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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关于甘肃省成纪生物药业有限公司4号固体颗粒车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19-07-23 09:58
信息来源: 政务服务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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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

与情况 

1

甘肃省成纪生物药业有限公司4号固体颗粒车间项目

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廿铺工业示范区甘肃成纪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厂区内

甘肃成纪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四川铁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廿铺工业示范区甘肃成纪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厂区内。建设内容为利用公司原有4号库房作为生产车间新建一条颗粒、片剂、胶囊生产线,建成后年产小儿氨酚烷胺颗粒4千万袋、小儿对乙酰氨基酚片7200万粒、维生素C咀嚼片2亿片、复方氨酚烷胺胶囊剂2千万粒;其他工程依托现有设施。项目总投资1258.5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2.6万元。

(一)施工期

该项目施工期只进行设备安装,设备安装作业在室内进行;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送至当地建设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理

(二)运行期

1、废气:车间混合、制粒、干燥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1#排气筒)排放;筛分、称量、混合、压片等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2#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须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中标准限值。

2、废水:生产废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8-2008)表2限值后,最终天水市污水处理厂麦积分厂集中处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均置于厂房内,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4a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废外包装以及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出售给废品回收站;废内包装、废药品、不合格的药品及布袋粉尘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建立收贮台账,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若不能处置,应及时向环保部门申请延期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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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0938-8214104(传真)、8331305邮箱:tsshbjxzspk@126.com

通讯地址:天水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邮编:7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