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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牡丹镇中药材田园综合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0-07-01 17:52
信息来源: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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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牡丹镇中药材田园综合体项目

天水市秦州区牡丹镇草川村

天水兴华荣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东莞市净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由三部分组成:(1)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种植面积6000亩,主要种植花类2500亩,经济林下类1500亩,根茎类1800亩,种子种苗繁育基地200亩,辅助建设鸡舍一个2000平方米,散养鸡2000只;(2)中药材加工生产区:占地面积8.9亩,建设年产1000吨中药材标准化生产线1条,主要建设加工车间、仓储区、物流区;办公楼、质检中心、机修间及危废暂存间等辅助工程;停车场、供配电、给排水、道路、消防、绿化等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3)中药材康养休闲观光区:对草川村原有150亩古梨园进行修整,嫁接培育,搭架小木屋等设施。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45万元。

 

(一)建设期

1、加强施工现场扬尘管理。做到①施工工地100%围挡:施工现场全封闭设置围挡,严禁开放式作业。②物料堆放100%覆盖:易产生粉尘物料临时存放必须利用防尘网苫盖;临时土方、不能及时清运的弃土等要用挡板围挡并进行覆盖,表面要经常洒水保持湿度,防止扬尘。③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出入口安装车辆冲洗设施,车辆进出场地须将车轮及底盘冲洗干净,不得带泥沙出入上路。④施工场地100%硬化:施工场地硬化,避免扬尘和道路泥泞。⑤施工工地100%湿法作业:施工过程中必须全程喷淋洒水降尘抑尘,渣土必须覆盖,清运时必须洒水,使渣土保持一定湿度。⑥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加装密闭盖板装置,安装GPS设备,并取得《建筑渣土运输通行证》后,方可上路行驶运输。

2、加强施工场地废水管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泼洒抑尘;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或泼洒抑尘,不外排。

3、加强施工噪声管理。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晚22:00至次日晨6:00禁止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制要求。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确属工程需要夜间施工的,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4、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要全部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由施工单位定期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及时运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5、加强生态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优化设计和施工方案,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工序和进度,制定严格、系统的工程施工管理制度,文明施工,尽量避免和减少工程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控制施工作业带,减少工程建设过程中对植被的破坏;工程完工后要对施工场地及时恢复、平整,做好项目区的绿化和植被恢复等生态修复工作。

(二)运行期

1、废水:旅游观光区生活排入环保厕所,定期清掏作为药材基地肥料,不外排;加工及物流区生产废水全部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清洗工序,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拉运至牡丹新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转运过程需建立健全管理台账,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2、废气:本项目不涉及燃煤锅炉审批,采暖为空调供暖;在原料输送、堆放、装卸过程中采取喷雾降尘等措施减少粉尘产生,颗粒物厂界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质检室废气应经过集中收集,并通过专业设施设备处理达标后排放;化粪池采用地埋式封闭结构,并定期对恶臭产生点喷洒生物除臭剂,恶臭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限值要求。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设施,同时加强设施设备的管理、检修和维护,确保正常有效运行,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废试剂、废机油属危险废物定点收集后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建立收贮台账,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签订危废转运协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运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处理;沉淀池底泥定期清掏作为厂区绿化及种植基地种植用土利用;化粪池污泥通过压滤机脱水后经紫外消毒处理还田;废弃药材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废包装材料全部交由厂家回收处置;鸡舍粪便定期清理用于种植基地施肥。



公示期:202071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环境管理  电话:0938-4993154(传真)、4993152

邮箱:qzqhbjglg@126.com

通讯地址:天水市双桥中路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环境管理股  邮编:7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