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 1.加强施工现场扬尘管理。严格落实“六个100%”抑尘措施,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施工场地100%湿法作业、运输车辆100%密闭运输。 2.加强施工场地废水管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泼洒抑尘,不得外排;施工废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不得外排。 3.加强施工噪声管理。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晚22:00至次日晨6:00不得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可回收的建筑垃圾收集后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定期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分类定点收集,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二)运营期 1.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设施均设置在全封闭厂房内,进出场车辆进行冲洗;干混砂浆搅拌工序、商品混凝土搅拌工序粉尘分别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6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粉尘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标准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标准要求后排放。 2.严格水环境保护。混凝土设备及车辆冲洗废水经一体化混凝土污水回收设备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用于地面泼洒抑尘,不得外排。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管理。项目一体化混凝土污水回收设备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砂石定期清掏后回用于商品混凝土生产工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根据其不同性质回用于相应原料工序;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进行贮存管理,建立收贮台账,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