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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关于武山县人民医院异地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0-02-27 11:03
信息来源: 政务服务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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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

与情况 

1

武山县人民医院异地迁建项目

武山县城关镇令川村

武山县人民医院

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位于甘肃省天水市武山县城关镇令川村,属于二级甲等综合医院。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14508m2,总床位数495张,新建医院门诊楼、急诊楼、医技楼、病房楼、感染楼、会议中心、行政后勤楼、人防工程、燃气锅炉房、污水处理站、液氧站、医疗废物中转及其他附属设施。新建一座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池+初次沉淀池+接触氧化池+消毒”,扩建后处理能力为1200m3/d,项目总投资541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7.56万元。

(一)建设期

 1.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做到施工工地100%围挡:施工现场全封闭设置围挡,严禁开放式作业。物料堆放100%覆盖:易产生粉尘物料临时存放必须利用防尘网苫盖;临时堆放的土方、不能及时清运的弃土等要用挡板围挡并进行覆盖,表面要经常洒水保持湿度,防止扬尘。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入口安装车辆冲洗设施,车辆进出场地须将车轮及底盘冲洗干净,不得带泥沙出入上路。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施工中的生活和生产所用的场地进行硬化,须满足施工需要,避免扬尘和道路泥泞。施工工地100%湿法作业:施工过程中必须全程喷淋洒水降尘抑尘,渣土必须覆盖,清运时必须洒水,使渣土保持一定湿度。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加装密闭盖板装置、安装GPS设备,并取得《建筑渣土运输通行证》后,方可上路行驶运输。

2.加强施工场地废水管理。生活污水收集后全部用于场地泼洒降尘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泼洒抑尘和绿化,不外排。

3.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22:00至次日晨6:00不得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可回收的建筑垃圾收集后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场处置;土石方全部用于场地平整不外排;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二)运营期

1.废气:锅炉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后经8m高排气筒排放;空气中药品、药剂气味采用空气净化器及紫外线杀菌消毒等措施降低影响;制药室安装排气扇,加强通风,煎药过程采取全封闭措施;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臭气收集系统+紫外线消毒+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 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标准要求;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浓度限值通过专用通风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经除尘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限值后,由内置管道引至楼顶排放。

2.废水:医疗废水分别单独预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武山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减震设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4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现有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栅渣及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单独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标准,并建立台账,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中药药渣单独收集在防渗、防水的密闭容器中,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最终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餐厨垃圾经专用容器收集后,交由有餐厨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0938-8214104(传真)、8331305邮箱:tsshbjxzspk@126.com

通讯地址:天水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邮编:7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