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张家川县恭门镇河北砖瓦厂三十六孔一次性码烧窑新建项目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恭门镇河北村 | 张家川县回族自治县恭门镇河北砖瓦厂 | 甘肃绿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恭门镇河北村。该项目为已建补做项目,原张家川环境保护局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张环罚字〔2018〕14号)。项目包括黏土开采区和生产区,黏土开采区直接与生产区连接;黏土矿区面积0.0107km2,开采量1.5万m3/a,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区占地面积8500m2,建设1座环保旋转式节能三十六孔一次性码烧窑,年产空心砖2400万块。建设内容为原料破碎车间、陈化库、成型车间,配套建设原料堆场、黏土堆场、煤矸石堆场、成品堆场、办公楼、配电室等辅助设施。冬季生活供暖用电解决。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3万元。 | (一)施工期 1.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施工场地严格限定施工范围,周围设置围挡,对临时物料堆存区表层遮盖篷布,定期洒水;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及时洒水降尘;合理安排运输车辆的运输路线,并对运输材料加盖苫布;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加装密闭盖板装置、安装GPS设备,并取得《建筑渣土运输通行证》后,方可上路行驶运输。 2.加强施工场地废水管理。施工废水经临时防渗沉淀池处理后泼洒抑尘,不得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3.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晚22:00至次日晨6:00不得施工,外排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4.加强施工现场固体废物管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可回收建筑垃圾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部分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往当地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运行期 1.废气:隧道窑焙烧废气经湿式双碱法脱硫脱氟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筛分工序置于全封闭车间,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须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中标准要求。黏土开采过程要进行洒水降尘,不作业时用篷布遮盖裸露在外面的山体,禁止大风天开采作业;黏土堆场及煤矸石堆场地面进行硬化,设置三面半封闭围墙+顶棚,定期洒水;排土场及时覆盖抑尘网,排土场和运输道路定期进行洒水降尘。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升顶排放,油烟废气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要求。 2.废水:制砖过程中的挤压废水经挤砖机下方集水沟渠收集后导入厂区内的集水池中再次利用;脱硫废水经脱硫除尘塔配套的1座25m3再生池和1座25m3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环保厕所,定期清掏,洗漱废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置于车间内,并安装基础减震设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废坯条、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不合格砖外售附近村民综合利用;除尘脱硫设备泥渣收集后作为建筑材料外售;培烧室炉渣用作制砖原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机油、废电瓶等危险废物分类集中收集,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建立收贮台账,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若不能处置,应及时向环保部门申请延期贮存。 5.生态环境:严格限制作业范围,将开采扰动范围限制在矿区范围内,尽可能减小开采对区域地表植被的破坏。矿区服务期满后,严格按照《报告书》中所提要求进行矿山生态恢复。 | \ | 该公司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整个公参过程中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