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机构职能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务服务事项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天水市秦州区汪川镇柏母村大石咀沟建筑用砂岩矿等项目)

发布日期: 2023-11-23 14:37
信息来源: 秦州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天水市秦州区汪川镇柏母村大石咀沟建筑用砂岩矿项目

天水市秦州区汪川镇柏母村大石咀沟

天水鸿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陕西三绿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扩大矿权后,矿权总面积为0.165km2,可采资源量为344.5万m3,年开采量为40万m3,开采标高为1822m~1700m,矿山服务年限为8年,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砂岩矿,采用自上而下分层分台阶,多排中深孔延时爆破、挖掘机清理、装载、自卸汽车运输的采矿方法,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新建防排水工程、临时排土场,办公生活区租用村庄闲置房屋,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等依托村庄现有处置措施,其他工程均依托现有。

(一)施工期

施工过程要加强环境管理,倡导文明施工,严格落实施工场地“六个百分之百”抑尘措施,施工现场应及时洒水拟尘,降低无组织扬尘污染,采用尾气排放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减少尾气排放;做好施工期废水管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村庄现有设施,由现有化粪池收集后,专人定期清掏用作农肥;要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严防噪声扰民;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要做好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至主管部门要求的消纳场所,不得随意堆置、倾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垃圾堆存点处理,不得对当地环境造成污染。

(二)运营期

1.废气:爆破作业委托专业的爆破公司。矿山采掘采用湿法作业,开采作业过程中采用移动式喷淋洒水装置对产尘点进行洒水抑尘,不开采时用篷布遮盖裸露山体,尽量避免大风开采扬尘污染;物料储存采用封闭储棚,临时排土场物料堆存采用密目网遮盖,落实洒水措施;装卸运输时降低落差,运输车辆采用篷布对物料进行遮盖,限速行驶,对道路及弃渣场定期洒水抑尘,有效降低无组织扬尘污染,无组织排放粉尘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标准限值要求。石料破碎、筛分及输送过程须在全封闭车间内进行,各产尘点须采取洒水降尘措施,产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2.废水:开采边界外修建截水沟,防止地表水流入采场;在清扫平台上设置截排水沟,采场汇水经排水沟自流排至采场外;洗砂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村庄现有化粪池收集,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施设备的管理、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有效运行;加强管理,做好对装卸过程和运输车辆的管理,合理组织运输时间,尽量减少非稳态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爆破作业委托专业的爆破公司,合理安排爆破时间,避开休息时间,禁止夜间爆破。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表层剥离物及废渣暂存于临时排土场,排土场外围设置截排水沟,用于土地复垦填料;沉淀池沉淀物定期清掏合理规范处置;除尘器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按照环卫部门要求及时送至规定地点处理;设备保养维修产生的含油废物、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5.生态环境:严格限制作业范围,开采过程中尽量减少植被破坏量,对开采完毕的平台应及时绿化;加强道路周围水土保持,提高道路四周绿化率;在边坡范围内种植、绿化,稳定开采区边坡。服务期满后,拆除所有临时建筑,对采坑进行复垦及植被恢复,对工业场地进行平整,利用开采阶段产生的剥离物及开采废渣对沉陷区进行复垦,选择当地常见且易于生存的植被进行种植,确保成活率,种植后植被覆盖率不可小于开采前当地植被覆盖率;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提的要求进行矿山生态恢复。

/

/

2

车用清洁替代燃料加注站建设项目

天水市秦州区皂郊镇皂郊路6号

天水中围新能源有限公司

甘肃国通绿桓环境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利用厂区现有站房和罩棚,安装加油机4台(设双枪2油品自吸泵型乙醇汽油加油机2台,双枪2油品自吸泵型B5生物柴油加油机2台),配套建设汽油卸油、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储存依托现有储罐区埋地设置双层内钢外玻承重式储罐4座(其中包括容积30m3的乙醇汽油罐2座,容积30m3的B5生物柴油罐2座);配套建设洗车房、安全系统等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

(一)施工期

1.废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工地要做到“六个百分之百”抑尘措施,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清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施工现场应封闭施工,出入口路面及运输道路须全部硬化,裸露地面及物料堆放须全部覆盖,装卸、运输、土方作业等采取洒水抑尘措施,运输车辆加盖蓬布,减速慢行,严禁超载,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平整场地,避免二次扬尘污染。

2.废水:严格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管理,做到文明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洗漱废水就地泼洒抑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现有化粪池处理。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中午(12:00至14:30)、夜间(22:00至次日晨6:00)实施超过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机械作业,确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应报主管部门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严禁在施工场地内随意乱放和丢弃,应集中收集后尽量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要及时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收集点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气:主要为卸油、加油、储油时产生的有机废气。加油站设置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对卸油、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进行回收处理,采用密封式卸油方式,尽量减少油气向外界溢散,加油时产生的油气须采用真空辅助方式进行密闭收集,厂界油气排放浓度须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限值要求。

2.废水:主要为洗车废水及职工和流动人员生活污水。洗车废水经一体化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洗车;生活污水经管网收集后排入周边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天水市污水处理厂秦州分厂处理,出水浓度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主要来源于加油机、潜油泵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和机动车辆噪声。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安排专人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保持设备良好运行状态。同时应加强进出车辆管理,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降低交通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西侧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其它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含油抹布和储罐清理产生的废油渣。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收集点处置;含油废手套、废抹布等属于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油罐清洗须委托有资质单位清洗,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渣为危险废物,应由清洗单位专业规范清运处置。

5.加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按计划做好渗漏检测、监测监控等;采用密闭卸油和密封式加油方式,做好储罐区及输油管线等重点区域的防腐防渗处理,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要求选择、安装和试压油罐、加油机等设备;加强日常管理,安排专人定期对油罐及管道系统等重要设施设备及重点防渗区域进行检查和维护,严防发生泄露及跑、冒、滴、漏现象,及时清理各种垃圾,保持土壤干净,有效防止地下水和土壤污染事故的发生。



3

天水市秦州区金土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杨家寺镇中川村

天水市秦州区金土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甘肃中宜欣伟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有机肥生产车间1座,新建有机肥生产线一条,年产有机肥4000吨,车间内主要布设有:发酵区、预拌料区、成品区、原料区等;建设牛舍4间,饲养肉牛200头,牛舍粪便清理模式采取干清粪方式,配置牛粪高湿料破碎机、微型装载机、2.50型自走式履带翻抛机、固粪运输车(带自卸)等设施设备。同时配套建设饲料间、膜式堆肥发酵系统等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

(一)施工期

1.废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工地要做到“六个百分之百”抑尘措施,即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清洗、施工道路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通过施工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封闭、限制车速、保持车身清洁、洒水抑尘、避免大风天气作业、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及渣土等措施,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噪声:要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禁高噪声设备夜间(晚22:00-次日晨6:00之间)施工,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高产噪设备须布置在远离环境敏感点的区域,尽量避免高噪声源同时工作,产生噪声叠加,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3.废水:加强施工期废水管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施工人员洗漱废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厂区设置的环保厕所收集,定期清掏作为农肥利用。

4.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要做好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部分须严格按照住建部门要求妥善处置,项目场地平整和基础开挖过程产生的土石方须全部回用,不得乱堆乱放,随意丢弃;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至就近的生活垃圾收集点妥善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水:主要为牛尿及牛舍冲洗废水、有机肥发酵过程中产生的冷凝水及生活污水。牛舍粪便清理采取干清粪工艺,牛尿及牛舍冲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发酵池发酵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有机肥发酵过程中产生的冷凝水,经导流槽排至沉淀池内收集后排入化粪池处理,化粪池定期清掏作为有机肥原料。厂区设置环保厕所,定期清掏用作农肥,生活区污水依托村庄现有处理设施处理。

2.废气:主要为牛舍、原料区、预拌料区、发酵区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选择优质饲料原料、科学的饲料配方、合理使用饲料添加剂等有效措施,减少恶臭的产生;牛舍粪便随产随清,加强通风,设置换气扇,原料及时清理利用,堆放存储时须全遮盖;发酵后的有机肥堆存时采取全遮盖措施;破碎、拌合发酵物料过程须喷洒生物酶除臭剂降低恶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恶臭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3.噪声:主要为翻抛机、破碎机、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要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布置在室内,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合理布局噪声源,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厂界的区域,同时你公司要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正常有效运行;车辆出入厂区要限速行驶,禁止鸣笛等。运营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主要为牛舍粪便、病死牛和生活垃圾等。牛舍产生的牛粪全部用于有机肥制造,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处置;病死牛尸体属于危险废物,应依据相关规范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固体废物排放须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5.加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过程防控、跟踪监测、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落实好圈舍、粪污堆存区、预拌料区、发酵区等区域防渗措施;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安排专人定期对重点防渗区域及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严防发生跑、冒、滴、漏现象;及时清理各种垃圾,保持土壤干净,有效防止地下水和土壤污染事故的发生。



4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天水市秦州区藉河罗峪沟口至五里铺大桥段综合整治工程

天水市秦州区藉河罗峪沟口至五里铺大桥段

天水市秦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兰州绿华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治理河道4.0km,其中河道清淤 3.075km,清淤量29.21 万 m³,拆除子堤进口段防浪墙 180m,恢复子堤进口段生态步道 180m,降低子堤进口高程长度 180m,降低子堤出口高程长度 80m,拆除子堤出口段栏杆 80m,永久性围栏、栏杆拆除更换可拆卸式栏杆 546m,苗木移栽 631 棵,升级改造智能防汛监控及调度系统。

1.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要加强施工期间环境保护管理,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施工场所应采取封闭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道路硬化、进出车辆冲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措施,施工便道路面和施工场所定期洒水降尘;要合理调配土方挖填作业,防止水土流失和对生态的破坏;土方、淤泥要及时外运,遇到大风天气应停止作业;施工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源设备须选择符合国家标准并通过权威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有效减轻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厂界颗粒物排放要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对整治水体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避免不必要的开挖,开挖工程应避开雨季和丰水期,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限,不得对河道行洪造成影响;注意施工机械的检修,避免油污撒漏;禁止向河道倾倒垃圾和弃渣,禁止在河道清洗施工机械设备;施工过程围堰渗水及地表雨水径流分段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及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租住附近民房,项目不设施工营地,如厕依托沿线现有的环卫厕所;运输车辆设置冲洗平台,冲洗废水循环利用。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不得排入地表水体。

3.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择优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要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设备良好运转状态,降低设备运行噪声;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和减振;合理安排工程建设和物料运输时间,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确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应报主管部门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

4.规范化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按照要求分类收集,有回收利用价值的要进行回收利用;废弃土石方、淤泥应及时清运处置,严禁沿施工区随意堆弃;建筑垃圾运至主管部门要求的消纳场所,不得随意堆置、倾倒;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5.做好生态恢复工作。你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批复进行施工,不可随意进行越线开挖;施工期应避开鱼类繁殖季节,尽量减少施工活动对水体的扰动,同时做好施工河道导流作业;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便路等临时性设施及时进行平整场地恢复。



5

秦州区关子镇关子新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供暖巩固提升项目

天水市秦州区关子镇北川村

天水市秦州区小城镇建设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甘肃国通绿桓环境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新建锅炉房1座,安装1台10t/h的生物质热水锅炉,配套建设水处理间、原料库、灰渣库、配电室、控制室等辅助工程,铺设管道700m,室外硬化434m2,主要为秦州区关子新村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供暖,供暖面积约93132㎡。

1.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要做到“六个百分之百”抑尘措施,施工现场应封闭施工,工地周围应设置围挡,物料堆放需用防尘网覆盖,土方挖运回填应及时洒水抑尘,出入口路面及运输道路须全部硬化、出入车辆清洗干净、渣土车辆应密闭运输等,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原料库、灰渣库采用封闭式结构,地面做好硬化防渗处理,装卸过程采用洒水抑尘措施,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锅炉烟气采用SNCR脱硝设施+旋风除尘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21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限值。

2.严格水环境管理。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管道试压废水,集中收集后可用于场地泼洒降尘。运营期锅炉排污水、软化水处理系统排水等生产废水经排水管道排入天水市秦州区关子镇东川村污水处理站处理。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应安装在室内,采取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同时,要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正常有效运行。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运营期锅炉房北侧、西侧和东侧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南侧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施工期产生的可回收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后做好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及管线铺设产生的弃方、废弃物等应及时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运营期软化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处理;除尘器收集尘、锅炉灰渣和原料废包装袋等分类收集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6

秦州区平南镇孙集示范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工程)

天水市秦州区平南镇孙集村

天水财源实业有限公司

兰州绿华环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建设污水处理站一座,处理规模为1000m3/d,处理工艺为“预处理+A2/O+MBR+消毒”。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现场应及时洒水抑尘,降低无组织扬尘污染;采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减少尾气排放;施工生活污水就地泼洒降尘,并在施工营地区设置环保厕所,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要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严防噪声扰民;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运往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运营期

1.废水:主要为收集的区域生活污水、厂区职工生活污水及化验室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同时满足灌溉用水标准、景观用水标准及绿化用水标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非灌溉期贮存于青鹃湖作为景观用水和绿化用水。

2.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采用1套UV高效光氧化设备+1套活性炭吸附箱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2排放限值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须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厂界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加强设施设备的定期管理、检修和维护,确保正常稳定运行,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主要为栅渣、沉砂、污泥、废灯管、废活性炭、废试剂、废机油及生活垃圾。沉砂和污泥经压滤后与栅渣一并送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废灯管、废活性炭、废试剂、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分类分区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生活垃圾经厂区生活垃圾箱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环境管理股 电话:0938-4993154(传真)、4993152 邮箱:qzqhbjglg@126.com

通讯地址:秦州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邮编:741000

  • 附件【11.23 附件 1.pdf】已下载
  • 附件【11.23 附件 2.pdf】已下载
  • 附件【11.23 附件 3.pdf】已下载
  • 附件【11.23 附件 4.pdf】已下载
  • 附件【11.23 附件 6.pdf】已下载
  • 附件【11.23 附件 5.pdf】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