星电视地面收转站设备维修维护经费5万元
项目概况:为了保障电视转播系统的正常运行,必须配套设备维修维护资金,主要用于天馈系统维护维修,部件更换;发射线机单元盒维修更换;发射机日常维护维修零部件更换;供电系统维护维修、配件更换;避雷地线、保护地线维护维修、更换;转播信号源设备设施维护维修更换;监测监视设备维护维修更换;转播系统数字化过渡设备设施更新等。
项目绩效目标:以开路无线发射方式为天水市市区、秦州、麦积两区部分区域群众提供中央电视台、甘肃电视台、天水电视台等多套电视节目信号,覆盖人口约30万。
9、天水市文化馆免费开放市级配套10万元
项目概况:举办普及性文化艺术类培训,公益性讲座、展览、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基层文化骨干业务辅导,业务活动用房小型修缮及零星业务设备更新等。
项目绩效目标: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实施公益文化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大力开展公共文化活动,为我市群众文化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10、天水市文化馆群众文化活动10万元
项目概况: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业务费及活动所需设备购置费。
项目绩效目标:更大程度的满足群众文化需求,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11、天水市西秦腔研究院办团补助14万元
项目概况:天水市西秦腔研究院属于财政差额拨款单位,有光明剧院一座,承担着天水市大型戏曲演出及文化下乡演出,每年为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按照当年节庆安排各项演出任务,我院按照上级安排排练演出,对于演出的设备,服装,舞美道具都要进行购置、更换、维修保养,因此必须保证最少14万元的专用材料费;同时通过“出精品、上大戏、弘扬民族文化”为宗旨,进一步提升文艺水平;作为天水市唯一一个市级戏曲院团,天水市西秦腔研究院要以传承、表演、培养戏曲人才为主坚持文艺创新,力争创排更多的优秀剧目,丰富群众戏曲文化,宣传天水文化底蕴,培养更多的戏曲人才。
项目绩效目标:更新设备及演出服装,培养优秀戏曲人才,创排更多的优秀剧目,丰富群众戏曲文化,宣传天水文化底蕴。
12、天水市西秦腔研究院戏曲文化传承经费30万元
项目概况: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艺术,推动民族经典文化传承,加强我市戏曲人才队伍建设。
项目绩效目标: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艺术,推动民族经典文化传承,加强我市戏曲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戏曲人才,传承戏曲文化。完成戏曲学员培养,加强演出队伍建设,传承发扬传统文化艺术
13.天水市歌舞研究中心办团补助20万元
项目概况:为深入贯彻我习近平总书记对文艺工作者长期服务基层的号召,进一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激发全面决胜小康的豪情,提振实现美好生活的信心,天水市歌舞艺术研究中心作为天水市文化宣传的窗口单位,始终发挥自身特色优势,以唱响主旋律,提振精气神,用文艺的形式在全社会营造团结奋进的浓厚氛围,以优秀的文艺作品和积极向上的文艺活动,宣传党的各项精神。以讲政治、讲规矩、讲团结、讲合作,努力创作一批优秀的音乐、歌舞、曲艺等作品,创作多部(台)丰富多彩的剧目、专题晚会,展示十八大以来天水市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发展取得的重大业绩,讴歌我市在近几年中取得的重大成就。
项目绩效目标:解决天水市文艺队伍人才建设,用于贴补教师工资,留住较强师资队伍。解决我中心专业设备的购置,更新专业设备,紧跟专业演出剧场的设备要求。解决天水市文艺队伍人才建设,用于学生、演员排练学习场地。
14. 天水市歌舞研究中心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22万元
项目概况:由天水市歌舞艺术研究中心、西北师大体艺中专部天水艺术分校创排演出的大型中国舞剧《一画开天》自2011年10月首演成功后,已连续演出近百场,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广大观众的高度评价。市委、市政府领导对该剧寄予厚望,专门批示要将该剧作为宣传天水、弘扬伏羲文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张文化名片,予以重点打造。
将该剧作为继《丝路花雨》、《大梦敦煌》之后我省的又一部精品舞剧,继续打磨提升、强势推介宣传,使其冲出国内,走向世界。
项目绩效目标:该剧目演出需要120人,而总中心编制70人,现有61人,无法完成,需要长期聘用舞蹈演员演出。
力争把舞剧《一画开天》这次修排提升到更高的水准,能让领导和广大观众对这部舞剧有更深层次的理解,打造一部能与世界接轨,引人入胜,长久不衰的经典剧目
15、天水市博物馆文物征集费40万元
项目概况:博物馆作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直接标志。天水市博物馆是国家一级博物馆,是集藏品管理、研究、展示为一体的文化公益性事业单位,承担着社会流散文物的征集、馆藏文物的保管、修复、研究和展示功能,同时承担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伏羲庙和胡氏古民居建筑南宅子的管理职能,还承担着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传项目——太昊伏羲祭典的保护传承工作。天水市博物馆通过对藏品及藏品相关知识的研究和展示,为社会公众提供天水市历史文化相关知识;利用馆藏文物,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讲座和培训工作;利用博物馆藏品研究成果,面向学校开展社会教育活动和送文化到基层工作;为市内高校研究单位提供有关藏品研究的服务。
项目绩效目标:为了使博物馆藏品体系的系统性、全面性和合理性得到全面提升,通过馆藏文物数量的增加,馆藏文物体系的不断完善,陈列展示不断更新,使得广大游客的基本公共文化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16、天水市图书馆免费开放市级配套10万元
项目概况:为了保证免费开放工作经费的正确充分使用,我馆按照《省文化厅关于做好“三馆一站”免费开放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主要用于免费开放对外宣传,制作展板、传单、编印资料等;完善免费开放服务配套设施;举办公益性主题讲座、展览、报告会;开展学校、社区基层图书室及馆外图书流通点的业务辅导和建设工作;开展全民阅读推广、优秀图书推介、优秀影片展播活动和业务活动用房小型修缮及零星业务设备更新等。
项目绩效目标:我馆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升服务能力,丰富服务内容,所有支付都紧紧围绕免费开放工作进行,加强资金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做到帐目日清月结,账物相符,专款专用,确保了免费开放经费国家拨款和地方配套部分的落实到位并合理使用,全面推进图书馆免费开放工作。
17、天水市图书馆建设专项经费90万元
项目概况:该项目属于市财政直接下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事业经费,用于购置我馆各种馆藏文献,具体包括中文图书、报刊、资料,古籍征集以及古籍保护等。其中购书经费70万,古籍保护经费10万,古籍征集费5万,图书信息资源工作经费5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按照上级要求,围绕免费开放长效机制的建立,规范和加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断的推动图书馆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的提高,为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18、美术馆免费开放市级配套10万元
项目概况:免费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项目绩效目标:提高文化保护,使省内外有关人士及时了解天水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新变化为天水的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19、美术馆优秀书画作品收藏10万元
项目概况:收藏地方历史名人优秀书画作品,吸引广大人民群众走进美术馆,提供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发展成果。
项目绩效目标:吸引广大人民群众走进美术馆,提供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发展成果。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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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