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预算决算
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1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政策措施。
2.统筹规划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全市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全市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4.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重点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全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5.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6.拟定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产业高质量发展。
7.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发展,对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依法规范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8.指导、管理全市性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全市性重大文化旅游活动。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工作。
9.指导推进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10.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
11.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査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引进、收录和管理。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的评价工作。
12.指导推进全市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协调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3.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推进全市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工作。
14.拟订全市文物工作方针政策和管理制度,负责全市文物事业监管工作,做好区域内文物的普査、保护、研究、开发和利用工作。
15.负责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人才队伍建设。
16.管理天水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17.完成市委、市政府、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省文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机构: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审计科、政策法规科、产业发展科、资源开发科、宣传推介科、非遗科、市场监管科、科技信息科、公共服务科、艺术管理科、传媒管理科、传输保障科、政务服务科、文物科。
二、2021年度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三、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总计24150.23万元
2021年度总收入24150.2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099.27万元,较上年数减少9762.03万元,减少28.83%。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881.27万元,较上年减少8480.03万元,减少30.99%,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18万元,较上年减少1282万元,主要原因:本年为博物馆新馆建设资金2000万元,天水白鹿仓国际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补助资金3218万元。较上年天水市伏羲庙景区停车场和游客服务中心项目资金6500万元有所减少。
(3)年初结转和结余50.9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2.支出总计24150.23万元
2021年度总支出24150.23万元,较上年数减少9592.96万元,减少28.43%。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27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促销费专项资金,2021年无此项。
(2)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2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才工作经费,2021年无此项。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337.6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公共服务、文化旅游专项经费,较上年减少7405.37万元,减少53.88%。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5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退休人员养老支出、抚恤金,较上年增加38.05万元,增加23.70%。主要原因是:转拨甘肃省大地湾文物保护研究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56.8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费支出,较上年增加10.04万元,增加21.46%。主要原因是:转拨甘肃省大地湾文物保护研究所卫生健康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17528.25万元,较上年减少1772.75万元,减少9.18%。主要原因是:包机补贴经费较上年减少。
(7)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110.25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民航和综合运输发展引导专项资金,2021年无此项。
(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7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文化旅游推介经费,2021年无此项。
(9)住房保障支出66.91万元,较上年增加7.32万元,增加12.28%。主要原因是:转拨甘肃省大地湾文物保护研究所住房保障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32.2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决算为6337.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86%,主要原因是:分类结构调整,包机补贴决算调整到城乡社区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为160.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32%,主要原因是:转拨甘肃省大地湾文物保护研究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决算为56.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08%,主要原因是:转拨甘肃省大地湾文物保护研究所卫生健康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决算为12310.25万元,未列入年初预算,决算分类结构调整,将包机补贴6310.25万元和图书馆文化馆新馆建设项目(一般债券)6000万元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调整到城乡社区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决算为66.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82%,主要原因是:转拨甘肃省大地湾文物保护研究所住房保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07.28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093.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较上年增加53.61万元,增长5.15%,主要原因:目标奖增加、人员变动、在职人员正常晋升等。
2.日常公用经费213.31万元。其中:办公费10.83万元,印刷费7万元,水费0.12万元,电费2.95万元,邮电费3.01万元,取暖费9.32万元,物业管理费3.16万元,差旅费38.4万元,维修(护)费1.67万元,租赁费6.32万元,会议费5.57万元,培训费14.46万元,公务接待费3.98万元,劳务费3.3万元,委托业务费8.42万元,工会经费6.89万元,福利费11.7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6.5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56万元。较上年减少411.5万元,减少65.86%,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决算3.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9.5%。较上年减少0.05万元,减少1.24%。主要原因: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各项支出,相关经费支出内容、标准、预算均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情况,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人次数0人,支出0元,较上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1年公务接待费决算数3.98万元,较上年减少0.05万元,减少1.24%。主要原因: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各项支出,相关经费支出内容、标准、预算均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49批次,接待人次438人,较上年减少2批次,30人次。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3.31万元,其中:办公费10.83万元,印刷费7万元,水费0.12万元,电费2.95万元,邮电费3.01万元,取暖费9.32万元,物业管理费3.16万元,差旅费38.4万元,维修(护)费1.67万元,租赁费6.32万元,会议费5.57万元,培训费14.46万元,公务接待费3.98万元,劳务费3.3万元,委托业务费8.42万元,工会经费6.89万元,福利费11.7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6.5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56万元。较上年减少431.5万元,减少65.8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各项支出,相关经费支出内容、标准、预算均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固定资产配置、使用及处置严格按照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股相关要求配置、使用、处置等本单位固定资产,无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或处置国有资产取得的收益,严格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固定资产管理。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平方米,价值0元。较上年减少879.49平方米,价值2.6001万元(1992年房屋价值,土地600平方米名义价值入账),主要原因:根据《天水市财政局关于市文旅局棚户区改造项目中七处房产处置的批复》(天财资〔2021〕38号),此处房屋进行了下账处理。
2.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522件,价值49.8716万元。与上年一致。
3.通用设备情况406件,价值281.365388万元。较上年增加104件,价值75.694万元,主要原因:2021年9月,市委办公室无偿调拨我局通用台式机(含系统、软件)97台、涉密专用计算机(含系统、软件)7台,价值75.694万元。
4.专用设备情况3件,价值4.29万元。与上年一致。
5.无形资产3件,价值159.95万元。较上年增加2件,价值49.95万元,主要原因:审计整改补记2020年文档管理软件(价值0.95万元)和2019年《梦回大地湾》著作权(价值49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18万元,较上年减少1282万元。主要原因:本年为博物馆新馆建设资金2000万元,天水白鹿仓国际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补助资金3218万元。上年为天水市伏羲庙景区停车场和游客服务中心项目资金65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支出。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4876万元,。共组织对非遗保护经费、文物保护经费等5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7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5个项目结果均为“优”。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立项依据充分、预算编制合理、绩效目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预算执行进度较快;建立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措施,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