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机构职能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务服务事项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麦积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销售分公司天水油库2023年隐患治理项目)

发布日期: 2024-03-01 11:05
信息来源: 麦积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销售分公司天水油库2023年隐患治理项目

天水市经济开发区社棠路45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销售分公司

甘肃丞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天水市经济开发区社棠路45号,地理坐标:E:105度55分16.154秒;N:34度33分55.187秒。项目建设主体工程:新建3座5000m3地上内浮顶储罐、公路装车罩棚等。辅助工程:拆除现有公路装卸罩棚、消防泵房、污水处理间、变电所等,新建围墙、生活污水处理间、公路卸车口等;及其他改造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8054.3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43.18万元。该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项目施工和运行管理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1、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拆除现有工程、土方开挖、回填及物料运输和堆存过程产生的无组织排放扬尘和机械尾气。严格执行建筑工地“六个100%”要求,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湿法作业、出入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同时大风天气要停止土方工程施工。2、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后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办公生活区。3、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为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隔声屏障,科学组织施工,合理安排施工和运输作业时间,严禁每日22:00至次日凌晨06:00之间施工作业,避免对周围村庄及居民产生影响。施工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限值。4、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为拆除现有工程建筑垃圾、拟建项目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拆除现有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拟建项目建筑垃圾运送至城建部门指定的地点;拆除设备内的油泥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清掏后处置,厂区内不储存。(二)运营期:1、废气: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油品装载挥发、储罐挥发、密封点泄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类气体。油品装载采用底部装载方式,挥发的油气经设置的油气回收装置后由4m高排气筒排放;储罐采用内浮顶罐,高效密封;密封点定期进行泄漏检测并修复。油气回收装置的油气排放及厂界非甲烷总烃类气体的排放满足《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20)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限值。2、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消防演练废水和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经厂区自建的污水处理装置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天水市污水处理厂麦积分厂处理;消防演练废水和初期雨水经含油废水处理系统后用于厂区内绿化,不外排。污水排放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值。3、噪声:主要为各类泵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隔音减震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加强站区周边绿化以降低噪声。运营期南侧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区标准限值要求,东、西、北侧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4、固体废物: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清罐油泥、清罐含油废水、废活性炭、含油污水处理系统含油污泥等危险废物。储油罐委托专业清洗单位进行清洗,清罐油泥、清罐含油废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厂区储存;油气回收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油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含油污泥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5、环境风险:项目涉及易燃易爆物质,运行过程中应认真落各项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预防因燃油泄漏引发的火灾、爆炸等事故对周边空气、土壤、水环境造成污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设计规范进行施工建设和运营管理。加强储运设备的密封性及严格落实管理制度,防止储罐溢出、泄漏等“跑冒滴漏”状况发生,杜绝事故排放对外环境的不利影响。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出现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并削减污染影响。



公示期:2024年3月1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麦积分局管理股 电话:0938-2615626(传真),邮箱:mjhbj@126.com

通讯地址:天水市麦积区政府商务综合办公大楼7楼天水市生态环境局麦积分局管理股 邮编:7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