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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武山分局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武山县付门至安咀段堤防工程等项目)

发布日期: 2024-03-29 10:06
信息来源: 武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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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武山县付门至安咀段堤防工程

甘肃省天水市武山县马力镇、鸳鸯镇

武山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规划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甘肃新美环境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为新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在榜沙河干流付门至安咀段右岸新建堤防1890m,治理河道总长1.89km,新建排水涵管3处、巡堤踏步2处。总投资1626.02万元,环保投资22.5万元。

施工期:1.施工期扬尘采用洒水降尘、对运输车辆进行遮盖;对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废气可以通过加强车辆和设备的维护管理等措施加以控制和缓解;施工营地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2.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统一收集沉淀后,用于现场洒水抑尘;3.做好工程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工期和施工工序,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的运行时段,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4.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施工中建筑垃圾,除资源化利用外,集中收集后运至当地城建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置。5.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材料仓库等临时设施,并进行迹地恢复。场地内建筑物垃圾、生活垃圾清扫干净后,施工单位方可退场。

运营期:该项目为河道防洪除涝工程,主要是解决榜沙河行洪能力,本工程实施后,榜沙河的水位、水量都不发生改变,运营期无“三废”排放。为进一步保证运营期榜沙河水质、防洪,生态体系的稳定,在运行过程中做到设置专门的管理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对榜沙河的水质、水量进行实时监测;河周边竖立标示牌,与沿线居民及时沟通,加强普通人群保护水质的意识。并发布公告禁止在河岸内乱倒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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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武山县渭河流域聂河可持续发展工程

甘肃省天水市武山县温泉镇

武山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甘肃新美环境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生态护岸750m,河道垃圾清理量18667m3(2.8万吨),生态步道13.76km,生态护栏13.76km,埋设污水管550m(DN400双壁波纹管)及其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3416.27万元,环保投资123万元。

施工期:1.施工期扬尘采用洒水降尘、对运输车辆进行遮盖;对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废气可以通过加强车辆和设备的维护管理等措施加以控制和缓解;施工营地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2.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统一收集沉淀后,用于现场洒水抑尘;3.做好工程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工期和施工工序,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的运行时段,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4.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施工中建筑垃圾,除资源化利用外,集中收集后运至当地城建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置。5.施工结束拆除临时建筑物,清理施工生产生活垃圾。对临时占地区采取深翻松土、平整,进行土地整治恢复原地貌。

运营期:该项目为河道防洪除涝工程,主要是解决榜沙河行洪能力,本工程实施后,榜沙河的水位、水量都不发生改变,运营期无“三废”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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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武山县嘴头乡管沟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武山县嘴头乡管沟

武山县抗旱防汛项目建设与规划

领导小组办公室

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矿产勘查院

为新建项目,建设堤防共计5592m,其中:管沟干流王家沟新建堤防1065m (左岸817m,右岸248m);管沟干流张家沟村段建设堤防2304m (左岸2021, 右岸283m);无名沟段建设堤防2223m(左岸1382m,右岸841m);防冲肋墙3处,穿堤排水涵管5处(管沟干流王家沟至张家沟2处,无名沟段3处);巡堤踏步7处(管沟干流王家沟至张家沟5处,无名沟段2处);过水路面4处。总投资1116.19万元,环保投资11.38万元。

施工期:1.项目施工期严格执行6个100%措施,对施工场所、运输道路、临时料库、渣场及作业面采取洒水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对燃柴油的大型运输车辆、推土机、挖掘机等要安装尾气净化装置,降低车速,减少车辆运输过程对大气的污染。2.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1座,5m3)沉淀后用于区域泼洒降尘;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无生活污水产生。3.做好工程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工期和施工工序,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的运行时段,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4.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定期清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开挖土石方可利用部分作为堤防回填料,不可利用土石方回填于堤防后低洼区域综合利用,无弃方。5.工程尽量在非汛期作业,施工期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恢复,减小生态影响。施工场地进行场地清理、拆除地表构筑物,进行迹地恢复,生态恢复后,恢复区域的植被覆盖率应不低于场地沿线现状。铲除便道硬壳,覆土平整后采取表土回覆的方式恢复其生态功能。占用旱地段,应恢复其原有功能;占用其他林地段,生态恢复后,恢复区域的植被覆盖率应不低于场地沿线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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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武山县龙台镇上河峪沟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武山县龙台镇上河峪

武山县抗旱防汛项目建设与规划领导

小组办公室

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矿产勘查院

为新建项目,建设内容为治理河长4.7km,新建堤防总长4389m,其中:右岸2713m(新建2087m,拆除重建626m),左岸1461m(新建1331m,拆除重建130m);支沟楸子沟33m(左岸14m、右岸19m);支沟岸沟河182m(左岸73m、右岸109m);新建防冲肋墙6座,巡堤踏步3处,新建穿堤排水涵管5处。总投资1128.30万元,环保投资13.5万元。

施工期:1.项目施工期严格执行6个100%措施,对施工场所、运输道路、临时料库、渣场及作业面采取洒水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对燃柴油的大型运输车辆、推土机、挖掘机等要安装尾气净化装置,降低车速,减少车辆运输过程对大气的污染。2.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1座,5m3)沉淀后用于区域泼洒降尘;基坑排水以及混凝土养护废水经沉淀后用于项目施工用水及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无生活污水产生。3.做好工程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工期和施工工序,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的运行时段,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4.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定期清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开挖土石方可利用部分作为堤防回填料,不可利用土石方由施工单位拉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处理点;施工期生活垃圾依托居民点垃圾收集设施,集中收集后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5.工程尽量在非汛期作业,施工作业范围应不得超过红线两侧外6m,施工期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恢复,减小生态影响。施工场地进行场地清理、拆除地表构筑物,进行迹地恢复,生态恢复后,恢复区域的植被覆盖率应不低于场地沿线现状。铲除便道硬壳,覆土平整后采取表土回覆的方式恢复其生态功能。占用旱地段,应恢复其原有功能;占用其他林地段,生态恢复后,恢复区域的植被覆盖率应不低于场地沿线现状。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武山分局 电话:0938-3429561,邮箱:wushanhbj@126.com

通讯地址:武山县城关镇南滨河路老粮食局院内 邮编:74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