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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水市环境保护局拟作出的天水绿昊特色农产品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19-02-25 16:35
信息来源: 行政审批改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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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

与情况 

1

天水绿昊特色农产品深加工项目

天水市秦州区皂郊路袁家河

天水绿昊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天水市秦州区皂郊路袁家河,新建一条苹果醋饮料生产线,一条苹果脆片生产线,一条紫苏籽油生产线,6条糕点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办公楼、冷库等配套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年生产苹果醋饮料3000t,苹果脆片24t,紫苏籽油360吨,各类糕点500t。冬季供暖采用电暖解决。项目总投资31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万元。

(一)施工期

1.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抑尘措施,一是施工工地100%围挡:施工现场全封闭设置围挡,严禁开放式作业。二是物料堆放100%覆盖:易产生粉尘物料临时存放必须利用防尘网苫盖;临时堆放的土方、不能及时清运的弃土等要用挡板围挡并进行覆盖,表面要经常洒水保持湿度,防止扬尘。三是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入口安装车辆冲洗设施,车辆进出场地须将车轮及底盘冲洗干净,不得带泥沙出入上路。四是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施工中的生活和生产所用场地必须进行硬化,避免扬尘和道路泥泞。五是施工工地100%湿法作业:施工过程中必须全程喷淋洒水降尘抑尘,渣土必须覆盖,清运时必须洒水,使渣土保持一定湿度。六是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加装密闭盖板装置、安装GPS设备,并取得《建筑渣土运输通行证》后,方可上路行驶运输。

2.加强施工场地废水管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泼洒厂区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回田。

3.加强施工噪声管理。采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22:00至次日晨6:00不得施工,外排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确属工程需要夜间施工的,须征求环保部门和周围群众同意方可施工。

4.加强施工现场固体废物管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全部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运行期

1.废水:项目生产废水采用A/O生物接触氧化法处理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标准后,由建设单位拉运至果园进行灌溉生活污水经厂区11m3化粪池预处理后,拉运至天水市污水处理厂秦州分厂进行再处理

2.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设备安装减震垫,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4类区标准要求。

3.固体废物:果皮果核紫苏籽油渣统一收集后外售给饲料厂;废包装材料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废硅藻土污水处理站污泥集中收集后外运至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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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公示之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科   电话:0938-8214104(传真)、8331305邮箱:tsshbjxzspk@126.com

通讯地址:天水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邮编:7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