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现场须严格落实“六个100%”抑尘措施,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施工场地100%湿法作业、运输车辆100%密闭运输。运营期车辆拆解车间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并加强车间通风;废旧塑料加工产生的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无组织粉尘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烟道收集至食堂楼顶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限值。 2.严格水环境保护。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可回收的建筑垃圾收集后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定期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碎玻璃、泡沫、陶瓷等一般固体废弃物集中收集好后送至甘谷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废蓄电池、废液化气罐、废电容器、废油、废制冷剂等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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