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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关于天水岷山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易地搬迁技术改造产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0-06-12 16:36
信息来源: 政务服务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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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

与情况 

1

天水岷山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易地搬迁技术改造产业项目

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社棠工业园

天水岷山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东莞市净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为迁建项目,原厂址位于天水市秦州区岷山路37号,现搬迁至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社棠工业园南区,总占地面积为173.7亩,总建筑面积94604.09m2,承担冶金装备及部件、高铁配套、军工、功能部件类产品从毛坯到成品的生产任务:(1)冶金装备及部件:锻压组合式氧枪喷头及副枪头22500件,氧枪喷头6700件、氧枪枪身及副枪枪身1250套;(2)功能部件:溜板箱10000套、小托板4000套、床头箱3000套汽车零部件50万件、智能农机及配件2000台(套);(3)军品:弹匣400万件、枪管23.3万件、枪机框25.5万件;(4)合高铁配套产品:高铁齿轮箱驱动装置7000套。项目总投资6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859.0万元

(一)施工期

1.加强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做到施工工地100%围挡:施工现场全封闭设置围挡,严禁开放式作业。物料堆放100%覆盖:易产生粉尘物料临时存放必须利用防尘网苫盖;临时堆放的土方、不能及时清运的弃土等要用挡板围挡并进行覆盖,表面要经常洒水保持湿度,防止扬尘。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入口安装车辆冲洗设施,车辆进出场地须将车轮及底盘冲洗干净,不得带泥沙出入上路。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施工中的生活和生产所用的场地进行硬化,须满足施工需要,避免扬尘和道路泥泞。施工工地100%湿法作业:施工过程中必须全程喷淋洒水降尘抑尘,渣土必须覆盖,清运时必须洒水,使渣土保持一定湿度。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加装密闭盖板装置、安装GPS设备,并取得《建筑渣土运输通行证》后,方可上路行驶运输。

2.加强施工场地废水管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泼洒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泼洒抑尘,不外排。

3.加强施工噪声管理。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22:00至次日晨6:00禁止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确属工程需要夜间施工的,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4.加强施工现场固体废物管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除可以回收利用的外全部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点堆放,定期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二)运行期

1.废气:电镀工艺产生的酸雾槽边侧吸抽风系统抽吸至废气净化塔进行处理达标后,经23m高排气筒排放铬酸雾经网格式铬雾净化回收器酸雾处理塔处理达标后经23m高排气筒排放喷砂、抛丸废气分别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车间通风换气排放,切割打磨粉尘经收尘装置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燃气锅炉废气全自动低氮燃烧器处理后排放。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开发区污水管网含铬废水、含锌废水收集后进入重金属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回用于生产工艺酸洗废水、含油废水经综合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入开发区污水管网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基础减震设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集中收集后,由废品回收机构回收;生活垃圾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产生的危险废物定期送往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5.土壤和地下水防护措施:对项目厂区地面进行硬化、设置围墙,并设置事故废水收集池,确保项目废水不出厂;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对电镀生产线、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等建构筑物均采取重点防腐防渗措施加强日常环境管理;项目厂区内、外均设置跟踪监测点,制定跟踪检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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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0938-8214104(传真)、8331305邮箱:tsshbjxzspk@126.com

通讯地址:天水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邮编:7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