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 1.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做到①施工工地100%围挡:施工现场全封闭设置围挡,严禁开放式作业。②物料堆放100%覆盖:易产生粉尘物料临时存放必须利用防尘网苫盖;临时堆放的土方、不能及时清运的弃土等要用挡板围挡并进行覆盖,表面要经常洒水保持湿度,防止扬尘。③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入口安装车辆冲洗设施,车辆进出场地须将车轮及底盘冲洗干净,不得带泥沙出入上路。④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施工中的生活和生产所用的场地进行硬化,须满足施工需要,避免扬尘和道路泥泞。⑤拆除、施工工地100%湿法作业:拆除、施工过程中必须全程喷淋洒水降尘抑尘,渣土必须覆盖,清运时必须洒水,使渣土保持一定湿度。⑥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加装密闭盖板装置、安装GPS设备,并取得《建筑渣土运输通行证》后,方可上路行驶运输。 2.加强施工场地废水管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泼洒抑尘,不外排;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或泼洒抑尘。 3.加强施工噪声管理。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晚22:00至次日晨6:00不得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确属工程需要夜间施工的,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4.固体废物:可回收的建筑垃圾收集后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定期清运至指定垃圾场处置;生活垃圾分类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运营期 1.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切割废气采用自然沉降的方式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抛丸废气、喷漆废气、法兰发黑废气、淬火废气处理后分别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 二级标准要求;燃气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通过15高的排气筒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严格水环境保护。喷漆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法兰生产废水经调节pH、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其余生产废水满足纳管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天水市污水处理厂麦积分厂处理。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制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制度和监测计划,落实地下水监控措施,防止造成地下水污染。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设备全部设置在厂房内,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设施,道南厂区北、西、南侧和高端基地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道南厂区东侧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区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废弃包装物由原厂回收利用处理,废金属料、抛丸废气、焊接废气的收尘灰收集后外售,废切削液、废矿物油、废滤棉、废活性炭、漆渣、废油漆桶、碱洗槽废槽液、废树脂、废发黑液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进行贮存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过程防控、跟踪监测、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对项目厂区地面进行硬化,加强日常环境管理,防止工艺、管道、设备等跑、冒、滴、漏,对喷漆车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等建构筑物采取重点防腐防渗措施;制定跟踪检测计划,设置跟踪监控点,防止造成土壤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