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预算决算
天水电视调频转播台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天水电视调频转播台
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公开时间:2021-3-12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我单位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本单位主要承担转播中央电视台第一套、第七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第一套节目,甘肃电视台一套和甘肃人民广播电台一、二套节目任务。
二、机构设置
天水电视调频转播台隶属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行政级别为正科级,编制29人。在职人员28人,退休人员14人。
三、单位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1年收入预算343.95万元,比2020年329.31万元增加14.64万元,增长4.4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3.95万元,比2020年329.31万元增加14.64万元,增长4.45%。增加的原因是;正常增资,人员经费增长。无结转结余资金。
(二)全年支出。
2021年支出预算343.95万元,比2020年322.33万元增加14.64万元,增长6.71%。增加的原因是;正常增资,人员经费增长。
1、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338.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8.19万元,公用经费30.76万元。比2020年预算322.33万元,增加16.62万元,增长5.16%。增加的原因是;正常增资,导致人员经费增长。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5万元,比2020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压减。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5万元,其中:维修维护费项目5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65.0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38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7.21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2.31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1年天水电视调频转播台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天水电视调频转播台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单位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与2020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同。
2.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2021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与2020年持平。
(二)培训费。
培训费1.8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1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预计培训费用增加。
(三)会议费。
无会议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24.46万元,与2020年预算基本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天水市财政局 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精神,我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严格按照批准的采购预算执行。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固定资产配置、使用及处置严格按照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股相关要求配置、使用、处置等本单位固定资产,无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或处置国有资产取得的收益,严格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固定资产管理。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778.2平方米,价值984212.11元;
(2)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55件,价值46467元;
(3)通用设备情况137件,价值6791767.89元;
(4)专用设备情况1件,价值7810元。
(三)单位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1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主要是天水电视调频转播台设备维修维护经费5万元。
项目概况:天水电视调频转播台是我市骨干发射台,也是国家无线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单位之一,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6】79号)。我台为了做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保证我台在广播电视转播工作中“高质量,不间断,既经济,又安全”的十二字方针,特申请此项经费。
项目绩效目标:根据台内各部发射机的运行状态,制定相应的检修制度,保证发射机的各种指标达到最佳状态。按照巩固成果,扩大范围,提高质量,改善服务的要求,进一步巩固农村广播电视建设成果,完善农村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高农村广播电视无线覆盖水平,逐步消除“盲区”。该项目为国家广播电视无线覆盖工程,主要解决我市边远地区广大农民群众收听收看中央广播电视节目。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