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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S534东三十铺-古坡公路改建工程等项目)

发布日期: 2023-11-15 11:00
信息来源: 甘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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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S534东三十铺-古坡公路改建工程

甘谷县白家湾乡、古坡镇

甘谷县交通运输局

甘肃西凉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S534东三十铺-古坡公路改建工程位于甘谷县县境内,项目起点位于甘谷县白家湾镇东三十铺,与G310线相接,途经宋家岔、斜坡村、马家河沟村、双场下、古坡头村、坡底下,终点位于古坡镇,顺接X310线,路线全长18.411km。

2.1扬尘(TSP)

施工道路扬尘约占场地扬尘总量的50%以上。道路扬尘主要是由于施工车辆在施工道路上运输施工材料而引起的,道路表面诸如临时道路、施工便道、施工辅路、未压实的在建道路等由于其表面土层松散、车辆碾压频繁,也易形成尘源。引起道路扬尘的因素较多,主要跟车辆行驶速度、风速、路面积尘量和路面湿度有关,可以采取硬化路面,或采取洒水措施来减少扬尘。此外,风速、风力还直接影响到扬尘的传输距离。

本项目施工便道可充分利用既有公路,不但可以减少土地征用和水土保持设施破坏面积,也可减少路面硬化等防尘措施,同时满足降低路面扬尘的要求。根据原西安公路交通大学对西安至临潼高速公路施工期间洒水将尘的监测项目结果(表4-1),离路边越近,洒水的降尘效果越好。因此,通过对路面定时洒水,可以有效抑制扬尘。

6.1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更好的运转,尽量降低噪声源强。

(2)强烈的施工噪声长期作用于人体,会诱发多种疾病并引起噪声性耳聋。为了保护施工人员的健康,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敷设高强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工人接触高噪音的时间,同时注意保养机械,使筑路机械维持其最低声级水平。对在敷设高强声源附近的施工人员,除采取发放防声耳塞的劳保措施外,还应适当缩短其劳动时间。

(3)筑路机械施工的噪声具有突发、无规则、不连续、高强度等特点。据调查,施工现场噪声有时超出建筑施工厂界噪声排放标准,一般可采取变动施工方法措施缓解。如噪声源强的作业时间可放在昼间(06:00~22:00)进行或对各种施工机械操作时间作适当调整。为减少施工期间的材料运输、敲击等施工活动声源,要求承包商通过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加以缓解。

(4)在路线附近有集中村镇居民区的路段,强噪声施工机械夜间(22:00~次日6:00)应停止施工作业。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工点,施工单位应视具体情况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证,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支持,并采取围挡等防噪声措施。

(5)对距离施工场地较近的敏感点抽样监测,根据抽样检测结果严格控制大型施工机械的作业时间,并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

(6)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张贴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报案后应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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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X503线甘谷县城—关子镇白石村(县城至白家湾乡)道路改建工程

甘谷县大像山镇、白家湾乡

甘谷县交通运输局

甘肃西凉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道路总里程为7.68km,其中K0+000~K3+360段按照四级道路(Ⅱ类)技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为15km/h;K3+360~K7+680段按照三级道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为30km/h。

1、施工期生态影响分析

本次生态影响评价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进行了专项评价(评价内容详见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章节),本项目工程三个阶段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可分为勘查期、施工期和运营期,其中施工期影响最大。施工期的生态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占地对土地利用性质的影响、工程施工野生动植物的影响、对生态系统的影响、对景观环境的影响等;运营的主要生态环境影响为交通噪声和车辆灯光对野生动物的影响、景观环境等影响。

根据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结果,本项目对区域生态影响范围有限,影响程度较轻,不会对区域生态结构产生明显影响,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2.1扬尘(TSP)

施工道路扬尘约占场地扬尘总量的50%以上。道路扬尘主要是由于施工车辆在施工道路上运输施工材料而引起的,道路表面诸如临时道路、施工便道、施工辅路、未压实的在建道路等由于其表面土层松散、车辆碾压频繁,也易形成尘源。引起道路扬尘的因素较多,主要跟车辆行驶速度、风速、路面积尘量和路面湿度有关,可以采取硬化路面,或采取洒水措施来减少扬尘。此外,风速、风力还直接影响到扬尘的传输距离。

本项目施工便道可充分利用既有道路,不但可以减少土地征用和水土保持设施破坏面积,也可减少路面硬化等防尘措施,同时满足降低路面扬尘的要求。根据原西安道路交通大学对西安至临潼高速道路施工期间洒水将尘的监测项目结果(表4-1),离路边越近,洒水的降尘效果越好。因此,通过对路面定时洒水,可以有效抑制扬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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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 电话:0938-5621507,邮箱:ggxhbj@126.com

通讯地址:甘谷县大像山镇像山西路 邮编:74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