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 1、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施工场地严格限定施工范围,周围设置围挡,对临时物料堆存表层覆盖篷布,定期洒水;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及时洒水降尘;合理安排运输车辆的运输线路,并对运输材料加盖苫布;建筑渣土运输车必须加装密闭盖板装置,安装GPS设备,并取得《建筑渣土运输通行证》后,方可上路行驶运输。 2、加强施工场地废水管理。废水经临时防渗沉淀池处理后泼洒抑尘,不得外排。 3、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晚22:00至次日晨6:00不得施工,外排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确属工程需要夜间施工的,须征求主管部门和周围群众同意方可施工。 4、加强施工现场固体废物管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可回收建筑垃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部分由施工单位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及时运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5、加强生态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对施工区域的地表扰动;定期对道路进行洒水抑尘。施工结束后对扰动地表及时进行平整,并用碎石覆压,自然恢复植被。 (二)运行期 1、废气:卸油和加油过程产生的油气须经二次油气回收系统进行收集。汽车尾气须减少车辆怠速时间,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 2、废水:加油站职工及站内流动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专业环保清污公司定期清运处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油泵等设备应采取消声、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的要求。加强进出车辆管理,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交通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职工生活垃圾、含油抹布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罐体清洗废渣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洗后及时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