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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性硼硅药用玻璃管及制瓶项目、甘肃旭盛显示科技有限公司G6(兼容G5.5)-OLED载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1-01-18 11:55
信息来源: 政务服务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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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

与情况 

1

中性硼硅药用玻璃管及制瓶项目

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渭水路南侧

甘肃旭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武威启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渭水路南侧,项目总占地面积102876.81m2,共建设生产厂房3座,其中1、2号生产厂房布置5座窑炉,10条药用玻璃管生产线,3号生产厂房布置120条药用玻璃瓶加工线,配套建设综合楼、倒班宿舍、半成品库、天然气站、气体站、门卫等建筑物,建成后年生产药用玻璃管36000吨、药瓶12亿支;项目总投资2052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1.8万元

1.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须严格落实“六个100%”抑尘措施,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施工场地100%湿法作业、运输车辆100%密闭运输。运营期原料储存设置为全封闭式储存库,破碎粉尘、搅拌粉尘分别经处理后通过23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窑炉废气经处理后由21米高排气简排放,污染物浓度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排放浓度标准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不低于23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限值。

2.严格水环境保护。冷却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天水市污水处理厂麦积分厂处理。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可回收的建筑垃圾收集后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定期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废包装袋、废RO膜及废活性炭交由厂家回收,不合格玻璃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过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和包装桶、废离子交换树脂等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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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甘肃旭盛显示科技有限公司G6(兼容G5.5)-OLED载板项目

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社棠工业园区润天西路

甘肃旭盛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武威启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社棠工业园区润天西路总占地面积102600m2建设4条G6-OLED载板生产线,新建生产车间1栋原材料库1栋,综合动力站1个,新建锅炉房1,供水站1个,宿舍楼1栋,液氮罐区和液氧罐区各一个天然气调压站1个,预留建筑一栋配套建设公用工程和环保设施15t/h和10t/h的燃气锅炉各1,建成后年产G6(兼容G5.5)载板玻璃430万片项目总投资500423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62.5万元

1.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须严格落实“六个100%”抑尘措施,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施工场地100%湿法作业、运输车辆100%密闭运输。运营期投料粉尘玻璃加工粉尘分别经处理后排放熔炉烟气经处理后,经一根39m高的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浓度满足《电子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495-2013)排放标准燃气锅炉废气经超低氮燃烧器处理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3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烟道收集至食堂楼顶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限值。

2.严格水环境保护。清洗废水、部分研磨废水及碎玻璃冷却水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天水市污水处理厂麦积分厂处理。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可回收的建筑垃圾收集后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定期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废机油、废离子交换树脂等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其他废水处理污泥和除尘脱硫固废鉴定是否属于危废,若不属于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外运综合利用,若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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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0938-8214104(传真)、8331305邮箱:tsshbjxzspk@126.com

通讯地址:天水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邮编:7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