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1.天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 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依法在秦州区和麦积区范围内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有关生 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制订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监督检查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污染防治设施运 行、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运行、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核 与辐射安全监管执行等情况。 (三)负责监督检查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 情况;查处自然保护地内因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和开发 土地、矿藏等造成的生态破坏行为。 (四)负责监督检查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工作。 (五)负责监督检查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 (六)负责组织开展环境违法行为的现场调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工作。 (七)负责查办、转办、督办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投诉、信访、举报,负责跨县区及重大生态环境案件的处置工作,负责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纠纷的调解处理。 (八)负责配合开展环境稽查工作,参与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等工作。 (九)承担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工作,指导各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完成市生态环境局和秦州区、麦积区党委政府以及上级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机构交办的其他相关执法任务。
联系电话:8215566
2.天水市生态环境综合事务中心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机关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政策研究,提供相关技术保障和咨询服务;参与全市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智慧环保”信息化平台建设和运行维护;收集、处理和存储全市生态环境信息,开展生态环境信息服务工作;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信息网络安全工作,承担远程联网通讯、生态环境各类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负责全市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承担自动监控网络系统的运行维护;负责建立重点污染源动态数据库并分析自动监控数据;负责排查和分析重大生态环境污染风险隐患,建立生态环境风险源数据库;配合全市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预测、预报、预警工作,收集相关信息,指导全市生态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配合开展生态环境应急演练,协助生态环境应急调查处置有关工作;承担全市辐射环境监测网点的运行维护,分析全市辐射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承担全市生态环境类业务培训工作;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8218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