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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关于武山湘大骆驼饲料有限公司年产36万吨高科技生物饲料产销研一体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0-06-23 17:45
信息来源: 政务服务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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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

与情况 

1

武山湘大骆驼饲料有限公司年产36万吨高科技生物饲料产销研一体化基地建设项目

甘肃省天水市武山县工业园区

武山湘大骆驼饲料有限公司

甘肃丞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甘肃省天水市武山县工业园区。项目占地面积38亩(合计25625.4m2)建设一栋饲料生产车间,配套建设原料库、成品库、卸粮雨棚、储粮罐、综合楼、实验楼、机修房、器材室、锅炉房等辅助设施,设置一台6t/h 柴油/天然气两用蒸汽锅炉用于生产,年产猪饲料36万吨。

(一)施工期

1.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做到施工工地100%围挡:施工现场全封闭设置围挡,严禁开放式作业。物料堆放100%覆盖:易产生粉尘物料临时存放必须利用防尘网苫盖;临时堆放的土方、不能及时清运的弃土等要用挡板围挡并进行覆盖,表面要经常洒水保持湿度,防止扬尘。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入口安装车辆冲洗设施,车辆进出场地须将车轮及底盘冲洗干净,不得带泥沙出入上路。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施工中的生活和生产所用的场地进行硬化,须满足施工需要,避免扬尘和道路泥泞。施工工地100%湿法作业:施工过程中必须全程喷淋洒水降尘抑尘,渣土必须覆盖,清运时必须洒水,使渣土保持一定湿度。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加装密闭盖板装置、安装GPS设备,并取得《建筑渣土运输通行证》后,方可上路行驶运输。

2.加强施工场地废水管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用于泼洒地面降尘,不外排;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泼洒抑尘

3.加强施工噪声管理。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晚22:00至次日晨6:00不得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确属工程需要夜间施工的,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4.固体废物:可回收的建筑垃圾收集后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定期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分类定点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二)运营期

1.废气:原料接收、清筛、投料、粉碎、膨化、膨化冷却、混料、制粒冷却、筛选、包装等工艺粉尘分别由集气罩收集至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处理,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2 中标准要求后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于屋顶1.5m排气筒排放,外排浓度须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标准限值。

2.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进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后进入武山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噪声: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设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中;废旧编织袋等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进行贮存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筛分磁选过程产生的杂质、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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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0938-8214104(传真)、8331305邮箱:tsshbjxzspk@126.com

通讯地址:天水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邮编:7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