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期 1.加强施工现场扬尘管理。做到①施工工地100%围挡:施工现场全封闭设置围挡,严禁开放式作业。②物料堆放100%覆盖:易产生粉尘物料临时存放必须利用防尘网苫盖;临时堆放的土方、不能及时清运的弃土等要用挡板围挡并进行覆盖,表面要经常洒水保持湿度,防止扬尘。③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入口安装车辆冲洗设施,车辆进出场地须将车轮及底盘冲洗干净,不得带泥沙出入上路。④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施工中的生活和生产所用的场地进行硬化,须满足施工需要,避免扬尘和道路泥泞。⑤施工工地100%湿法作业:施工过程中必须全程喷淋洒水降尘抑尘,渣土必须覆盖,清运时必须洒水,使渣土保持一定湿度。⑥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加装密闭盖板装置、安装GPS设备,并取得《建筑渣土运输通行证》后,方可上路行驶运输。 2.加强施工场地废水管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环保厕所,定期清掏处理,不外排;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泼洒抑尘。 3.加强施工噪声管理。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晚22:00至次日晨6:00不得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确属工程需要夜间施工的,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4.固体废物:可回收的建筑垃圾收集后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定期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分类定点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生态环境: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限制作业范围,减少工程占地,减小对区域地表植被的破坏;在场地高坡、陡坡地段采用挡土墙和护坡,减少雨水对边坡的冲刷,减轻生态破坏。 (二)运营期 1.废气:本项目采用湿法作业,对作业面定期喷雾洒水;矿石装卸、排土场、运输道路等产尘点进行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遮盖篷布,严禁超载,防止中途洒落;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原料堆料棚采用全封闭式结构,并定期洒水降尘。生产线位于全封闭厂房内,破碎机、整形机出料口、振动筛顶部密封设置集气罩,破碎、筛分粉尘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粉尘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高于屋顶1.5m排气筒排放,外排浓度须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标准限值。 2.废水:洗砂废水经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环保厕所,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不外排。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设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剥离表土暂存于排土场,用于矿区后期回填复垦;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外售砖厂制砖,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经压滤处理后暂存于排土场,用于后期矿区绿化覆土;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建立收贮台账,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生态环境: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采用“分区开采、分区治理”方式,对采矿造成的生态破坏进行逐步恢复;矿区服务期满后,拆除加工区设备,对加工区占地进行土地整治, 严格按照《报告书》中所提要求进行矿山生态恢复,落实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