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 1.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做到①施工工地100%围挡:施工现场全封闭设置围挡,严禁开放式作业。②物料堆放100%覆盖:易产生粉尘物料临时存放必须利用防尘网苫盖;临时堆放的土方、不能及时清运的弃土等要用挡板围挡并进行覆盖,表面要经常洒水保持湿度,防止扬尘。③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入口安装车辆冲洗设施,车辆进出场地须将车轮及底盘冲洗干净,不得带泥沙出入上路。④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施工中的生活和生产所用的场地进行硬化,须满足施工需要,避免扬尘和道路泥泞。⑤施工工地100%湿法作业:施工过程中必须全程喷淋洒水降尘抑尘,渣土必须覆盖,清运时必须洒水,使渣土保持一定湿度。⑥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加装密闭盖板装置、安装GPS设备,并取得《建筑渣土运输通行证》后,方可上路行驶运输。 2.加强施工场地废水管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用于泼洒地面降尘,不外排;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泼洒抑尘。 3.加强施工噪声管理。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晚22:00至次日晨6:00不得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确属工程需要夜间施工的,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4.固体废物:可回收的建筑垃圾收集后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定期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分类定点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二)运营期 1.废气:原料接收、清筛、投料、粉碎、膨化、膨化冷却、混料、制粒冷却、筛选、包装等工艺粉尘分别由集气罩收集至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处理,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2 中标准要求后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高于屋顶1.5m排气筒排放,外排浓度须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标准限值。 2.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进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后进入武山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噪声: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设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中;废旧编织袋等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进行贮存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筛分磁选过程产生的杂质、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