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预算决算

天水美术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22-01-21
点击: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职能职责

天水美术馆为副县级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职责陈列、展示优秀美术作品。收藏各时期美术作品,为社会公众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和公共文化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书画创作、研究美术作品。开展对外美术交流、学术经验交流。举办展览、公益性讲座,开展公共教育和观众体验书画拓展活动。推动全民艺术普及,进行社会审美与德育教育,实现并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举办各种文化艺术交流和展览,加大天水美术馆对外文化宣传,推动和促进天水群众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美术馆现有正式编制人员12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7人(专技副高1人、专技中级4人、专技初级2人);管理人员2人、工勤人员3人。正式退休人员6人。内设展览部、办公室、文化创研室。本单位决算由本级组成。

三、部门预算收入和支出基本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2年收入预算214.58万元,比2021年180.98万元增加33.87万元,增加18.5%,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4.58万元,比2021年180.98万元增加33.87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全年支出

2022年支出预算214.58万元,比2021年284.67万元减少70.09万元,减少-24.62%,减少的原因是由于经费紧张展览次数减少外出写生次数减少。

1.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214.5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3.87万元,增加18.5 %。增长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正常晋升,人员经费增加。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2年项目支出20万元,无增减。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涉密项目不公开)

2022年项目支出20万元,其中:优秀书画收藏经费10万元,美术馆免费开放市级配套1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6.1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3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8.39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0.75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2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0.2万元,无增减。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费0.2万元,无增减。

(二)培训费

2022年培训费0.934万元,比2021年预算0.91万元基本相同。

(三)会议费

2022年会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部门固定资产配置、使用及处置严格按照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股相关要求配置、使用、处置等本单位固定资产,无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或处置国有资产取得的收益,严格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固定资产管理。

2021年末固定资产净额为507.47万元。其中:办公用房800平方米,业务用房1660平方米,价值共计439.18万元。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1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精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一是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健全绩效指标体系,按有关规定公开绩效目标。二是扎实开展绩效监控,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方法,按要求认真完成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三是强化结果应用,将绩效自评及重点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完善政策、改进管理和编制以后年度预算的依据。

2022年预算编制我馆继续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信息公开等一起成为预算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预算绩效目标的上报按照编制绩效目标,报送绩效目标,审核绩效目标的程序,进行了严格的绩效目标自评和审核。2022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详见附件预算项目绩效评价表),主要是优秀书画收藏经费10万元,美术馆馆免费开放市级配套10万元。以上项目全部经部门绩效目标自评后上报。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件【天水美术馆预算项目绩效表.xlsx
附件【天水美术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xls
附件【2022天水美术馆预算公开表格 (十一张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