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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0-09-14
来源:天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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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我市文艺工作者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不断提高文艺工作者的思想水平,鼓励和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为我市的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2、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积极开展文艺创作,进行学术交流,促进和繁荣文艺事业,为人民提供丰富有益的精神食粮。

3、组织开展全市性的各类文艺活动,活跃我市人民文化生活,通过组织开展导向性、示范性的文艺活动,发现和培养文艺新人,不断壮大我市文艺工作者队伍。

4、组织和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全市性文艺评奖活动,文联是文艺评奖的权威单位。

5、主管、主办机关文艺刊物。

6、组织召开“文代会”和“协代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主席团会议,充分发挥各文艺家协会的作用,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文联章程维护文艺家的正当权益,向党委和政府反映文艺界的意见和建议。协同有关部门为文艺工作者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促进文艺家的团结,开创文艺发展的新局面。

7、组织我市文艺界积极开展对外文艺交流,加强合作,促进我市对外开放和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为把我市建设成特色文化大市而积极贡献力量。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水市文联是中共天水市委领导下的,由天水市各文艺家协会、各县区文联、各行业文联、协会和文艺团体联合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文艺家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是甘肃省文联的团体会员单位。目前,市文联机关有总编制24名,其中参公管理编制12名,事业编制12名,内设综合科、组联科、党建科、新文艺群体科4个职能科室和天水市艺术研究院、《天水文学》编辑部2个科级事业单位。

二、天水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为352.65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352.65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430.97万元,减少55%,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0万元。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天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支出为352.6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352.65万元,较2018 年度决算数减少430.97万元,减少55%,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费减少。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天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52.6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60.16万元,减少42.4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2.6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60.16万元,减少42.4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天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52.6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30.97万元,减少55%;完成年初预算100%。其中: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30.1万元,比去年273.27万元相比增加56.83万元,增加17.21%;完成年初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5万元,比去年25.09万元相比减少2.54万元,减10.1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减少;完成年初预算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天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2.65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6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9.08万元,津贴补贴24.49万元,奖金8.06万元,绩效工资8.2万元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6.61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13.05万元,退休费7.14万元,抚恤金2.26万元,奖励金44.15万元等。

3.商品和服务支出118.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95万元,印刷费22.74万元,水费0.08万元,电费0.97万元,邮电费0.48万元,物业管理费0.98万元,差旅费6.17万元,维修费0.06万元,租赁费454万元,会议费2.3万元,培训费0.16万元,专用材料费19.12万元,劳务费24.23万元,委托业务费13.26万元,工会经费1.81万元,福利费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58万元。

五、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0.3万元,决算0万元,较上年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因公出境考察和公务接待。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0人次,0组团,费用0万元,与2018年4.34万元相比减少100%。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制后,我单位于2017年将1辆公务用车交给天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2019年0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购置公务用车,0公务用车保有量。特此说明。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9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接待批次0次,接待人数0人。与2018年相比0增长。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15万元,比 2018年增加427.01万元,减少78.32%。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费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文联活动专项经费及戏曲文化传承活动经费共涉及资金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4.18%。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文联活动经费项目自评得分94.67分,评价等级为优秀;戏曲文化传承活动经费项目自评得分94.45分,评价等级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文联活动专项经费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年内共组织开展导向示范性文艺活动6场/次,超额完成了预期目标;二是年内共组织文艺家与省内外文联团体、文艺家开展文艺交流10余场/次,组织各门类文艺家开展文艺采风调研活动6场/次,超额完成了预期目标;三是创作文艺作品3000余件;四是年内共开展文艺“六进”惠民活动20余场/次,超额完成了预期目标;五是进一步加强了天水文艺网和《天水文学》两大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全年《天水文学》出刊4期,办刊水平明显提升。

戏曲文化传承活动经费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举办教学活动200课时;二是举办培训讲座10次;三是举办汇报演出4次,以上均已完成预期目标,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率100%。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组织文艺家开展文艺创作、交流、研讨、展示、培训是文联业务工作的重要部分。目前,市文联每年组织开展文艺创作研讨、对外文艺交流、文艺业务培训、大型节庆展览、各类文艺赛事约30多次,这些活动的开展对推动我市文艺事业发展,促进天水文化大市建设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市文联在组织开展各类活动时没有专门的场馆,经常是借用和租赁各类非专业场地,不仅产生了较高的租赁费用,也严重制约了活动的开展,严重影响了文艺展览赛事活动的规模、效果和影响力。

下一步改进措施:市文联活动经费项目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完善,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还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款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经济分类: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履行职能所发生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5.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6.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

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8.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9.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专业用车。

21.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2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23.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

24.生活补助: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等。

25.采暖补贴: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向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住房采暖补贴。

附件:2019年度天水市文联决算公开附表

2019年文联专项活动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表

2019年戏曲文化传承活动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