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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铅酸蓄电池、废矿物油的储存及转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1-01-18 11:53
信息来源: 政务服务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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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

与情况 

1

废旧铅酸蓄电池、废矿物油的储存及转运项目

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社棠工业园金峰电器3号厂房

天水陇盛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甘肃丞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为新建项目位于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社棠工业园金峰电器3号厂房总建筑面积1300m2,分为1#贮存区、2#贮存区两个区域,用于废旧铅酸蓄电池、废矿物油、废有机溶剂、染料涂料废物及沾染矿物油的废物的暂存、中转,废铅酸蓄电池最大贮存量313.5t废矿物油最大贮存量47.92t废有机溶剂、染料涂料废物最大贮存量2t,沾染矿物油废物最大贮存量3t。运输及处理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实施,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废物加工、处置利用。项目总投资5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6.2万元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控措施。施工中严格落实“六个100%”抑尘措施,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施工场地100%湿法作业、运输车辆100%密闭运输。运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破损废电池暂存过程产生的硫酸雾、2#贮存区危险废物贮存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设置负压排气系统,收集后的废气由酸雾净化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2#贮存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80%)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做好工程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工期和施工工序,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的运行时段,并按照要求,严禁夜间施工(夜间22:00—06:00),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车间设备噪声,各种设备噪声在采取减振、防振、隔音、消音等措施后,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要求。

4、安全合理处置固体废物。施工期间将废弃的建筑垃圾运送至市政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运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泄漏处置废物、废旧容器、废活性炭、酸雾处理装置产生的废碱液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分类分区存放,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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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0938-8214104(传真)、8331305邮箱:tsshbjxzspk@126.com

通讯地址:天水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邮编:741000