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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决算

天水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202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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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2年我单位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市文化市场执法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依法在秦州区、麦积区范围内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市场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二、机构设置

市文化市场执法队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五个科组,分别是:综合科、保障科、执法一组、执法二组和执法三组。天水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编制49人,实有在职47人,退休4人。其中参公31人,事业16人。

三、单位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2年收入预算488.73万元,比2021年516.22万元减少27.49万元,下降6%。增加的原因是2021年人员减少,工资有差额。

(二)全年支出

2022年支出预算488.73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7.49万元,下降6%。

1、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488.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2.22万元,公用经费42.73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7.49万元,下降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减少,工资有差额。

2、项目支出

2022年文化创作研究经费项目经费4万元包含在主管局文化和旅游产业专项中。与2021年项目预算持平。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81.3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15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24.02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33.22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2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单位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0.5万元,比2021年减少  万元。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1年预算相同无增减。

2. 公务接待费0.5万元,2021年预算为0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必要的公务接待。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同无增减。

(二)培训费

4. 培训费0万元,与2021年6.84万元减少6.84万元,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培训计划。

(三)会议费

5.  0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同无增减。

(四)机关运行费

6. 机关运行费42.7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减67.15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交通费及差旅费缩减。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83件,价值49920元;    

(2)通用设备情况70件,价值275439元;    

(3)专用设备情况2件,价值8300元。

(三)单位绩效评价进展情况(无绩效评价项目的:2022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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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2整体目标绩效表

执法队2022预算公开表

  
附件【6379774362987061338525715(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