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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决算

天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说明

202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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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天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隶属于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国家、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组织筛选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国家、省级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点保护项目;负责保护队伍及传承人的培训培养;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和研究;对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资料进行挖掘认定、征购并分类保护。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核定编制4名,在职人数3人。

二、2021年度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三、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为37.06万元,较上年数减少14.3万元,减少27.84%,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减少。

2021年度,支出总计为37.06万元,较上年数减少14.3万元,减少27.84%,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为37.06万元,较上年数减少14.3万元,减少27.84%,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减少。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06万元,较上年数减少14.3万元,减少27.84%,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减少。

2.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无上级补助收入。

5.无事业收入。

6.无经营收入

7.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8.无其他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总计为37.06万元,较上年数减少14.3万元,减少27.84%,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减少。

1.基本支出37.06万元,较上年数减少14.3万元,减少27.84%,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减少。

2.无项目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7.06万元,较上年数减少14.3万元,减少27.84%,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减少。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7.06万元,较上年数减少14.3万元,减少27.84%,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06万元,较上年数减少14.3万元,减少27.84%,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减少。其中: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9.8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完成预算数的96.55%,主要原因:调出1人,人员经费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74.44%,主要原因:调出1人,人员经费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1.64万元,主要为医疗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8.71%,主要原因:调出1人,人员经费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2.47万元,主要为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3.47%,主要原因:调出1人,人员经费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人员经费34.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04万元,津贴补贴7.66万元,奖金0.88万元,绩效工资2.0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6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7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3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8万元,住房公积金2.47万元、奖励金6.01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2.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70万元,电费0.23万元,差旅费0.54万元,培训费0.03万元,工会经费0.3万元,福利费0.39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费。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1我单位无公务接待费。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固定资产配置、使用及处置严格按照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股相关要求配置、使用、处置等本单位固定资产,无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或处置国有资产取得的收益,严格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固定资产管理。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通用设备情况10件,价值66150元,与上年一致。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支出。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预算绩效情况。

四、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天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