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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关于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响潭沟金矿详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0-06-23 17:46
信息来源: 政务服务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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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

与情况 

1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响潭沟金矿详查项目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娘娘坝镇李子园一带

天水金奇工贸有限公司

四川铁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金矿详查项目,位于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娘娘坝镇李子园一带矿区勘查面积0.64km2。项目采取、坑探方式,共设9眼钻井,工作量2500m,坑探工程施工方式为平硐,共设两个硐口,工作量800m,其中对门沟坑探量为550m,改板沟坑探量250m,1:2000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测量各0.64km2水质分析样4件、力学测试样9件、基本分析样品400件、岩矿鉴定10件、小体重40件、物相10件、全分析10件、组合40件、选冶实验1件。项目总投资488.3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8.6万元

1.废气:在探矿过程中采取湿法钻探,对地表剥离物和废石装卸采取遮挡、篷盖等措施,定时洒水降尘,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粉尘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钻坑涌水经泥浆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钻探冷却水;坑道涌水经排水沟自流至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坑道内喷淋洒水以及凿岩,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场区环保厕所,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区域肥田,不外排。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机械、运输车辆的保养和维施工期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运营期外排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钻探过程中产生的地表剥离物就近平整压实,临时堆放,未及时平整压实需遮盖篷布,取样后立即恢复地表原状;沉淀污泥用于钻探区地面平整;坑探过程中产生的废石临时堆存于废石场,定期清运外售至石料加工厂;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娘娘坝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5.生态环境:合理安排勘查计划和作业时间,严格控制作业场地,严禁外扩范围,减少探矿区域内现有植被的破坏;对地表剥离物妥善保存,探矿结束后将地表堆积物及时回填,平整地表,对所有临时占地采取人工植被恢复措施。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0938-8214104(传真)、8331305邮箱:tsshbjxzspk@126.com

通讯地址:天水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邮编:7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