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 1.废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工地要做到“六个百分之百”抑尘措施,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清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施工现场应封闭施工,出入口路面及运输道路须全部硬化,裸露地面及物料堆放须全部覆盖,装卸、运输、土方作业等采取洒水抑尘措施,运输车辆加盖蓬布,减速慢行,严禁超载,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平整场地,避免二次扬尘污染。 2.废水:严格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管理,做到文明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洗漱废水就地泼洒抑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现有化粪池处理。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中午(12:00至14:30)、夜间(22:00至次日晨6:00)实施超过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机械作业,确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应报主管部门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严禁在施工场地内随意乱放和丢弃,应集中收集后尽量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要及时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收集点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气:主要为卸油、加油、储油时产生的有机废气。加油站设置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对卸油、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进行回收处理,采用密封式卸油方式,尽量减少油气向外界溢散,加油时产生的油气须采用真空辅助方式进行密闭收集,厂界油气排放浓度须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限值要求。 2.废水:主要为洗车废水及职工和流动人员生活污水。洗车废水经一体化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洗车;生活污水经管网收集后排入周边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天水市污水处理厂秦州分厂处理,出水浓度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主要来源于加油机、潜油泵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和机动车辆噪声。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安排专人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保持设备良好运行状态。同时应加强进出车辆管理,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降低交通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西侧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其它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含油抹布和储罐清理产生的废油渣。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收集点处置;含油废手套、废抹布等属于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油罐清洗须委托有资质单位清洗,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渣为危险废物,应由清洗单位专业规范清运处置。 5.加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按计划做好渗漏检测、监测监控等;采用密闭卸油和密封式加油方式,做好储罐区及输油管线等重点区域的防腐防渗处理,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要求选择、安装和试压油罐、加油机等设备;加强日常管理,安排专人定期对油罐及管道系统等重要设施设备及重点防渗区域进行检查和维护,严防发生泄露及跑、冒、滴、漏现象,及时清理各种垃圾,保持土壤干净,有效防止地下水和土壤污染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